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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人事考试网?2023年上半年巴中南江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南江县人事考试网?2023年上半年巴中南江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3下半年四川省遂宁市公务员考试公告

*遂宁*组织部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3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我市决定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126名,其中人民警察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3年 9月20日(此次公招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国籍。

2.拥护***。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其中,*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年龄在18-25周岁(198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机关(含森林*)人民警察其他职位的年龄在18-30周岁(1982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即197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下列人员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

1.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有被判处*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我国*活动的。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全市各级机关(不含*机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拟招考单位46个,拟招考总人数105名。其中:全市各级行政机关20个,招考人数62名(市级机关1个,招考人数1名;县区机关15个,招考人数20名;乡镇机关招考人数41名);全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26个,招考人数43名(市属单位9个,招考人数22名;县区属单位21个,招考人数21名)。

全市*机关(含森林*)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拟招考单位2个,拟招考总人数21名,其中:市*局20名,射洪县森林*局1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13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和《《2013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20日至27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资格审查工作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以及备注内容、注意事项等,特别是报考条件,然后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招录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9月22日至2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本次招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及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须于2013年9月29日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考务费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9月27日前的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到遂宁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307号房间,电话0825-5866016)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在“4.20芦山地震”中受灾严重的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户籍的考生凭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或当地*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2.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4.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安排,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的其他职位。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csn.gov*)网站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3年10月28日至11月2日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报考*(不含森林*)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考生均进行心理素质测试。心理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实行合格制,不计算分值,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心理素质测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每科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3年11月3日(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在“5.12汶川地震”和“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

“5.12汶川地震”重灾县(市、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广元市元坝区、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雨城区、天全县、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3年11月5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即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的立功受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和本人*送交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遂宁市船山区遂州中路682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1401号房间,电话0825-5866010)。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4.成绩查询:笔试各科成绩于2013年12月13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上公布。由于阅卷工作采用了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因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需申请查分的,应于2013年12月13日至15日登陆“四川人事考试网”提交申请,查分结果于2013年12月18日在该网站公布。笔试折合总成绩和职位排名于2013年12月24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折合总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折合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35%+《申论》成绩×35%+笔试加分。

(二)资格复审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在2013年12月27日前,根据考生的笔试折合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可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四川人事考试网”、“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告。考生在接到资格复审通知后,应携带《2013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职位)、户籍证明(明确了招收范围的职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它证书、手续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其中:

1.201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无学生证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

2.新就业的企事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未满参加本次招考的,须出具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3.*机关、监狱劳教系统、*门、机要部门的人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4.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可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办理(递交材料地点:成都市草市街2号5楼四川省人民*政务服务中心四川省人社厅窗口,电话:028-86920616)。报考人员可登录“*留学网”(**cscse.edu*)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6.*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特殊规定。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合格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三)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凭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参加面试,同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至13日。面试具体事项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四)专业测试

报考*机关人民警察特警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均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测试项目和标准按*部《*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公政治〔2010〕445号)执行。测试项目为: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引体向上、立定跳远等四项。按照《*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男子青年一组的标准进行计分,四项总分达200分(含)以上的为成绩合格,低于200分(不含)为不合格。专业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能测评

报考*机关(含森林*)人民警察职位的所有面试人员均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能测评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特警职位考生专业测试4×10米往返跑、1000米跑成绩同时作为体能测评中该两项的成绩,不再重复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体能测评在具备条件的学校等地点全封闭进行。体能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另行公告。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分组及年龄按本人体能测评的当日日期计算。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折合总成绩+面试成绩×30%.

各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折合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先后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名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录用名额3倍的职位,拟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其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公招本市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职位拟进入体检人员(不含递补体检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考察

招录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才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

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可在报考同一职位进入面试人员(人民警察职位在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三)公示

考察结束确定拟录用人员后,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准考证号、拟录用职位、考试总成绩、职位排名和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六、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立考录监督小组,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遂宁*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0825-2240007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 0825-5863139

八、本公告由*遂宁*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本次招上初审只进行照片质量检查,不对报考者报考信息及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选择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审慎、酌情填报。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考公告中的*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2.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省级或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四川人事考试网”(*scpta.gov*)或“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csn.gov*)网站上公告。

