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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房屋出租 连云港的暂住证到那里办需要什么证件吗

连云港房屋出租 连云港的暂住证到那里办需要什么证件吗

连云港小学入学条件

小学一年级入学详细条件

各省市可能因办学条件不同,入学条件也有不同。以河北省为例,年龄方面,根据往年小学入学政策,规定结合市区实际,生源较少的地段应该招收六周岁儿童入学,保证六周岁三个月儿童全部入学;个别生源较多的地段,经当地区教育局的批准,可以进行适当的控制,但必须保证六周岁六个月儿童全部入学。对于外地户口,可以凭借户口本,暂住证,身份证完成入学。

连云港外来务工子女上小学需要什么手续

你的户口本,孩子的户口本,能证明你们是母子关系的证件(出生证、专结婚证),没有房子的属话有些学校要求有房管局的“无房户证明”,然后可以按照你们的实际居住地(可以是父母的房子房产证、租住合同等,最好再到片区派出所打个居住证明)就近入学,但是热点学校你是进不去的(除非托关系)。如果是转学的话就要到想进的学校凭以上材料和孩子原来的学籍证明先打接收证明,再回原来学校打转出证明,(原来是省内学校接受学校会网上申请转学的)。关键还是把上面的材料带全了之后去想进的学校看收不收,收的话他们会告诉你还要怎么做。生源不好的学校就比较简单了。

请问连云港哪个小学不要户口可以入学的,谢谢

不要户口?那怎么办理学籍?怎么上初中?乡村的应该有。

小学新生入学条件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在户口所在地划片学校入学。

外来人员购房户口的话版,可以以购房合同权申请划片学校入学。

外来暂住人员,需要父母一方的暂住证、身份证、医社保证明、计划生育证明、户口本(包括孩子)。

每个地区入学的条件不同,最好关注所在区的教育局发文,以发文为准。

连云港市区小学入学学区房需要提前一年买吗

连云港市区小学入学学区房,

据说是需要提前一年买。

可询问连云港市教育局。

以连云港市教育局的解释。

我家孩子今年要上小学一年级了,我想问一下,上连云港师专三附小需要什么条件;需要带什么证件啊谢谢大家!

要有房子要有房子

小学入学要什么手续

一、上私立小学,没有特殊的所需证件的限制。

二、上公立小学,入学条件有所限制,需要如下证件:

1、凡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需办理相关居住证件,其父母或父母一方须持有1年及以上有效的《居住证》及务工证明。

2、《户口本》

3、有房产证,则一定要带着《房产证》或者购房协议或购房收据;没有房产证,则要有在房产局备案的租房合同。

4、带好户口本和房产相关证件,到你的户口本上所在的乡镇中心小学,找到值班人员告知要办理《外出就读证明》,并加盖中心小学的公章和县城教育局的公章(跨县区的必须有县区的教育局的公章)。

5、《学前教育毕业证》。

6、《出生医学证明》。

7、居住证: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的,应提交以下书面《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证、流动人口的居民身份证、出租单位的证明或租赁(用工)合同。

8、其他需要准备的还有,《幼儿疫苗接种证明》、连续三个月的水电费缴费发票或收据。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

1、父母至少一方有市、区工商营业执照或市、区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并原则上务工一年以上;

2、父母至少一方持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

3、父母一方的房产证明或在房产主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证明;

4、学生及其父母户口簿;

5、原学校学籍档案(小学一年级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外出就读证明,初中一年级需要提供学籍证明或小学毕业证)。

(7)连云港小学入学条件扩展阅读:

幼升小是幼儿园或学龄前儿童升小学的简称。随着教育的改革,特别是小升初升学方式的多元化、学籍制度管理的强化,幼升小已在小升初、初升高中变得最为重要。

幼升小家长看不到小升初统考、看不到分数,对小学的认识只能停留在原来的认识上或口碑相传上,而幼升小是未来进入教育水平好的、较好的区县好中学的跳板,因此幼升小既要看小学,更多的是还要看可能进入的初中、高中学校,这样就使得幼升小择校、升学变得迷乱而复杂了。

