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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人事网(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69人】)

红河州人事网(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69人】)

2016年红河州事业单位考试报名可以在当地报名参加吗

红河州为联考地州之一,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红河人才网。请及时按如下流程完成报考。简要流程:登录红河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注意查看缴费状态,确认缴费成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特别提示

2016年5月24日21:00-24:00,因设备故障,“2016年07月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无法正常运转,致使部分考生报名受到影响。经研究,“2016年07月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系统拟于2016年5月25日、26日重新开放报名功能:

1.考生报名时间:5月25日9:00—18:00,26日8:00-12:00;

2.单位审核时间:5月25日18:00—26日8:00,5月26日12:00—27日24:00;

3.缴费截止时间顺延至5月28日24:00。

请考生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

特此提示!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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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云南省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考资格审查、面试公告

根据云南省关于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要求和《红河州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简章》规定,现将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审查、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根据《红河州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计划聘简章》,笔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按照学科岗位1: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原则确定各学科面试人员(按四舍五入方法确定),其中只设1个岗位的,取前2名进入面试;设2个岗位的,取前3名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后)。对资格审查时审查出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从报考本县市岗位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仅递补一次。请各位考生关注红河人才网(** hhzrc*)红河州教育网(**jyj.hh.gov*)公布的信息。

(二)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1)应聘毕业生在云南教育网下载《2012年云南省特岗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一式两份,应届生交所在学校的学生就业工作部门审查盖章;往届毕业生由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或托管单位审查盖章,现场验证时提交。(2)交验准考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备查;(3)交小1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与准考证同底照片)。

(三)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1、报考泸西县、石屏县、弥勒县、个旧市特岗教师的考生在相应的县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分别是:

石屏县现场资格审查地点:石屏县教育局人事股电话:4859244;

泸西县现场资格审查地点:泸西县教育局人事科电话:6625034;

弥勒县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弥勒县教育局人事科(县文体中心三楼)

电话:6122089;

个旧市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个旧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 2123618

2、报考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屏边、河口县的考生集中在蒙自市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审查报考小学岗位的考生;2012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审查报考初中岗位的考生

资格审查地点:蒙自市明珠路北段,红河学院远程和*教育学院办公点(红河州博物馆西面)

二、面试

(一)面试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结果的客观、公正;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回避的原则,面试考生与评委有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关系的,评委要主动回避。通过面试测试应考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课堂组织能力、教育教学艺术、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举止仪表,确保特岗教师招聘质量。

(二)面试人员的确定。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由相应县市教育局人事科或红河州教育局人事科发给“红河州2012年特岗教师面试通知”,考生凭面试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内容、方式及分值。面试主要考核考生教育教学能力,采取课前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内容范围:现行九年义务教育教材内容,其中,初中为二年级下学期(化学为初三下学期),小学为五年级下学期。由考生根据报考学科自行准备说课内容,进行15分钟说课,由面试专家组根据考生说课情况进行现场评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不得参加体检。

(四)面试时间、地点。

1、报考泸西县、石屏县、弥勒县、个旧市特岗教师的考生在相应的县市面试;面试时间:2012年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

石屏县面试地点:石屏县东风小学;

泸西县面试地点:泸西县中枢镇中枢小学;

个旧市面试地点:个旧市和平小学;

弥勒县面试地点:弥勒县弥阳一小;

2、报考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屏边、河口县的考生集中在蒙自市面试。

面试时间:2012年8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面试报考小学特岗教师的考生;2012年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面试报考初中特岗教师的考生。

面试地点:蒙自市新二小(州交通局旁,电话:3732150、3732149)。

三、组织领导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工作在州特岗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州教育局和相关县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州特岗领导小组负责对面试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受理与面试有关的咨询、申诉、举报。面试评委在中小学高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中产生,每个面试组5人。

四、其他事项

(一)面试人员请带红河州2012年特岗教师面试通知、准考证、身份证入场面试,交面试考官说课稿一份,说课稿上不得留有考生姓名、考号等标记。

(二)面试人员说课及回答问题必须使用普通话。

(三)面试人员应自觉遵守纪律,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携带手机、书籍等进入面试考室。考生在等待面试期间,要在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到指定地点侯考,不准高声喧哗,爱护公共财物,讲究公共卫生。

(四)考生逾时15分钟不到面试考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按招考简章规定,将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加累计得分为考生总成绩(研究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州特岗教师招聘办将在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六)请考生自带一张小1寸照片作为体检备用

(七)本次面试结束后,若还有职位空缺,将及时发布补录资格审查和面试通知,补录部分考生到我州南部县任教,请考生关注红河人才网(** hhzrc*)红河州教育网(**jyj.hh.gov*)公布的信息。