3.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留下两种*(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前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5.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6.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

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室0825-5866010、5866011

技术*:

遂宁市人事考试中心 825-5866016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8-86740101、86740202、86740303

附件:1. 2013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2. 2013年下半年遂宁市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遂宁*组织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9月16日

2015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入口

根据四川人事考试网得知,2015年上半年全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于 6月6日零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并于6月6日至6月8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上受理考生查分申请。查分结果将于6月12日前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公布。

点击进入: 2015上半年四川公务员成绩查询入口

笔试加分条件: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县(市、区)、市(州)*委、*和市(州)机关、省级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在“4.20芦山地震”抗震救灾中受到《*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关于表彰四川省“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川委[2013]255号)表彰的,报考“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

“4.20芦山地震”重灾区指:芦山县、雅安市雨城区、天全县、雅安市名山区、荥经县、宝兴县,邛崃市的高何镇、天台山镇、道佐乡、火井镇、南宝乡、夹关镇。

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不累加,可按加分规定加分。

【我推荐】【成绩查询】【分数线】【面试时间】【面试名单】【面试公告】【面试真题】

2022四川巴中市南江县事业单位资格审查时间

网络报名不进行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是否完整进行核对,不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核实。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政审考察中的资格复审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报考者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缴费时间:2022年10月26日8:30至2022年11月1日12:00止。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考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父母双亡家庭考生、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家庭考生,报名时填写《免考试笔试费申请表》,由考生所在地相关单位核实其资格并盖章,现场递交(可邮寄)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管股(606室,*8227499)后,按照程序将已缴考试笔试费统一退回报考者。截至报名最后一天(邮寄以邮出日为准),逾期者不再免笔试考务费。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2022四川巴中市南江县事业单位资格审查时间”的相关内容。

2015年4月四川巴中南江县公办学校教师招聘595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的通知》要求及南江县公办学校用人需求,经县人民*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595名,本次公开招聘为*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南江人社网:*scnjrsj.gov*):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职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2015年7月31日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5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2015年4月6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拥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3、具备《巴中市南江县2015年4月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中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年龄计算以2015年4月6日为止。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县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

6、本人不愿在聘用单位至少工作满五年的。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职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15年4月4日至6日。

(二)报名方式:考核招聘职位考生提供相关证件到招聘学校现场报名。考试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http:/bm.e21cn*)。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职位表》等信息。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大小在10KB至30KB之间。南江县人社局将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所传照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查,并在应聘人员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如实、准确填写《巴中市南江县2015年4月公开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

3、资格审查。本次考试不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应聘资格条件最终在政审考察时确定。南江县在编教职工如需报考的,必须在2015年4月6日前向南江县教育局辞聘,经教育局批准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备案后方可报考,否则网上报名参加考试无效,责任自负。

4、确认缴费。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缴费时间:2015年4月4日至8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2015年4月9日至10日凭上述证明材料到巴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应及时登陆考生之家网(*bm.e21cn*),按网络提示打印《信息表》二份,供招聘后续环节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5年4月20日至26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考生之家网(*bm.e21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职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所留*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开考比例

中小学音、体、美教师职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特教、职教、高中(语文、数学、物理、生物、地理专业)职位前几次公招已降低开考比例或调减取消而本次招聘专业相同的职位,若此次招聘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则按川人社发[2011]36号文件执行。其余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实际缴费成功人数)之比应不低于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职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职位。

招聘职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15年4月14日前通过南江县人社局网站(*scnjrsj.gov*)公告。招聘职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15年4月15日至17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方式及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

各职位考试方式及成绩折合办法见《职位表》,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由巴中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一)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5年4月26日上午,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笔试》,满分为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巴中市人社局人事考试中心申请查分。

(二)专业科目考试

1、高中、初中、小学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科学课教师和理、化、生实验员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后,只进行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相应的学科知识。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在2015年4月26日下午,考场考室与公共科目笔试相同。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将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在成绩公告三日内到南江县人社局事管股申请查分。

2、其余职位公共科目笔试后,只进行专业科目面试,具体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和地点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另行公告,请报考该职位考生及时关注。