针对幼升小问题,*出台了相关的政策,随着小学划片入学政策出台以来,幼升小逐渐不被幼儿家长所重视,孩子无需进行小学入学考试,而是按照户口、房产所在地就近入学,这样以来,就减轻了孩子在学龄前进行学习的压力。

梅州、连云港首付降至2成,房地产市场还出台了哪些新政策

01、住宅房到期后自动续期

住宅房的产权是70年,70年的产权到期之后会自动续期。在2021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民法典》当中就有明确规定,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到期之后自动续期,若是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到期之后将不会自动续期,此时我们需要按照法律法规前去办理,土地上的房屋或者是有不动产的话,要先明确归属问题。

02、金融房*紧缩政策

目前部分城市的金融机构对*购买第2套住宅房的家庭会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60%,且*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政策。之所以会出台这样子的政策目的就是为了减少流动性,而这样子的政策对住宅类的房产市场会有一些影响的。

03、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其实就是想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而征收房产税的主要目的就是提高产权持有人的持有成本,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打击那些不良的炒房客,这样一来则是可以很好的去抑制房价的上涨。然而征收房产税的时候会遇到一些比较复杂的关联问题,所以目前国内并没有全面开始征收房产税,只是在重庆和上海先进行试点。

04、居住权不得转让或者是继承

在民法典当中同样也是有规定的,居住权是不可以转让给他人或者是被继承的,若是设立居住权,那么这个住宅是不可以对外出租的,除非当事人有其他的一些约定。如果居住权期限已满或者是居住权人已经*亡了,那么这个房子的居住权将会被消灭,此时应该及时的去相关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05、抵押的房产不解押也可过户

在新的民法典当中是有明确规定的,对于那些抵押的房产来说是可以直接交易过户的,我们不需要去缴清全款,同时也不需要提前去得到银行的同意。

连云港的暂住证到那里办需要什么证件吗

连云港的暂住证办理地点:当地派出所。

办理所需证件: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住详细地址;

3、暂住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建筑工地内部需集体办证的,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有流动人口姓名、性别、户籍所在地、暂住地详细地址、公民身份号码、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的申领《暂住证》名册;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扩展资料

暂住证检查措施:

为了保护外地来京人员和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打击混迹其中的违法犯罪,*机关依法对以下单位和个人进行检查:

1、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

2、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

3、年满16周岁,拟在京暂住一个月以上或在京从事务工经商及服务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暂住证

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怎么样

简介: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成立于1954年3月。前身为市第一家公私合营企业——新海连市利通汽车*。体制几经变革后,2007年5月,改制为江苏省连云港汽车运输有限*,国有法人独资企业,隶属于连云港海通*。

法定代表人:李树军

成立时间:1991-07-27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2070000000157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法人独资)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路19号新浦汽车总站4楼

连云港三日游攻略

连云港是一个濒临东海的海滨城市,拥有完好的自然生态系统和富裕的生活指数,这里世代以捕鱼和海产为生,城市的格局在不断提升,诸多游玩娱乐项目开始运营,是一处不错的吃喝玩乐旅游胜地,下面给大家分享详细的攻略。

连云港三日游第1天

1、游玩地点

海州区万润商业街——陇海步行街——盐河巷

2、游玩体验

三条街既有连云港的街边特色,又有很多丰富的美食可供选择,尤其是盐河巷的各类海鲜烧烤,三条街距离较近,可采取步行的方式到达。

陇海路步行街

盐河巷历史文化街区

3、住宿点

我们选择的是位于盐河巷北侧1公里左右的速8快捷酒店(火车站解放中路店),房价标准为110元左右(旅游旺季或者周末房价可能偏高)。也可以住位于盐河巷北侧1.5公里左右的七天连锁酒店(火车站中央商场店),房价标准为100元左右(中央商场那里的房屋还是很有特点的,有兴趣的可以去哦)。

中央商场

4、出行方式

可采取步行的方式,滴滴打车也是很方便的。公交车可以选择3路车(没有零钱的亲们可以通过手机支付)