红河州特岗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8月6日

红河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时间

红河人才网的官方网址:

**hhzrc*/hhzrc/index.aspx

这个网站的作用就是对红河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的通知通告,除此无他。

1、网络报名

网络报名,报考者登录红河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先注册再按系统提示报名,成功报名后第三天重新登录红河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查看是否审核通过,通过者可在本网站的网上缴费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费(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未通过者请重新选择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2、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报考县市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在各县市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报名;报考州属事业单位岗位的在红河州人才市场(蒙自县兴盛路红河审计二楼)报名。

报名方法:考生到所报岗位的县市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人才服务中心)报名,提供近期免冠5分彩色数码照片(JPG格式文件130*160像素),填写《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缴纳100元报名费(云发改收费〔2008〕1767号)。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2022年云南红河州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公布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告》等相关要求,现将红河州法检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进入首轮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请查询云南*“云岭先锋网——云南省公务员招录专栏”(**ynylxf*/topicweb/ynskslygwy/index.html)。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具体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工业园区八号路(红河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面,红河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一楼)。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原件。

3.报名推荐表。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原件。报名推荐表和报名登记表可从云岭先锋网“考录专题网页”下载打印。

4.笔试准考证。一式两份。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按报考职位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份。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2022年毕业生,可持成绩单作为其证明材料。

6.档案存放证明。报考限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0、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2年2月底以前。

7.毕业证(学位证)。提供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22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国民教育毕业生则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

8.户口簿。报考红河州有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有民族要求职位的,需要考生携带户口簿用以验证,并提交复印件1份。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考生须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在录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合同。

10.照片。近期免冠5分彩色渐变蓝底照片1张。

11.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请参考《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如考生已经准备可以作为辅助材料的,由考生自行携带。

(四)递补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开展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资格复审单位通知为准。

资格复审递补时间截至2022年7月28日。

(五)现场确认及许诺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本人到场,并对参加面试及后续考录过程进行现场签字确认,在《法检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确认单及考试书》上签字。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并进行现场确认及许诺的视为个人放弃。

资格复审阶段个人放弃的,需于2022年7月26日18时前向资格复审单位提交个人放弃的书面声明(本人亲笔签字按手印,附*)。

二、面试预告

红河州法检系统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2022年7月31日开展,请考生关注红河州*网站(**hh.gov*)、红河人才网(**hhzrc*)、红河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onghe.jcy.gov*)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防控

资格复审期间,严格按照*肺炎*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注意个人防护,按照《2022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期间*肺炎*防控告知》(见附件)做好*防控,资格复审、面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或到中、高风险地区流动。参加资格复审时请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微信小程序搜索),进入资格复审点前须提供健康码和行程卡供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请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资格复审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同时配合*防控人员做好*防控工作。

四、注意事项

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红河州*网站(**hh.gov*)、红河人才网(**hhzrc*)、红河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onghe.jcy.gov*),查询阅读公告通知,因未及时登录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畅通,因电话不畅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资格复审通知、递补通知、面试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考生本人承担无法进入后续环节的相关后果。

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或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规定执行。

*:

红河州中级人民*政治部:0873-3053672

红河州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873-3733036

附件: 2022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期间*肺炎*防控告知

红河州人才市场在个旧还是蒙自

红河州人才市场在蒙自,红河州人才服务中心市场

地址:红河州蒙自县红河州行政中心C座C421

*: 0873-3732130

E-mail: hhrc@hhzrc*

邮编: 661100

红河州人才市场

地址:红河州蒙自县文萃路龙泰花园大门北侧

*: 0873-3734500 0873-3734501(传真)

综合部: 0873-3738152联系人:林老师纳老师

人事代理部: 0873-3738152联系人:官老师王老师马老师

市场拓展部: 0873-3734500联系人:张老师师老师

网络信息部: 0873-3734501联系人:周老师

人才测评部: 0873-3734500联系人:张老师

E-mail: hhrc@hhzrc*

邮编:661100

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69人】

【#事业单位#导语】2022年云南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公告【69人】已发布,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至16日,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根据《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调配规定(暂行)》,结合工作需要,现将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

本次州属事业单位考试调动岗位由考调单位编报,考调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考调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单位、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红河州所辖县市、乡镇(街道)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作地在县市、乡镇的省属、州属单位);

2.新聘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服务年限须满5年、新聘用南部六县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年限须满5年(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前在基层的服务年限,不计入5年服务年限)。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若与单位或主管部门签订服务年限协议的,应遵守相关协议规定。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0月;

3.符合考试调动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30岁以下的,为1991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岁以下的,为1986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0岁以下的,为1981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岁以下的,为1976年10月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纪政务处分或追责问责处分期(影响期)未满的;

