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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人才网招聘信息,2023年扬州人才招聘公告

2023年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扬州市华扬西路199号。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国籍,遵守***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

1.专任教师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相关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要求为准。

2.专职辅导员岗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5年以上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放宽至40周岁。

(五)专任教师岗位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六)专职辅导员岗位专业等要求(详见岗位表),其他资格条件:**员(含*预备*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

主要学生干部指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正副班长、团支部*、*支部*,在院系级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正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在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联任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校级社团(协会)负责人。

2.有1年及以上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

3.有3年及以上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

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是指在*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担任专职*、副*,或在纪检和*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的工作部门中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或在工会、共青团、妇联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以及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七)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

2023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计算学生干部任职、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工作经历指正式参加工作经历,不含个人学生时期实习、兼职工作经历。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居民应聘时按*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月17日9∶00-2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17日9∶00-2月28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17日-3月1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17日9∶00-3月1日18∶00;

5.缴费确认:2月17日9∶00-3月2日12∶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

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

对于通过资格初审且已缴费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核,报名费用一律不退。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请在通知时间内到我校参加资格复审,并领取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

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专职辅导员应聘人员如以“担任主要学生干部1年及以上”条件报名的须在“学习及工作经历”栏中,写明担任的具体职务及起止年月。

报名条件中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写明符合工作岗位(或工作经历)及起止年月。

因未准确或未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以及与报考条件有关的相关信息,导致初审、资格复审不能通过或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行承担。

经查实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对应聘人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应聘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2023年3月3日9:00-16:00登录到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

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3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

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ypi.edu*)公布,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放弃资格。

(二)考试考核方式

1.专任教师岗

考核方式为试讲与面试。

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

试讲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

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进入面试人员姓名、试讲成绩、岗位、排名将在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ypi.edu*)进行公布。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均当场告知考生。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40%+面试成绩×60%。

试讲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如招聘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达到30人及以上,相应岗位考核方式调整为:笔试、试讲、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笔试成绩达到60分(满分100分)为合格,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9确定试讲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人选。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ypi.edu*)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进入试讲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ypi.edu*)进行公布。

试讲内容、合格线、满分标准及成绩告知方式不变。

在笔试、试讲考核成绩均合格者中,按笔试和试讲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姓名、试讲成绩、岗位、排名将在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ypi.edu*)进行公布。

面试办法、合格线、满分标准及成绩告知方式不变。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30%+试讲成绩×30%+面试成绩×40%。

笔试、试讲、面试及考核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总成绩和面试都同分,排序以试讲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试讲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2.专职辅导员岗

考试考核方式为: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笔试:结合招聘岗位实际工作要求,从高校辅导员工作实际所需要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应用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查,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笔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下一轮考核名单。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ypi.edu*)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身份证号查询。

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访谈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

本项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

进入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将在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ypi.edu*)进行公布。

面试:按照学校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60分为合格(总分100分)。

报考岗位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笔讲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面试、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排序以面试成绩较高者为优先;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考核前进行。

资格复审材料不全者、复审不通过者,取消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参加考核,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

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并提交一份复印件。

以下材料根据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

复审具体时间和相关安排将在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ypi.edu*)发布。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考生提供的*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应聘的,均作为放弃应聘处理。

资格复审通过者,我校工作人员现场发放准考证。

1.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3.学生干部经历:班级、院(系)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院(系)级*组织出具证明,校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须由学校团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部)出具证明,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4.工作经历证明:高校专职辅导员工作经历证明由高校校级人事部门出具,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委或*总支出具,证明中须明确任职职务和任职起止年月。

其他工作经历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

5.**员(含*预备*员)证明:须由应聘人员所在学院或者所在单位*组织出具证明;

6.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及佐证材料。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

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专职辅导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一经聘用须在本校辅导员岗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或在校内交流到非辅导员岗位)。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取消聘用资格:

1.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审批后,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

3.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学历认证书者。

六、招聘政策咨询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七、招聘工作监督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4-87433022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14日

扬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二批)–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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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4人)

2014年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24人)

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省和扬州市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24名,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国籍;

(二)遵守*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扬州市广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A)、(B)》(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2014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取得毕业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后,符合有关条件方可报名);

(五)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8年4月18日至1996年4月22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 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3年4月18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受本人户籍(指社会人员,下同)或生源地(指2014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下同)限制,可报考符合规定条件的岗位: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

2、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3、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其配偶或父、母户籍在扬州市及所辖县、市、区的);

4、扬州市域(含所辖县、市、区)聘期内省、市、县(市、区)选聘的仍在村(社区)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5、经江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参加“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未超过2年的(考核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

6、报考《岗位简介表(B)》中卫生系统岗位的考生,或另有专门规定的人员。

报考人员除规定不受本人户籍或生源地限制的外,其他应系扬州市(含所辖县、市、区)户籍(生源);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在读非2014年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扬州市广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A)、(B)》:

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glhrss.gov*)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扬州人事考试网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4年4月18日09∶00-4月22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4年4月18日09∶00-4月23日16∶00;

缴费时间:

2014年4月18日09∶00-4月24日16∶00。

报名网址:扬州人事考试网( *yzrsks*)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即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凡报名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考区安排及其有关要求,详见考生报名须知(扬州人事考试网:*yzrsks*)。

(3)学历要求为研究生的岗位按实际报考人数开考,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则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为缓解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紧缺矛盾,《岗位简介表(B)》中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单位代码起始数为“2”)医护*技岗位开考比例为2︰1;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程序、办法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报名结束后,有关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情况,报经扬州市组织和人社部门核准后,及时在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于4月28日09:00-16:00重新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4年5月19日-20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到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扬州市百祥路6号),经其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退还报名费。