5、饮食点

万润商业街的王贵仁麻辣烫(建议去总店)一定要去尝一下,价格挺优惠的。

海鲜烧烤就去盐河巷吃~绝对不宰客!具体的店铺我就不推荐了,一般都不错。

万润商业街,王贵仁麻辣烫

盐河巷历史文化街区各种价廉海鲜

连云港三日游第2天

1、游玩地点

连云区在海一方公园——栖霞路步行街——海上云台山——连云港老街

2、游玩体验

海边风景、城市风采与美食的完美结合,这些更加深了对这做海滨城市的文化和氛围的理解,对于东海之滨拥有更多真实的感悟和体验。

在海一方公园

连云港老街

记得去拍小火车,我们没找到

海上云台山

3、住宿酒店

我们还是住在海州区的酒店,坐BRT需要1个小时,不是很方便,大家可以选择就近住在连云区。一开始以为连云区不是很发达,酒店一般,但是游玩了一圈后,觉得连云区还是很不错的。

4、出行方式

连岛海滨浴场

连云港三日游第3天

酒店——海上云台山

海上云台山位于连云区,江苏AAAA级景区,自我感觉风景比花果山好,山的中央有一个寺庙,上山的车以寺庙为中心,分为两部换乘。

新建的玻璃栈道14年还没有就想过来看看,结果大失所望玻璃栈道和茱萸峰在一起,坐车要坐很久,要通过14个隧道,司机师傅的技术可以说是很厉害了,一上午逛完红石峡和潭瀑峡已经很累了。

结果玻璃栈道真的又走了远(210元的票可以玩三天

不赶时间可以慢慢逛)玻璃栈道很短,去的路真的太长了,我们去的路上遇到好多逛完的人都是一脸生无可恋的样子。

我们逛完玻璃栈道就不准备去茱萸峰了,因为还要走1900多米才能到山顶,不算下山的路茱萸峰和玻璃栈道是个Y型路线(左上是茱萸峰右上是玻璃栈道下面是出口)我们准备远路返回的时候,遇到云台山上的人,喊我们不让我们走回头路,说茱萸峰上有出口

其实是茱萸峰上的商家在山下拦路,不上去就没人买他们的东西,我也是很无语了,差点就上当了还好我爸看出来

,不想去茱萸峰的记住了一定要原路返回!别听他们的不走回头路因为入口和出口在一起。

美食推荐

连云港的海鲜非常的出名。说实在的,是我吃过所有的地方当中最美味的,新鲜度跟肥嫩度真不是盖的,我吃的地方厨师也经过了层层选拔而定,所以烹饪上面更胜一层,除了海鲜之外,让我念念不忘的就是一家小店里的凤爪,只可惜我回来以后再也没有找到过这样的味道。

1、住宿点依然可以选择在海一方公园附近的宾馆

2、出行方式

在海一方——连岛可以选择游11/游3路(假期车上人较多,出租20元左右,不存在不打表乱要价的情况)

3、饮食推荐

我们还是选择的栖霞路步行街,岛上的餐馆都没有菜单,担心会宰客。

4、时间宽裕可以选择步行,带着孩子或者时间不够的亲们可以购买观光车哦,25元往返,注意,返程的不要坐到游客中心,从连岛门口下车换乘公交或者出租回市里即可!

2019年连云港市房屋*管理条例及*补偿标准(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

第三章*补偿与安置

第四章*评估

第五章罚则

第六章附则

各县、区人民*,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连云港市城市房屋*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三年四月一日

连云港市城市房屋*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屋*的管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根据*《城市房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江苏省城市房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省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并需要对被*人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城市房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第四条*人应当按照本规定,对被*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本规定所称*人,是指取得《房屋*许可证》的单位。

本规定所称*单位,是指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的单位。

本规定所称被*人,是指被*房屋的所有人。

第五条连云港市房屋*安置办公室是市人民*城市房屋*工作的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对城市房屋*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各区人民*和市、区规划、建设、土地、房产、物价、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互相配合,保证城市房屋*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管理

第六条*房屋实行《房屋*许可证》制度。*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许可证》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申请领取《房屋*许可证》的,应当向市房屋*管理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三)*计划和*方案。

市房屋*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对符合条件并将房屋*补偿安置资金足额存入市房屋*管理部门设立的银行专用帐户和按规定交纳*管理费的,颁发《房屋*许可证》。