(1)进入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的参考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与最后一名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专业科目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中小学音体美教师职位面试入围人数不受此比例限制,考试人数未达到2:1的该职位参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须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信息表》参加,并向招聘单位交验与应聘条件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在职者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往届生需提供学历电子备案表;201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招就处加盖鲜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面试准考手续。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专业科目面试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额,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一次。

(4)专业科目面试采取讲课、特长展示、技能*作方式进行,专业科目面试的时间、地点资格审查时通知。专业科目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并在南江县人社局网站公告。

七、体检

专业科目考试结束,依据各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排序确定体检对象,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则采取加试或考生协议抽签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下同)。

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本次招聘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规定的条件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执行。乙肝项目检测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递补。

八、政审考察

由县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生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对政审弃权、政审后自动放弃以及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暂不递补。

九、公示

经考核、考试、体检、政审考察合格者由县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政审人员名册和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确认,通过档案审查确认符合招聘条件的,在南江人社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及缺额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主管部门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暂不办理聘用手续。

拉通排名的职位拟聘人员先选岗再办理聘用手续。高完中职位的拟聘人员先由南江中学对二本以上师范专业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择优招聘高中教师,高完中职位其余拟聘人员和初中、小学所有拉通排名职位均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考生自主选岗。

通知后5天内不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批准文件发出后,不报到或报到后不上班超过1月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解聘。

因第一轮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环节出现的缺额,按前述程序再在愿意参加递补的人员中组织最后一轮递补。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南江县人社局在南江人社网上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选岗、聘用、递补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的准确和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考生必须妥善保管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准考证》,笔试后招聘各环节都须出示此证,直至保管到递补聘用环节结束,表证丢失,导致后续程序无法认定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十三、有关咨询、监督电话(区号:0827)

(一)报名点*:

县教育局人事股:8225533

县人社局事管股:8225299 8227499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8225189县人社局:8222534

十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江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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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南江县2015年4月招聘公办学校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rar

2015年3月26日

2013四川省下半年公务员考试考试公告

您好,华图教育为您服务。

2013四川省下半年公务员考试考试公告:*htwx.huatu*/sichuan/gwy/

报考条件:

1.具有**国籍;

2.拥护***;

3.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9月20日至1995年9月2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2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四川省2019年上半年公务员考试时间

2019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定于2019年4月20日。

根据四川省的公务员考试信息,2019年四川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共招录5851人。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至3月27日上午8:00。确认缴费:2019年3月29日上午8:00前。

准考证打印:2019年4月16日至4月19日。公务员考试的笔试时间:2019年4月20日。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9年5月下旬。面试时间:6月21日至6月24日。考试资料为《2019年四川公务员考试一本通》及其配套用书。

关于笔试加分:

(1)“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在报考“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机关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3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委、*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2分。

报考省内其他地区公务员时,受到省委、省*和*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委、*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在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5·12汶川地震”重灾区指:汶川县、北川羌族自治县、绵竹市、什邡市、青川县、茂县、安县、都江堰市、平武县、彭州市、理县、江油市、广元市利州区、广元市朝天区、广元市昭化区、旺苍县、梓潼县、绵阳市游仙区、德阳市旌阳区、小金县、绵阳市涪城区。

罗江县、黑水县、崇州市、剑阁县、三台县、阆中市、盐亭县、松潘县、苍溪县、芦山县、中江县、大邑县、宝兴县、南江县、广汉市、汉源县、石棉县、九寨沟县。

(2)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单位驻地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和少数民族自治县职位的,笔试成绩折合后加1分。

凡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4月23日前将准考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加分规定的少数民族考生持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抗震救灾表现突出人员持立功受奖证书或表彰文件等),送交招考单位。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不予加分。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照顾录用为公务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同项目的加分。

2023年上半年巴中南江县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关于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24号)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相关规定及县、乡事业单位用人需求,经县委、县人民*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3年上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3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为*内招聘,招聘人员按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所报考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及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资格条件要求的*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其中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以该生就读学校*发布的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时间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拥护*,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时间为:2005年3月6日以前和1987年3月6日后出生的),放宽年龄要求岗位详见《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所报考岗位确定的报考条件,详见《岗位表》;

6.限制户籍地或生源地(高考报名地)的岗位,户籍地为南江县的户籍登记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前;

