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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医科大学招生网?山西医科大学招生电话

山西医科大学招生网?山西医科大学招生电话

山西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

山西医科大学是山西省唯一一所以医学为主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本科院校。目前,学校拥有12个二级学院和3个直属附属医院,覆盖了从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到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学、*学等多个学科专业。

学校教学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其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达到83%以上。学校还在不断推进行业国际化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海外高端医疗资源和人才,探索医学院校国际化办学新模式。

针对本科生招生,学校秉承严谨规范的选拔原则,定期组织全国统一考试和考生面试,评选出符合要求的优秀学子入学。

学校注重培养学生的“基本素质、医德医风、实践创新和人文素养”,重视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构建了基于专业核心素养、医学实践教育、研究性学习和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

这是山西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sxmu.edu*/

山西医科大临床医学录取分数多少2021年

根据山西医科大学*公布的信息,2021年临床医学招生计划为190人,录取分数线分为普通类和艺术类。其中,普通类录取分数线为文史类500分、理工类530分;艺术类录取分数线为文史类360分、理工类380分。具体分数线因考生报考类别和各科成绩而异,建议考生关注*公告并及时查询自己的成绩。

总体来说,山西医科大临床医学录取分数线相对较高,考生需要在高中阶段认真备战,全面提升自己的学科素养和综合能力,并注重科学规划、精细备考。同时,还需注意保持良好的心态和健康状态,发挥自己的优势,争取最好的成绩。

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分数线是多少

山西医科大学2022年在山西的录取分数线是490分(文科)、568分(理科)。

对于文科生来说,2022年,山西医科大学第二批本科A类在山西的录取分数线是490分,在山西文科的录取位次是12960名。由此可见,2022年的山西高考生,考490分能上山西医科大学。而2023年的山西文科考生,如果高考位次超过了12960名,那也是有机会被山西医科大学录取的。

对于理科生来说,2022年,山西医科大学第二批本科A类在山西的录取分数线是472分,在山西理科的录取位次是51909名。2022年,山西医科大学第一批本科B类在山西的录取分数线是498分,在山西理科的录取位次是35905名。2022年,山西医科大学第一批本科A类在山西的录取分数线是568分,在山西理科的录取位次是7870名。

对2022年的山西省理科考生来说,山西医科大学最低568分能录取。而对2023年的高考生来说,如果你在山西理科的位次超过了7870名的话,被录取的概率就会比较大。

山西医科大学教育资源:

1、师资力量:山西医科大学拥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其中既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的老教授,也有年轻且充满活力的中青年教师,他们具有高度的学术水平和实践经验,能够为学生提供具有前瞻性和广泛性的教育内容,并指导学生参与到医学科研和实践活动中。

2、实验室和教学设施:山西医科大学建立了一批高水平的实验室和教学设施,包括临床实验室、模拟手术室、动物实验室、电子显微镜室、图书馆等,这些设施能够为学生提供现代化的教学环境和实验条件,使学生能够更好地掌握医学知识和实践技能。

3、教学资源和课程设置:山西医科大学拥有世界一流的医学教学资源和多元化的课程设置,既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等传统学科,也有现代医学、公共卫生、*学等前沿领域的学科,这些课程设置能够帮助学生拓展视野和提高综合素质。

4、实践教育:山西医科大学注重实践教育,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如医学实习、病例讨论、临床技能培训等,旨在让学生学以致用,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医疗服务水平。

以上内容参考:山西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招生计划

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

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办电话号码0351-3985076。

知识扩展:

1.访问学校官方网站

前往山西医科大学的官方网站,通常*上会有“招生办”或“招生与就业”等相关部门的*,包括电话号码和*等。您可以在学校*的“*”或“招生信息”等栏目中查找招生办的*。

2.招生办官方网页

一些学校会单独设立招生办的官方网页,该页面会提供招生咨询和*。您可以通过搜索引擎输入“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办”等关键词查找相应的网页,然后在页面中查找招生办的*。

3.咨询学校相关部门

如果在官方网站上没有找到招生办的*,您可以直接拨打学校的总机电话,向工作人员咨询招生办的电话号码。

4.拨打*

一些学校会在招生季节设立专门的*,用于回答学生和家长的疑问。您可以通过*了解到招生办的电话号码或直接向*的工作人员提问。

总结:

要获取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办的电话号码,可以通过访问学校官方网站,查找招生办官方网页,直接拨打学校总机电话或咨询学校设立的*等方式进行查询。由于电话号码可能会随时间变化,建议您获取最新的招生办电话号码,以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相关部门并获取准确的信息。

截至2023年4月,学校有川至、迎泽、中都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1422亩(其中晋中新校区占地1138.6亩),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设有33个教学机构,15所直属附属医院,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开设32个本科专业;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2022年山西医科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山西医科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山西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山西医科大学(以下简称学校)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医科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性质

1、学校代码:10114(国标代码)

2、学校全称:山西医科大学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6、学校地址:

校本部: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56号(迎泽校区)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55号(中都校区)

汾阳学院: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

第六条学校基本情况

山西医科大学的前身是山西医学传习所,1919年创建于古城并州。1932年改为私立山西川至医学专科学校。1940年更名为山西大学医学专修科。1946年升格为国立山西大学医学院。新*成立后,学校步入崭新的发展时期。1953年*建校,更名为山西医学院。1996年更名为山西医科大学。

学校是全国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全国第三批、山西省首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单位,教育部首批批准建立法医学本科专业的院校之一,全国开办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的25所医学院校之一,全国首批恢复儿科学本科专业的8所医学院校之一,*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支持高校。学校公共卫生学院前身为山西医学院卫生系,1955年卫生部和高等教育部决定,将江苏医学院、山东医学院、浙江医学院等3所院校的卫生系调整到山西医学院,与山西医学院卫生系合并组建,成为当时全国高校保留的六所卫生系之一。

经过103年的建设发展,学校已成为一所以医学为主,医工结合、医理结合、医文结合、医管结合,协调发展的医科大学,拥有以本科教育为主、本硕博多层次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医理博精、德能高邃”的校训、“献身、务实、团结、进取”的校风和“求实精进、坚韧弘毅”的山医精神。

学校占地总面积1422亩,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现有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学院、法医学院、护理学院等33个教学机构,我校拥有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口腔医院等15所附属医院。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7000余人,研究生导师2000余人,临床教师2200余人。拥有*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领军专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享受*特殊津贴人员、*级有突出贡献专家、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新世纪工程”*级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医学会专科分会主任委员等*、省部级专家及高层次人才430余人,*级、省级优秀教学团队24个。

学校现有 1个*重点学科——生理学;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细胞生理学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分子影像精准诊疗协同创新中心;1个*卫生健康委重点实验室——尘肺病重点实验室;3个*级示范中心——临床技能实训中心、基础医学实验教学中心、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有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泌尿外科学等13个*临床重点专科;各类省级优势、特色、重点学科15个;各类省级重点教学科研平台31个;有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特种医学、生物学4个一级学科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临床医学、特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护理学、*学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临床医学、特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基础医学等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临床医学、护理学、*学等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校设有临床医学(五年制、“5+3”一体化)、预防医学、法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护理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学等32个本科专业。现有8个*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临床医学、预防医学、法医学、*学、护理学、麻醉学、口腔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现有3个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临床医学(五年制)、临床医学(免费医学定向生)、护理学。现有12门*级一流本科课程。

学校现有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全日制在校生21745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4943人,硕士研究生5748人,博士研究生509人,还有来自25个生源国的国际留学生544人。2019年起我校学生已连续三年荣获*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赛道项目金奖,是全国唯一获此殊荣的医学类本科高校。建校以来,学校培养了以全国首枚“*奖章”获得者、“人民的好医生”赵雪芳,*工程院院士徐建国、田志刚,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杨辉等为代表的医*卫生专业人才13万余名。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美国、加拿大、英国、爱尔兰、日本、俄罗斯、澳大利亚、希腊、瑞士等*的大学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实施了“青年骨干教师海外培养计划”“博士研究生海外培养计划”,开展了“硕士研究生 1+1+1联合培养”等项目;广泛开展师生交流和国际科研合作。

