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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劳动保障网(连云港市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

连云港劳动保障网(连云港市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

连云港市医保*是什么

连云港市医保电话:0518-85685958。连云港市医疗保障局将特*最低报销比例在原来基础上再提高5%,该政策于2021年9月1日正式施行,将进一步减轻连云港市重特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

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患重特大疾病使用特*而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最低支付比例由75%提高到80%

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患重特大疾病使用特*而发生的费用,医保基金最低支付比例由60%提高到65%

拓展资料:

一、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

1、是*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 2016年1月12日,*印发《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要求,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2016年12月20日,人社部召开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视频会,并与北京等22个申请首批启动基本医疗保险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省份签订了工作责任书,标志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正式转入落实阶段。

2、社会医疗保险是*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组成:缴费基数为M:员工工资性收入+津贴。单位每年交纳8%M;员工个人每年交纳2%M;单位缴费8%M:6.6%M至7%M进入统筹账户(1%M至1.4%M进入个人账户)—住院费用;个人缴费工资的2%M:2%M进入个人账户(加上单位缴费1%M至1.4%M)—门诊费用。

二、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负责医疗保险局受理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费统筹基金的核定、支付、管理以及其它日常事务,负责兰州市医疗保险局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店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合同,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定点医疗机构、*店违规医疗行为进行处罚;负责医疗保险局对所辖区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医疗保险管理局是隶属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的副县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连云港市社保缴费标准一览表

连云港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保费缴费工资基数上限调整至22470元,并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缴费基数下限仍为4250元。根据省统一安排,2022年11月起,连云港市将对三项社保费缴费工资基数进行调整,并对1月至10月的缴费工资基数上限差额部分进行补收,补收费款免收滞纳金。

具体调整及补收规则如下:

对于单位在职人员以10月结算人员为依据,进行差额补收。其中,2022年前入职单位且参保缴费状态为正常的人员,以单位申报的2021年年度工资收入为蓝本,申报时月工资额超过21821元上限的人员重新启用缴费基数,以22470元为缴费基数上限开展11月份月度结算,并自动进行2022年1月至2022年10月的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差额补收费款计入2022年11月结算单。2022年度新参保且参保缴费状态为正常的职工,申报时月工资额超过21821元,以申报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22470元为上限开展11月月度结算,并自动进行入职首月至2022年10月的缴费基数差额补收,差额补收费款计入2022年11月结算单。按21821元申报的单位在职人员,缴费基数不做调整,如需调整,单位可通过网报“缴费基数上调”模块进行调整,至柜面办理缴费基数差额补收方式进行补收。调整前已离职处于暂停缴费状态的、已*亡、异地转出人员不再调整,也不进行补收。

综上所述,连云港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三项社保费缴费工资基数上限调整至22470元,并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缴费基数下限仍为4250元。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规定。

第二十五条

*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连云港市的生育津贴怎么查

1、首先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其次在上网查询,登陆所在连云港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

3、最后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连云港个人怎么办理社保(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现在在城市缴纳社保有2种情况:

一是单位缴纳社保五险,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

另外就是通过交通银行(或者其他银行)缴纳社保三险,有医疗,养老和大病统筹(属于医疗)

缴纳五险还是三险看你的经济实力,如果经济实力允许,可以找代理*挂靠缴纳社保五险,代理费,像在青岛我们*的代理费是每天一元。

缴纳三险就简单了,去银行签订协议,每月代扣代缴就可以了。

连云港市劳动仲裁*

法律主观:

一、劳动仲裁的*是:12333。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二、劳动仲裁办理流程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7.不服裁决起诉

连云港劳动局电话号码是多少

你可以直接在连云港当地拨打114电话号码人工查询台询问就可获得连云港劳动局的电话号码,如果你是在外地的话,可在114前边加拨连云港当地的电话区号,这样就可以直接拨通当地的电话号码人工查询台咨询你需要的电话号码了。

2023年连云港市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7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8日每天的9:00-16:00。

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4.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3年3月1日-3月8日每天的9:00-18: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3年3月1日9:00-3月9日12:00。

对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应聘人员直接与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联系,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

*连云港**校:0518-81088813;

*连云港*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0518-85804245;

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局:0518-85802969;

连云港市司法局:0518-85310112、0518-85800356;

连云港市财政局:0518-85521540;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8-85851631;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18-85521201;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0518-85521732;

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518-85527162;

连云港市城市管理局:0518-85501629;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0518-85817224;

连云港市水利局:0518-80826034;

连云港市民政局:0518-85573880;

连云港市农业农村局:0518-86090559;

连云港市商务局:0518-85825767;

连云港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0518-85681857;

连云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0518-85862509;

连云港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0518-85868017;

连云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18-85681160;

连云港市体育局:0518-85817650;

连云港市机关事务管理局:0518-85815066;

连云港市妇女联合会:0518-80567002;

连云港市信访局:0518-85804653;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0518-85520678;

连云港市广播电视台:0518-85452060;

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0518-85720076;

*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理委员会:0518-82252058。

技术服务咨询:0518-85826670(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打印准考证等技术保障问题)。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将按照本公告、*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初审意见。

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见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政策*。

2.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缴纳报名费100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19-5号2区210室)办理减免手续,退还报名费。

3.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或符合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外,不退还报名费。

4.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

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3月29日9:00-3月31日24: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中如有问题,请与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联系,*:0518-85826670。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须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应聘,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

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将及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存在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3年3月10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对报名期间遇到的特殊情况,经研究后,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在读的学生(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不得报考。

非全日制在读的学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在读学习经历,并保证聘用后可全职在岗工作。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将根据岗位工作要求,对非全日制在读的报考者情况进行鉴别。

如报考者虚报、瞒报、漏报在读学习经历或具体学习形式,影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资格审核的,将取消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或取消聘用。

(3)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该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3年9月6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2023年9月6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部分岗位加试技能测试。

笔试、面试由*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技能测试原则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详见《岗位表》)。

(二)统一笔试

1.笔试科目

各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但考试内容根据岗位类别分别确定,其中:“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与管理类岗位的笔试试卷相同。

各招聘岗位的类别详见《岗位表》中“岗位类别”。

笔试考试范围见《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3)。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管理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及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4月1日9:00-11:30。

笔试地点:连云港市(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准考证上明确的考点参加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分的50%。

5.笔试成绩以百分制的形式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查询。

(三)资格复审

1.笔试阅卷结束后,无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有技能测试的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5:1范围内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2.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

3.请进入资格复审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报名时填报的*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如有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取消面试(技能测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陈述申辩。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网站公布(具体网址详见附件4)。

(四)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能(详见《岗位表》),技能测试合格分数线为技能测试总分的60%。

技能测试成绩将以百分制的形式于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组织技能测试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在其网站公布。

(五)面试

1.无技能测试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有技能测试的,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折合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在3:1范围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入围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及排名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2.面试成绩由现场工作人员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面试已经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无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有技能测试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五、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的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

考察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岗位表》中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公示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招聘单位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七、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

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备案后不再进行递补。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八、招聘工作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九、监督和举报

1.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对本次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8-85812586。

2.*连云港*组织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举报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18-85812083。

*组织部公务员二处:0518-85803481。

举报信箱:lygrc@163*。

*连云港*组织部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7日

附件:

1.连云港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2.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3.江苏省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docx

4.连云港市2023年市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网站.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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