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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人才政务网 2021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引才回乡”公告

肥城人才政务网 2021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引才回乡”公告

2021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引才回乡”公告

一、引进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引进对象

山东省内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在肥城市以外工作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干部。主要包括:

1、肥城籍(籍贯或原户籍为肥城)的。

2、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在肥城长期工作、生活且具有肥城常住户口的。

(二)资格条件

1、遵守*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

2、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公立医院从事临床诊疗工作的执业医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取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放宽至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

5、2007年以来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务员公开招录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方式取得*。其中,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须已进行公务员(参公)登记。

6、进入各类学校或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应具有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执业资格证。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10、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曾受过*纪政务处分的;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除医疗卫生机构外,*性质为自收自支或差额补贴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录用聘用的。

二、安置原则

肥城市“引才回乡”工作按照日常受理、集中办理原则开展,在*、岗位空缺情况下,根据用人需求和报名情况择优安置。引进后在肥城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引进的领导干部参照在原单位相当职级管理。

引进到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所持有的专业技术资格和引进单位所具有的专业技术岗位相同或相近的,按原聘级别进行聘用;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的,首次聘用时,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限制,按原聘级别聘用在相应岗位。

三、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主要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拟定方案、组织考察、调动入职的程序办理。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引才回乡”申请表》(附件1),并提报以下材料:①居民户口簿(首页、索引页、本人页);②身份证(正反面);③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学籍验证报告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学位核查结果);④有关职业资格证书;⑤个人书面申请材料(基本情况、工作经历、申请原因等);⑥任职所在地相关部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附件2);⑦个人*性质证明(附件3);⑧廉洁自律证明。因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在肥城长期工作、生活而申请引进的,还需提报配偶、父母(或岳父母、公婆)工作及户籍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按编号顺序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指定*(原件及复印件在组织考察时现场提供)。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申请材料发送至*组织部邮箱。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材料发送至市人社局邮箱。邮件名称统一为“XX(姓名)+手机号码”。

(二)资格审查。根据职责分工,由*组织部、市人社局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申请人的档案进行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不予调动,并视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拟定方案。资格审查合格,根据申请人专业特长、工作经历、单位*空缺等因素,由组织、*、人社等部门拟定安置方案。

(四)组织考察。组织人事部门制定考察方案,对拟引进人才进行全面深入考察,择优录用。根据岗位特点和实际需要,考察设置专业测试、技能*作、面试、试讲等内容。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严格审核档案,重点审核是否依法合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是否存在任职回避情形。组织人事部门对考察人选干部档案进行复审。档案复审合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拟引进人才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

(五)调动入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统一办理相关调动手续,并签定不低于5年服务期协议,由*编办办理实名制入编手续。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调动。

四、有关要求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截止。符合条件人员请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本公告由肥城*组织部、肥城*编办、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

1、*肥城*组织部干部一科

电话:0538-3213608邮箱:fcychx01@163*

受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人员报名

2、肥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538-3229717邮箱:fcychx02@163*

受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

1.肥城市机关事业单位“引才回乡”申请表.docx

2.同意调动证明.docx

3.个人*性质证明.docx

肥城市关于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的公告

肥城市人民*网站发布

关于实施阶段性失业补助金政策的公告

按照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

一、政策适用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其中,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是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政策执行时间和列支渠道。失业补助金政策执行时间为2020年3月至12月,按月发放,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列支。

三、政策执行标准和期限。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确定,缴费1年以内的150元,1年至5年的260元,超过5年以上的400元执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其失业补助金标准参照参保缴费1年以内执行。

失业补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1年6月。2020年3月至我市政策出台前,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但目前因重新就业等构成停领情形的失业人员,其未就业期间的待遇可申请补发。领取期限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四、其他注意事项。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遇有异地就业、异地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等情形的,申请人承诺同意停发并在转入地不再申领失业补助金的,可按规定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符合条件人员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申请办理,达不到网上办理条件的,可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失业保险窗口申请办理,咨询服务电话为3219819。

肥城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0年7月13日

肥城最新出入政策肥城政务服务网

紧急通知

目前,泰安市内已发现4例阳性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做好我市*防控工作,现紧急通知如下:

1、2022年3月16日以来进入、途径泰安高新区良庄镇、房村镇,新泰市楼德镇、宫里镇,宁阳县华丰镇、东庄镇,徂汶景区徂徕镇、天宝镇的入肥、返肥人员,要立即向所属镇街区社区和单位报备,采取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避免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核酸检测点严防以上入肥、返肥人员进入采样点,由各镇街区机动采样工作人员上门采样,市疾控中心第一时间进行检测。

3、从严做好外防输入。即日起,对所有入肥、返肥人员严格管控,对发生*省市的所有入肥、返肥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各交通卡口严格查验“两码一报告”,并通知相关接收单位负责建立追踪制度,每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肥城。在肥人员如无必要不得离肥,若离肥需经所在单位或组织批准。

4、做好重点场所管控。农贸市场、建筑工地、酒店、宾馆、商超、餐饮场所、厂矿企业等公共场所严格执行亮码、查码、扫码制度,一旦发现可疑人员,立即组织其做核酸检测,同步向社区报备。

5、市民参加核酸检测采样时,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不交流,避免扎堆聚集,避免风险。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自觉做到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

肥城*统筹*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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