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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良租房信息 阎良公租房申请条件

阎良租房信息 阎良公租房申请条件

西安租房想提取公积金,都需要提供什么资

西安租房想提取公积金,都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等材料。其中已婚无房职工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

(3)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4)其他相关资料:

1、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由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地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西咸新区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2、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扩展资料: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单身证明材料。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婚姻关系证明。

租住商品住房的: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单身证明材料、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已婚职工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婚姻关系证明、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

单身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

(一)单身声明及户口簿(户籍信息证明),户籍信息中婚姻状况为空白(未婚的不填);

(二)离婚证及未再婚声明;

(三)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等);

(四)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未再婚声明。

参考资料来源:西安住房公积金中心——无房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西安的公租房怎么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在本市城六区域长期居住的外来务工人员及新就业职工的家庭及人员;家庭收入符合准入条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西安公租房申请材料:

1、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领取资格审核申请表的地址:

⑴、持有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群众,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

⑵、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群众,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

⑶、非西安市户籍的在其居住证所在地社区。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

3、婚姻证明;

4、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注:公租房申请办理手续免费!

申请流程

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应向其户籍所在地的社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居住所在地的社区提出书面申请。

租赁型保障房的申请审批程序:

①社区受理(公示、审核和信息录入并审核资料及信息上报街道办事处);

温馨提示:不知道社区在哪里可以咨询物业或者房东,工作单位所在社区咨询人事,社区登记领表审核资格通过后,有房源才可以准备材料申请。

②街道办事处初审(审核和信息录入并将审核资料及信息上报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③区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公示、审核并向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上报联审信息,根据六部门联审结果终审。将通过审核的家庭信息报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备案)。

满足西安公租房条件的公民可以按照流程,带好相关证件和资料去西安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租房的申请。申请公租房需要流程和审核,时间会比较久,建议大家先选好地址,准备好申请表等重要资料,提前到相关部门办理申请。同时租用公租房要严格按照公租房的标准进行维护。

《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租赁型保障房配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的基础上,实行轮候制度。

优先保障: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保障的家庭;符合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孤寡老人或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合同期限:

租赁型保障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合法使用住房。承租人应保护好房屋及其设备并合理使用,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损毁、破坏、擅自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配套设施,若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的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承租人基于对房屋的合理使用所添置的房屋附属物退租时不予补偿。

租金收取:

租赁型保障房的基础租金按照同地段、同品质类似房屋市场租金的90%确定。基础租金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向社会公布。

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保障家庭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城六区城镇户籍家庭,其租金标准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其租金标准按照基础租金的80%执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其租金标准按照基础租金执行。

特殊照顾:

申请人或配偶年满60周岁无经济来源或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申请人或配偶为一级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批,租金减半收龋

管理—障资格每年审查一次

租赁型保障房承租人的保障资格每年审查一次,每三年重新申请。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期满之日前3个月提出续约申请,并进行资格期满审查。

承租人不按规定进行资格期满审查的,解除租赁合同,结清有关费用并腾退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租金按照基础租金执行。

如果申请人虚报、瞒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租赁型保障房,将被取消保障资格,收回住房并追回租金差额,计入个人不良信用档案,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房,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分别调整为:

(一)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2021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即:46931÷12×70%=2737.64元,取整为2738元以下(现行标准为2615元)。

(二)限价商品房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为2021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即:46931÷12=3910.92元,取整为3911元以下(现行标准为3480)。

《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二条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标准的1.1倍执行;单身人员(含未婚、离异独身、丧偶独身)月收入标准按照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标准的1.2倍执行。

《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三条2019年7月1日我市已全面停止受理经适房、限价房资格审核申请,本次调整经适房、限价房准入标准仅用于摇号分配前的资格复审。

《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四条本通知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阎良区、长安区、临潼区、高陵区、_邑区、蓝田县、周至县结合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一、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二、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规定的相应标准);