《房屋*许可证》颁发后10日内,*人应当持《房屋*许可证》到市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拟*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备案手续。

第八条房屋*补偿安置资金应当专门用于*补偿安置,不得挪作他用。

市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对房屋*补偿安置资金统一管理,统一结算,并接受市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具体办法由市房屋*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九条市房屋*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许可证》中载明的*人、*范围、*期限等事项,以房屋*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市房屋*管理部门、*人和*单位应当及时向被*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条*人应当在《房屋*许可证》确定的*范围和*期限内实施房屋*,不得擅自更改*范围和*期限。

需要延长*期限的,*人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市房屋*管理部门提出延期*申请;市房屋*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延期*申请之日起10日内给予答复。

第十一条*人可以委托具有*资格的*单位实施*;具备相应条件的,也可以自行*。

市房屋*管理部门不得作为*人,不得接受*委托。

从事*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市房屋*管理部门的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工作。

委托*的服务费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二条*人委托*的,应当向被委托的*单位出具委托书,并订立*委托合同。*人应当自*委托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将*委托合同报市房屋*管理部门备案。

被委托的*单位不得转让*业务。

第十三条*范围确定公布后,*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

(一)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房屋;

(二)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

(三)租赁房屋。

市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市房屋*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第十四条*人与被*人应当依照本规定,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安置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

(二)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建筑面积等;

(三)搬迁期限;

(四)过渡方式与过渡期限;

(五)产权调换房屋差价金额及支付的方式;

(六)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办法;

(七)当事人认为需要订立的其他条款。

*租赁房屋的,*人应当与被*人、房屋承租人订立*补偿安置协议。

第十五条*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起诉。诉讼期间,*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先予执行。

第十六条*人与被*人或者*人、被*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市房屋*管理部门裁决。市房屋*管理部门是被*人的,由市人民*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起诉。*人依照本规定对被*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安置用房、过渡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的执行。

第十七条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市人民*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或者由市房屋*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强制*。

实施强制*前,*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证据保全。

第十八条市政建设项目需要*房屋的,按照先*腾地、后处理纠纷的原则办理。被*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按照*公告期限要求,保证按期*。

本规定所称市政建设项目,是指经市*批准的城市道路、城市桥涵、城市防洪、排水设施、城市绿地、广场、燃气、热力、给水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十九条房屋*施工必须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企业承担。*施工企业在承包*业务时必须制定拆除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按相关规定缴纳安全保证金,并经市房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拆除业务。具体办法由市房屋*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二十条尚未完成*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的,应当经市房屋*管理部门同意,原*补偿安置协议中载明的有关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项目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人,并自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告。

第二十一条*人应当在房屋拆除后30日内持原房屋权属证书到市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市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三章*补偿与安置

第二十二条*人应当依照本规定,对被*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其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剩余期限给予适当补偿(规划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调换。

除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外,被*人可以选择*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评估确定,由*人对被*人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市价格和房屋*管理部门依据省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被*房屋的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为准,被*人不能提供房屋权属证书的,可以向市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权属登记,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市房产管理部门对符合准予登记条件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予以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第二十五条实*屋产权调换的,*人和被*人应当依据本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被*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新建住宅房按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人应当提供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房屋,用于*安置。实行异地安置的,应当一次性安置。

*过渡期限自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腾空房屋之日起,一般不超过18个月。*人、被*人或者公房承租人应当遵守过渡期限的协议。

因*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给被*人或者公房承租人增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对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解决过渡用房的,延长时间在12个月以内的,增付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延长时间超过12个月的,自超过之月起增付2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二)对由*人提供过渡用房的,延长时间在12个月以内的,按标准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延长时间超过12个月的,自超过之月起增付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经批准建设的合法住宅房屋自竣工之日起至*许可证颁发之日止,不满5年被*的,*人应当对被*人增加15%的房屋补偿金额。

第二十六条*公益事业用房的,*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予以重建,或者给予货币补偿。

*中、小学校舍或者幼儿园,应当征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并按照规划要求和先建后拆的原则建设新校舍、幼儿园,扩建部分所需费用由被*人承担。因*重点建设工程需要,被*的中小学、幼儿园需边建边拆的,市房屋*管理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和被*人对在校学生入学作出妥善安排,*人应当按规定给予补偿。