学校历经百年薪火相传,几代人艰辛拼搏,取得了辉煌成就。学校将紧紧抓住*“双一流”建设和山西“1331”工程实施、健康*和健康山西建设、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等发展机遇,继承优良传统,加快建设步伐,为早日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医科大学而努力奋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校设有招生委员会,并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组,负责研究制定普通本科招生工作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校教务处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及规定,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成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设置招生专业时,按照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以问题导向、服务需求和质量优先原则,优化调整招生专业。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特点、办学条件、社会需求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数量、生源质量等因素,结合近年招生计划落实情况,确定本年度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以及解决由于平行志愿产生的生源地上线同分段考生问题。

第十三条学校安排不超过上一年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录取高水平运动队。

第十四条学校分省(直辖市、自治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学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体检标准依照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就业的特殊性,本着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我校医学类专业、*学类专业、生物制*专业、生物医学工程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左利(即左撇子)考生。

第十七条按照教育部调档比例要求,学校根据分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和生源情况,与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档比例。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十八条院校志愿录取执行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平行志愿类录取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投档次序、分数高低、报考专业”的原则,确定考生所录专业。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史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工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如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学校还有部分专业未满额时,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对服从调配的考生进行专业调配。在“去否其他专业”栏中填写“否”或不填写的考生,均视为不服从专业调配。

综合改革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录取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政策。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学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凡非英语语种考生入学后须改学英语。其中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含儿科学方向)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

第二十条学校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专业(含儿科学方向),其中本科阶段为5年,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达到本科阶段培养要求后授予医学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阶段为3年,学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后,直接转入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衔接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阶段,达到硕士阶段培养要求后授予医学硕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为落实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推进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在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设置新医科智能医学、新医科精准医学和新医科整合课程改革班;在临床医学(五年制)、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法医学、基础医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儿科学、精神医学、*学等专业设置卓越创新班。所有卓越创新班,均采用入校综合选拔方式产生。

第二十二条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项目只招收农村生源,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如生源地考生不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如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仍不能满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预录取考生必须与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后方可被正式录取。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在定向单位就业。

第二十三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协作计划、内地*高中班、对口援疆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专项计划的录取工作,按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主管部门以及学校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第六章 申诉

第二十五条学校建立录取结果申诉制度,如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在录取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受理后将于1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反馈申诉结果。

第七章 颁发证书

第二十六条学生毕业时,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经审核准予毕业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十七条在汾阳学院就读的学生证书内芯将加注“在我校汾阳学院××专业学习”信息。

第八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按*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审查合格的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应当取消学籍。学校对新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各专业学费标准、住宿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的通知》(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了包括奖、助、*、勤、补、减等在内的完整资助体系。开展的主要资助项目有: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优秀学生奖学金、邵象伊奖学金、沙洛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临时困难补助、应善良助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

第三十一条本科招生咨询*。

1、校本部地址:

迎泽校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56号030001

中都校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化街55号 030600

电话:(0351) 3 985 076

传真:(0351)3985074

邮箱:sydzsb@sxmu.edu*

网址:**sxmu.edu*

2、汾阳学院地址:

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

邮编:032200

电话:(0358)2100773、2100777

传真:(0358)2100777

网址:**sxmufyc.edu*

第三十二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如*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以*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由山西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西医科大学招生电话

招生电话:(0351) 3985076。

传真:(0351) 3985074。

邮箱:sydzsb@sxmu.edu*。

地址:

迎泽校区: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新建南路56号,邮编030001。

中都校区: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文华街55号,邮编030600。

学校代码:10114(国标代码)。

学校全称:山西医科大学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基本情况:

学校占地总面积1422亩,建筑面积71万平方米。现有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第三临床医学院、基础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学院、法医学院、护理学院等33个教学机构,拥有第一医院、第二医院、口腔医院等15所附属医院。

学校现有教职医护员工7000余人,研究生导师2000余人,临床教师2200余人。

设有临床医学(五年制、“5+3”一体化)、预防医学、法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护理学、精神医学、眼视光医学、*学等32个本科专业。

以上内容参考山西医科大学本科招生网-山西医科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山西医科大学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山西医科大学2018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阳光工程制度化建设,规范各项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学校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山西医科大学章程》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西医科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以高考成绩为主要指标,贯彻“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西医科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西医科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10114