(5)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4年5月13日-5月16日自行登录扬州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A类岗位由区组织和人社部门统一负责;B类岗位由区组织和人社部门委托区教育局、区卫生局负责。报名期间,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及区卫生局公布*,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的咨询。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须补充的内容。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应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笔试

报考《岗位简介表(A)》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综合知识(A)》(含基本常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素质、职业道德,下同)。笔试范围:基本常识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常识判断”部分)相关要求,其它参考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综合类,即A类;但不含“申论”部分)相关要求。

报考《岗位简介表(B)》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内容:《综合知识(B)》(报考教育单位教师招聘岗位的主要测试教育学、心理学,适当测试基本常识、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报考医疗卫生单位医护*技招聘岗位的主要测试基础医学概论,适当测试卫生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主要考核教师应知、应会的相关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基础医学概论、卫生法律法规主要考核医护*技人员应知、应会的医学基础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常识;基本常识笔试范围参考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中“常识判断”部分)相关要求;公共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笔试范围参考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综合类,即A类;但不含“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部分)相关要求。

报考《岗位简介表(A)》的有关岗位测试专业科目(汉语写作、财会知识及实务),详见《岗位简介表(A)》。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时间:

2014年5月17日上午

报考《岗位简介表(A)》岗位的考生—《综合知识(A)》;

报考《岗位简介表(B)》岗位的考生—《综合知识(B)》。

2014年5月17日下午

报考《岗位简介表(A)》的有关岗位测试专业科目。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笔试分别采用百分制计分。

(三)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和报考资格复审

(1)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确定

笔试结束后,区组织和人社部门分别确定《岗位简介表(A)》岗位,《岗位简介表(B)》教育单位教师招聘岗位、医疗卫生单位医护*技招聘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和有关专业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或无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限报考《岗位简介表(A)》人员)或专业水平测试(限报考《岗位简介表(B)》人员)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前,对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年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报考资格复审工作由区组织和人社部门统筹负责。

资格复审时,报名者应提供招聘简章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其中,2014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其他人员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籍或不受户籍限制的证件。报考条件中有其他具体要求的(如学位证书,英语、计算机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从业、执业资格,工作或相应专业工作经历等),还须提供对应资质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在职人员特别是在职中小学教师,报名前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及时提供,最迟必须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提供,其中事业单位试用期人员最迟必须在报考资格复审时提交。如在上述规定的“最迟”时限内,仍不能提交的,视为该考生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专业水平测试)资格。因复审不合格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专业水平测试)人选直至面试(专业水平测试)名单公布。

各审核部门(单位)应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应客观、公正、及时。

(四)面试(专业水平测试)

《岗位简介表(A)》,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区委*校01职位面试为试讲)。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按规定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其中,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岗位简介表(B)》,采取专业水平测试的方式进行。由区组织和人社部门委托区教育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专业水平测试工作,按统一要求制定并公布实施办法。专业水平测试采用百分制计分,设置合格分数线,具体在实施办法中公布(包括构成、权重和分值等;其中,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形不成竞争岗位的考生,专业能力考核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专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均分(公共科目分数+专业科目分数>÷2或无专业科目考试的公共科目分数,下同)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参加专业水平测试人员,按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0%、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5月17日进行笔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该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以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仅考公共科目或虽考专业科目但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加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区组织和人社部门统一负责。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所属主管部门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区组织和人社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区组织和人社部门在有关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由区教育局、区卫生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各自受聘单位)。由招聘单位将相关材料报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人事管理分工,分别报区组织、人社部门核准并核发聘用通知书,准予聘用的人员持聘用通知书等材料办理报到手续。2014年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领取聘用通知书时,须提供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聘用核准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聘用工作按照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聘期制度(需实行高校毕业生见习期制度的,按有关规定执行)。试聘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纪律。坚持招聘政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考试成绩、聘用结果面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区纪委(监察局)0514-80821128,区监察局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室0514-87347982。

六、本简章中“以上”、“以下”、“以后”均包括本项。广陵区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4-87321599 87335532

区教育局:0514—87365503

区卫生局:0514—80826172

考务*:

0514-80829370

附:

2014年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A

2014年扬州市广陵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B)

关于考察(政审)标准问题.doc

*扬州市广陵区委组织部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

扬州市人才市场有招聘会吗(扬州人才市场什么时候有招聘会)

为了切实服务复工复产企业用工招聘,帮助各类群体就业求职,扬州市人才市场决定自6月25日起有序恢复现场招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会时间

每周六,上午9:00-12:00

二、招聘会地点

扬州市人才市场

公交线路:公交9路,27路、76路江阳西路站下

三、招聘须知

1、提前预定展位。按50%展位间隔开放,每家用人单位进场招聘人员一般限1人。

2、进场人员21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台地区、国外旅行史或居住史,有发热、咳嗽等*,以及*防控行程卡有异常情况,不得参会。

3、省内外无中高风险地区和本土聚集性*的区市来扬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有序进场。

4、招聘会现场实行人员进出登记。所有人员进场采用“苏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方式进行核验,全程佩戴口罩。体温在37.3度以上人员均不得进入招聘活动现场。

5、实行人员限流。根据*防控需要,招聘会对入场人数严格控制,实行分时段、间隔性入场。求职者间距应达到1米以上,杜绝人员扎堆和聚集。所有进场人员须服从工作人员引导。

与此同时,扬州人才市场网站将持续开展网络招聘活动,欢迎各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同步开展线上对接。

报名电话:0514-87951369

网址:

扬州市人才市场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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