*私立中、小学校舍或者幼儿园的,被*人也可以选择货*置。

第二十七条*中涉及军事设施、教堂、寺庙、文物古迹等房屋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八条被*人仅有一处住房且获得的货币补偿金额低于补偿最低标准的,*人应当按照*最低补偿标准对被*人予以货币补偿。

被*人按照本条前款获得货币补偿后仍无力解决住房的,*人应当用其货币补偿款在异地购买建筑面积50平方米左右的二手房屋予以安置。安置的房屋超出货币补偿款购买的面积部分,被*人应当按市场评估价格付清差价款。

*补偿最低标准为:一类区4万元,二类区3.5万元,三类区3万元。

第二十九条*执行*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出租住宅房屋,由承租人按被拆除房屋的重置价格的90%购买并解除租赁关系后,由*人对承租人进行*补偿安置。

被*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人应当对被*人实*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因*而引起变更租赁合同条款内容的,应当服从城市建设需要作相应修改。

拆除房产管理部门直管公房由住宅房改变用途为非住宅房屋,公房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产权人应当按同类区住宅房屋的区位补偿价格的1.5倍给予货币补偿。

第三十条因*有关私房改造政策形成租赁关系的,应当实行货币补偿,*人除对被*人进行货币补偿外,还应对房屋承租人再支付区位补偿款作为其购房补贴。

第三十一条*产权不明确或房管部门代管的房屋,*人应当提出补偿安置方案,报市房屋*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实施*。*补偿款由*人支付给市房产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前,*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第三十二条*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或设有抵押权的土地上的房屋,依据*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

第三十三条*人应当对被*人或者公房承租人支付搬家补助费。

实行货币补偿的,*人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实行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限内,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人提供的过渡用房的,*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由市房屋*管理部门和价格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条因*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人应当给予一次性综合补助费。具体标准由市房屋*管理部门和价格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第四章*评估

第三十五条从事房屋*评估的机构应当具有规定的房地产评估资质。

市房产、房屋*和价格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评估机构名录,供*人和被*人选择。

第三十六条*评估应当综合考虑与被*房屋相关的下列因素:

(一)区位:被*房屋区位基准价以及房屋的周边环境、交通和商业服务便利程度、公共事业设施配套状况等区位调节因素。区位基准价由市价格管理部门会同市房屋*等管理部门拟定,报市人民*批准公布,并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二)用途:以房屋权属证书上标明的用途为准,房屋权属证书未标明用途的,以产权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但对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已持续营业1年以上的,可以参照经营用房评估。

住宅房屋*补偿估价以住宅房屋综合评估法和市场比较法估价结果中的高者为最终评估价格。

非住宅房屋(以房屋权属证书标明用途或产权档案记录用途为准)*补偿估价采用综合评估法和市场比较法(或收益法),以两种估价方法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终评估价格。住宅房改为非住宅房的采用综合评估法评估。

住宅房屋已改为非住宅房屋使用,并且实际进行合法经营,符合下列条件的,沿街铺面经营用房90%参照非住宅用房综合评估法,10%参照住宅房屋综合评估法评估。非沿街铺面经营用房50%参照非住宅用房综合评估法,50%参照住宅房屋综合评估法评估。

1.私房自营

(1)有房屋权属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营业部位在合法建筑范围内;

(2)依法连续缴纳非住宅用房房产税、土地年租金3年以上;

(3)有产权人、共有人或者同住直系亲属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3年以上。

2.私房租赁经营

(1)具有前款私房自营条件中的第1、2项;

(2)有经营房屋租赁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租许可证);

(3)有与《房屋租赁合同》户名一致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住宅房屋已改为非住宅房屋使用的,并实际进行合法经营的,沿街铺面经营用房40%参照非住宅房综合评估法,60%参照住宅用房综合评估法评估。非沿街铺面经营用房20%参照非住宅房综合评估法,80%参照住宅用房综合评估法评估。

(三)建筑面积:房屋权属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土地使用面积的,区位补偿面积应当按照土地使用面积计算;