第六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七条办学层次:本科

第八条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及职务:李思进校长

第十一条办学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98号(中都校区)

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迎泽校区)

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汾阳学院)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根据学校的要求,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和监督组,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全校的普通本专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学校教务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招生计划制定原则: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专业特点、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等实际情况,结合近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完成情况、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等因素,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招生计划分配办法: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对办学条件好、师资力量强的传统优势专业和健康服务业等紧缺专业人才的支持力度,在制定招生计划时,优先考虑上述专业的招生计划,同时核减就业率低的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第十七条在*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按照*有关规定预留少量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高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解决平行志愿中同批次同分段考生的录取。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和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录取

第十九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文件要求、招生计划数及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

第二十条学校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

第二十一条学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在专业录取时,按照“投档次序、分数高低、报考专业”原则,确定考生所录专业;若考生成绩并列则综合考虑相关单科分数等因素确定。如考生所报专业均已录满,且学校还有部分专业未满额时,学校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对服从调配的考生进行专业调配。如在“去否其他专业”栏中填写“否”或不填写的考生,均视为不服从专业调配。

第二十二条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在第一志愿不满的条件下,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在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原则。

在江苏省招生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

浙江省、上海市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行高考改革,不再分文理,考生的志愿填报、排序规则、投档规则、录取方式等按照相应省(市)的文件规定执行,专业录取根据考生进档的先后顺序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进行,将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录取的参考依据。

第二十三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教育部和山西省招生主管部门以及我校公布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我校运动康复专业招收体育类(理科)考生。录取时,专业成绩达到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划定的本科最低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我校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人才培养是指5年本科教育阶段结束后,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临床医学专业(“5+3”一体化,专业硕士儿科学)人才培养是指5年本科教育阶段结束后,合格者直接进入本校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有机衔接的3年儿科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阶段。学生转入本校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时,纳入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学籍注册为研究生。完成第5年学习后转入本校后3年研究生教育的学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对完成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要求者,分阶段颁发学历和学位证书。其中,兆泰班为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中卓越医生教学改革试点项目招收的临床医学(“5+3”一体化)改革试点班,2012年11月,教育部批准我校成为全国首批卓越医生试点项目高校,2014年学校启动首批卓越医生班暨临床医学(兆泰班),采用了全新的育人模式和优质教育资源,培养创新型卓越医生。

第二十六条我校免费医学定向生只招收农村生源,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录取。录取时,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如生源地考生不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如生源所在地区(市)考生仍不能满足,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调剂。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前,须与培养学校、当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如免费医学定向生招生录取政策有所调整,录取时以*、山西省有关录取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高中班的录取按*相关政策执行。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录取。

第二十八条学校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第二十九条我校认可各省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的政策加分。

第三十条录取结果按教育部要求及各省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形式公布,同时在我校招生信息栏和校园网公布。

第六章申诉

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录取结果申诉制度,如考生对录取结果有疑义,可在录取结果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受理后将于15个工作日内向考生反馈申诉结果。

第七章颁发证书

第三十二条学生毕业时,达到学校培养方案规定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毕业证书。毕业生符合山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山西医科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在汾阳学院就读的学生证书内芯将加注“在我校汾阳学院××专业学习”。

第八章其它

第三十四条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学校对录取后的新生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三十五条各专业学费标准执行晋发改收费发[2018]293号文件规定。

第三十六条我校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助学金、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等为主的助学体系。目前开展的资助项目:*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助学*、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服义务兵役*资助、优秀学生奖学金、邵象伊奖学金、沙洛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新生入学“绿色通道”项目、“送温暖”活动、勤工助学以及应善良助学金等社会资助项目。

第三十七条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八条*:

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98号(中都校区)030600

山西省太原市新建南路56号(迎泽校区) 030001

电话:(0351)3985121、3985076、3985076

传真:(0351)3985074

邮箱: [email protected]

网址: *sxmu.edu*

汾阳学院地址:山西省汾阳市学院路16号

邮编:032200电话:(0358)2100773、2100777

传真:(0358)7222497网址: *sxmufyc.edu*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山西医科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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