3.审计机关正在审计尚未作出审计结论的;

4.试用期未满及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

5.考试调动后即与单位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6.自收自支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差额或全额拨款单位、差额拨款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全额拨款单位;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岗位要求。

具体报考岗位等级、职称、聘用等问题请电话咨询用人单位。

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考试调动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本人如实填写《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按管理权限报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3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工作岗位聘书复印件;岗位要求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需提交工作经历证明;

(4)白色或浅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版(JPG格式,以身份证号命名);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5日至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一楼招聘大厅(州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对面,蒙自市振兴路1号州政务服务局一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因*防控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到现场代为报名。

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试调动资格。

4.资格审查:各考试调动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核。

考试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每个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达不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予以取消或相应缩减考调人数,允许该岗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9月19日17:00前到考调单位完成改报)。

5.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2022年9月22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调动。

领取准考证的地点:红河州农校综合楼7楼州人社局考试中心服务厅(蒙自市上海路南延长线红河职教园区内)。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笔试由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内容范围为政治理论与政策、职业道德、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州情)等。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下午14:00—16:00。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考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红河人才网”公布。

2.面试。面试可采取答辩、专业提问、情景模拟、实际*作、跟班作业、结构化面试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考试调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面试人数与岗位考试调动人数3:1比例范围内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前,因报考人员放弃造成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进入面试人员的条件依次从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因该岗位无人递补造成面试人数与考试调动计划数不足比例的,可进行差额或等额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由各用人单位自行通知。

3.成绩计算

需笔试和面试的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仍相同,由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其余岗位按笔试或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由主管部门采取加试方式确定考察对象。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对象结合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试调动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时要注意审核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及廉政情况等。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考试调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委(*组)集体讨论,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并在原单位和拟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在考试调动中因故出现岗位空缺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试调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将《红河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审批表》及相关材料报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一)考试调动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群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参加考试调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依规办事。违反考试调动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相关纪律,弄虚作假报名参加考试调动的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参与考试调动资格。

五、重点说明

(一)报考人员具有相应职称,单位无相应岗位空缺的,高职低聘,由本人在报名时提交书面。

(二)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如报名时未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的,不得参加此次考试调动。

(三)考试调动有关信息及时通过“红河人才网”发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同时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如因报考人员本人不及时上网查阅或电话联络不上造成的后果,完全由报考人员负责。

(四)在考试调动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肺炎*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防控要求详见《红河州2022年度州级事业单位考试调动报考人员*肺炎*防控告知暨书》(详见附件5)。

六、*:

(一)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3732550

(二)报名*:

州委*校:3053313

州融媒体中心:3946759

州数据发展中心:3734596

州公积金中心:3736773

州委讲师团:3791197

州委政法委:3730201

州直机关工委:3730292

州委老干局:3730622

州粮食局:3732246

州工信局:3732071

州民政局:3728492

州人社局:3748991

州自然规划局:3799792

州环保局:3856190

州水利局:3732316

州文旅局:3055367

州卫健委:3743949

州林草局:3732345

州应急局:3738246

州乡村振兴局:3732718

*(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红河片区:3069166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调动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样式).doc

附件4:2022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doc

附件5:*防控告知暨书.docx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9月7日

原文标题:红河州州属事业单位2022年考试调动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hzrc*/Article/Index/Index/show/id/11466

云南红河如何回应官员11岁参加工作

云南红河回应官员11岁参加工作:属实,系进入剧团练习“童子功”。

7月4日,有网友发布一篇名为《11岁参加工作?云南红河州的“神童”干部横空出世了!》的文章,文内指出《红河日报》刊发了一则《*红河州委组织部州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信息显示,现任红河州委统战部副部长念培光于1969年9月生,1980年12月参加工作,“11岁参加工作,看来这不仅是‘童工’还是个‘神童’啊!”

关于念培光为何在11岁就参加工作,记者就此询问了红河州委组织部,一名工作人员回复称,念培光11岁就进入京剧团工作,京剧演员需要从小就练习“童子功”。

该工作人员指出,在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问答》中的一条提到,对2002年12月1日以前未满16周岁参加工作的,符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八条规定: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16周岁的文艺工作者、运动员和艺徒时,须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可以根据相关审批材料认定其参加工作时间。”因此,根据上述文件和招工时间,念培光参加工作的时间没有问题。

扩展资料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规定,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第四条规定,禁止*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为个人)使用童工。

第五条规定,禁止各种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

参考资料来源:北晚新视觉网-云南红河一官员11岁参加工作?官方回应

参考资料来源:*工会新闻网-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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