(四)装饰装修:装饰装修补偿应当结合装潢材料的档次、价格、折旧年限等因素计算;

(五)其他因素:房屋建筑结构形式、成新程度、楼层、层高、朝向等。

第三十七条对被*房屋进*地产市场价评估的机构由*人和被*人共同选定;*人和被*人不能达成一致的,由市房屋*管理部门在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中抽签确定,市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在抽签前3日在*地点公告抽签的时间和地点。

评估机构对被*房屋进*地产市场评估的费用,由*人承担。

第三十八条*人或者被*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估结果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要求评估机构作出解释、说明。评估机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解释、说明。经解释、说明仍有异议的,持有异议的*人或者被*人可以委托符合本规定的其他评估机构重新评估。

重新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的,原评估结果有效,重新评估费用由委托人承担。重新评估结果与原评估结果超出允许误差范围的,由市房屋*管理部门在专家库中抽签选定专家进行鉴定。鉴定采用原评估结果的,重新评估和专家鉴定费用由重新评估的委托人和重新评估的机构共同承担;鉴定采用重新评估结果的,重新评估和专家鉴定费用由委托人的相对人和原评估机构共同承担。

前款所称的允许误差范围,为被*房屋评估金额的±3%.

前款所称的专家鉴定费用,应当按照*人或者被*人为10%,评估机构为90%的比例承担。

评估机构按市价格管理部门规定标准收取评估费用。

第三十九条*人应当在评估结束后5日内在*地点公布评估结果。

第五章罚则

第四十条违反本规定,未取得《房屋*许可证》,擅自实施*的,由市房屋*管理部门根据*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给予警告,并处已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一条*人违反本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房屋*许可证》的,由市房屋*管理部门根据*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吊销其《房屋*许可证》,并处补偿安置资金1%以上3%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人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房屋*管理部门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责令停止*,给予警告,可以并处*补偿安置资金3%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房屋*许可证》:

(一)未按房屋*许可证确定的*范围实施房屋*的;

(二)委托不具有*资格的单位实施*的;

(三)擅自延长*期限的。

第四十三条接受委托的*单位违反本规定,转让*业务的,由市房屋*管理部门根据*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合同约定的*服务费25%以上50%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违反本规定委托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由房屋*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第四十五条评估机构与*当事人相互串通,故意压低或者抬高被*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的,评估结果无效,由市房屋*管理部门根据省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评估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六条房屋*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超越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部门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外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并需要对被*人补偿、安置的,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各县人民*可以参照本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

第四十九条本规定由市房屋*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规定自2003年4月5日起施行。2002年4月4日市*印发的《连云港市城市房屋*管理规定》(连政发[2002]56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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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公租房*政策是什么

公租房政策是什么?十年浩劫中收缴的私人房屋,根*规定,应一律确认原房主的所有权,把房产归还给房主。

对于自住房和出租房,应分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处理方法,根据*财力、物力的可能逐步解决。

当前,首先要解决公占私房和原自住房被挤占后现在居住困难的房主的问题。

要制定腾退房屋计划,房主现在居住困难的先解决,不困难的缓解决,分期分批落实。

公租房政策1.凡单位和个人挤占私人自住房,必须坚持谁占谁退的原则。

原占用单位已同其他单位使用的,由现占单位负责腾退,双方的遗留问题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不得以任何借口互相推诿拖延。

房屋腾空后,由占用单位负责必要的修理,然后退还原房主。

公租房政策2.凡机关*、领导干部占用的私人自住房,均应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退完毕,不得拖延。

工厂、企业、学校及“三站、两代、一所”占用的私人自住房,要做出退房计划,分期分批,逐步腾退。

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的自住房,争取在今年年底以前腾出,退还给原房主。

公租房政策3.原房已经翻建、改建成生产、营业用房的,可由现占单位另筹房屋安置房主住房,原房由现占用单位按房管局的规定作价收购(不属落实私房政策,任何单位不得私房)。

公租房政策大家清楚了吧?凡其中占用“三高”、知名人士、华侨和现在住房十分困难的房主的房屋,要尽先安排,争取在今年年底前基本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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