7.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纪、政务处分的;

5.在编人员最低服务期限未满的或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

6.在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考录(聘)中违规违纪且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情形;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计划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39名。

具体招聘岗位、岗位人数及专业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30至2023年3月24日15:00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网址:考生之家网(/*scnj.gov*/人事信息专栏公告。

招聘岗位被取消但已缴费的报名人员所缴费用,于2023年4月4日前通过考生之家自动退回到报考者报名时缴纳的银行卡账户。

六、考试组织及成绩公布

(一)考试方式及成绩计算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40%。

其中,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公共科目笔试

1.笔试范围: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满分100分。

岗位编码为2023302、2023305、2023306、2023307岗位笔试范围为《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国情省情、时事政治。

其他岗位笔试范围参照《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2023年4月16日(星期日),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3.笔试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及“特岗教师”等基层项目人员按《关于“十三五”期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16〕34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发〔2018〕16号)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缴纳笔试考务费后,统一在2023年3月28日(9:00-12:00,13:00-17:00)期间,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南江县集州街道滨河路朝阳段290号606室)现场办理加分事宜并提交相应资料(准考证复印件、《报名信息表》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不方便现场办理加分的考生,请于2023年3月 28日(9:30至11:30,14:00至17:00)期间拨打*0827-8227499确认后,通过邮箱传送加分相应资料。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在南江县人民*网站予以公示。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邮箱申请的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原件)或逾期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人社局、教育局或组织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确定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因享受加分或项目服务期满考核招聘(定向招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等内容)、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专科及以上毕业证、未因享受加分或政策性安置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个人承诺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公共科目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件(证件类型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军官证、港澳身份证明、*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境外护照,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等其他证件、证明)。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在南江县人民*网站公示,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由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于笔试成绩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到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和档案管理股书面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

查分结果将在南江县人民*网站公布。

(三)面试资格审查

面试资格审查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具体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江县人民*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其中面向村(社区)*组织*招聘岗位(岗位代码为2023101)的面试资格审查由县委组织部负责。

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缺考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笔试人数少于开考名额3:1的,视为未形成竞争态势,报考考生笔试成绩须等于或高于本次相同笔试科目形成竞争态势岗位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不含递补面试人员)最低笔试成绩,方可进入该岗位面试资格审查。

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面试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南江县人民*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1.《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考生之家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1张;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明确学位要求的岗位)原件和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明确招考条件的岗位)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编人员报考需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6.报考面向村(社区)*组织*招聘(岗位代码为2023101)的人员需提供:由乡(镇)*委出具的村(社区)*组织*任职经历、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资料。

7.通过邮箱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请提供加分依据资料原件。

其中:

(1)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证明原件)。

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的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将在公招的任一环节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scnj.gov*/)公布,因考生个人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相关公告,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报考考生信息填写要真实、准确、完整,尤其是姓名、身份证号码、*等重要信息,填报所学专业信息要以毕业证书为准。

(1)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相关信息一定要如实填写。

如:岗位要求取得“某方面”资格证书的,报考者可以在“获得过何种专业证书,有何专长”栏加以说明。

(2)“个人简历”栏,简要填写个人的学习和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起止时间到月,时间前后要衔接(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中间用“.”分隔),如:

20××.0×—20××.0×在××省××市××县××学校读高中;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本科(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在××大学××专业读研究生(并说明取得学位情况);

20××.0×—20××.0×待业;

20××.0×—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20××.0×—在××(工作单位全称)工作,任××职务。

(3)“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和职务”栏,填写本人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重要社会关系的有关情况。

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四)《报名信息表》《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五)请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提供准确的*,在考试招聘全过程中务必保持畅通,若通讯方式变更,应主动告知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招聘单位发生机构调整,新聘用事业人员将根据职能职责划转进行相应调整。

(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凡有假借事业人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人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误导干扰,谨防上当受骗。

(八)本公告在南江县人民*网站人事信息栏、“考生之家”等网站进行发布,任何个人、组织、网站未经允许一律不得转载,否则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九)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南江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本公告由南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监督电话:南江县监察委0827-8225189

附件:1.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2.免考试笔试费申请表

附件1:南江县2023年上半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2.20.xlsx

附件2:免考试笔试费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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