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六、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七、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西安公租房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验原件);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拓展阅读:西安公租房廉租房并轨管理6类申请人优先保障昨日,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市民政局、市物价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开始施行。《办法》将公租房、廉租房整合并轨为租赁型保障房。“两房并轨”管理后,保障对象扩大为本市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有稳定职业且在本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住房困难人员。建设—保障房面积不大于60_《办法》适用范围为“城六区”及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西安_灞生态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阎良*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的租赁型保障房的规划、建设、分配、运营、监督和管理。其他区县参照本办法另行制定实施办法。面积:租赁型保障房以满足基本居住需求为原则。新建成套租赁型保障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应执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非新建方式筹集的,要坚持小型、适用、满足基本住房需求的原则。配套设施:租赁型保障房项目设计必须按规划要求配置足够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集中新建和易地集中配建的租赁型保障房项目,机动车位按照百平方米0.8个配置,非机动车位按照市*有关规定执行。配租—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办法》规定,租赁型保障房配租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综合考虑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收入水平、申请顺序、保障需求的基础上,实行轮候制度。优先保障: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保障的家庭;符合原-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孤寡老人或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属于残疾、重点优抚对象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获得市级及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的;申请家庭成员中有在服兵役期间荣立二等功、战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市*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期限:租赁型保障房租赁合同期限为3年,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合法使用住房。承租人应保护好房屋及其设备并合理使用,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损毁、破坏、擅自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配套设施,若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的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并依法承担相关费用。承租人基于对房屋的合理使用所添置的房屋附属物退租时不予补偿。租金收取:租赁型保障房的基础租金按照同地段、同品质类似房屋市场租金的90%确定。基础租金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向社会公布。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保障家庭及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城六区城镇户籍家庭,其租金标准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80%的,其租金标准按照基础租金的80%执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其租金标准按照基础租金执行。特殊照顾:申请人或配偶年满60周岁无经济来源或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申请人或配偶为一级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职工,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批,租金减半收龋管理—障资格每年审查一次租赁型保障房承租人的保障资格每年审查一次,每三年重新申请。承租人应当在租赁合同期满之日前3个月提出续约申请,并进行资格期满审查。承租人不按规定进行资格期满审查的,解除租赁合同,结清有关费用并腾退住房。暂时无法腾退的,给予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租金按照基础租金执行。如果申请人虚报、瞒报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租赁型保障房,将被取消保障资格,收回住房并追回租金差额,计入个人不良信用档案,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自资格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保障;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租安置房提取公积金在西安需要什么材料

无房职工租房提取申请材料: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房屋租赁合同;(3)租金缴纳证明;(4)单身证明材料;(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单身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①单身声明(见表格下载)及户口簿(户籍信息证明),户籍信息中婚姻状况为空白(未婚的不填);②离婚证及未再婚声明;③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等);④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未再婚声明。

已婚职工申请时需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房屋租赁合同;(3)租金缴纳证明;(4)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5)其他相关资料: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2、租住商品住房的

单身职工申请时需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单身证明材料;(3)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4)其他相关资料:①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由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地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西咸新区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②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见表格下载)。

单身证明材料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①单身声明及户口簿(户籍信息证明),户籍信息中婚姻状况为空白(未婚的不填);②离婚证及未再婚声明;③婚姻状况公证书(包括未婚公证、离婚公证、离婚后未再婚公证等);④生效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及未再婚声明。

已婚职工需提供:(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2)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能证明夫妻关系的同户户口簿、或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书);(3)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名下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4)其他相关资料:①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房产的证明由西安市级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公积金缴存地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周至县、蓝田县、鄠邑区、西咸新区的职工,还需提供当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②他人代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及提取人书面委托书。

阎良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人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规定收入限制的无住房人员、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状况要满足公租房申请的条件,申请人在申请地有户口或外来人员需要有申请地的居住证,申请人在申请地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来源,申请人在申请地有依法缴纳社保等。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投资,也可以由*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应符合什么条件:

1、年满18周岁;

2、在新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在一年以上;

3、本人或家庭在新区内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4、人均可支配收入在新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线的1.2倍以下。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阎良御脂天境28号技师

8-28岁工作地点:西安阎良凤凰路市阎良区蓝天方路东段周边租房信息>>*:…*:/查看完整电话工作地点:西安阎良凤凰路市阎良区蓝天方路东段御指天境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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