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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口区人事人才网(浦口人才网工作内容)

南京浦口劳动保障所搬去哪了 *办就业证

南京市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在:在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象山路4号。

需要办理就业登记的,前往上述地址中的行政服务大厅二楼办理,有专门的办公人员和窗口,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两寸照片两张等必备证件,填写《XX(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者求职录用登记表》、领取《就业证》,由工作人员在就业训练情况栏进行记载。

扩展资料:

浦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起草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范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流动调配工作,负责人才开发和管理工作。

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政策措施,负责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工作,牵头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农村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安全监管责任。

3、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补贴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的调控政策、措施,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的审核、审批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工(公)伤和离退休政策。

4、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并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措施,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接收、安置、管理服务和培训等工作,负责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全区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和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承办区*管理的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的行政任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荣誉制度和*奖励制度。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相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实施规范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施劳动合同调整的基本规则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规范,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

7、完成区委、区*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考资料: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

南京市浦口区人才公寓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申请条件】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由区人才办负责认定,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创业类人才创办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为员工缴纳社保等手续,个人投入企业实收资本足额到位,每年在浦口实际工作日不少于90天。

2、创新类人才与引进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在浦口区缴纳社保或个税。

专业技术人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技术骨干教师,由区教育局负责认定,须为我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教师,具备地市级以上骨干教师称号,并符合区教育系统其他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2、专业技术骨干医师,由卫生局负责认定,须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博士以上学历(学位),并符合区卫生系统其他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3、其他专业技术人才,须具有主管部门认定的相关条件。

青年创业人才,由区人社局负责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非浦口户籍,持有《南京市大学生创业证》的企业法人;

2、在我区初始创业,持有我区企业营业执照并正常纳税半年(含)以上。

其他各类人才,由区人才办负责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以上学历,本科以上学位;

2、与引进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含柔性引进);

3、已在浦口区连续缴纳个税或社保3个月以上并仍在缴纳;

4、所在企业由本办法所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创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享受人才公寓保障:

1、本人或者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区有私有产权房屋的且面积超过人均17㎡的(租赁补贴标准为人均17㎡,江苏省小康标准为人均32㎡)。

2、本人或者配偶在本区已经承租公租房的且面积超过人均17㎡平方米的(租赁补贴标准为人均17㎡,江苏省小康标准为人均32㎡)。

3、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

【申请材料】

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其他各类人才所在单位凭下列材料向街道(园区)递交书面申请:

(1)《浦口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2)身份证(或护照、南京蓝卡)、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不享受免租相应政策以及期满续租的创业类人才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验资报告、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证明;

(4)不享受免租相应政策以及期满续租的创新类人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劳动合同(或合作协议)、社保缴纳证明(或个税缴纳证明);

(5)非由浦口区申报入选市以上各类人才计划的,需提供相关入选证明;

(6)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2、专业技术人才凭下列材料向主管单位递交书面申请:

(1)《浦口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2)身份证(或护照、南京蓝卡)、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主管部门需要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3、青年创业人才所在单位凭下列材料向区人社局递交书面申请:

(1)《浦口区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

(2)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青年创业人才还需提供南京市大学生创业证;

(3)企业营业执照、完税证明和个人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3份)。

【申请流程】

1、提交申请及资格审核。

(1)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其他各类人才所在单位凭相关材料向街道(园区)递交书面申请,街道(园区)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材料报区人才办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后,区人才办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材料交区房产办。

(2)专业技术人才凭相关材料向主管单位递交书面申请,教育、卫生、农业等主管单位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材料交区房产办。

(3)青年创业人才所在单位凭相关材料向区人社局递交书面申请,区人社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申请材料交区房产办。

2、房产复核及公示。区房产办收到各单位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人的房产情况进行复核并公示,提出复核意见后报区人才办。

3、配租及入住。区人才办根据房源总量及载体的实际需求,给各载体分配一定数量的房源;区人才办会同康居*根据各载体平台对人才急需的程度及人才等级等综合因素考量,确定房源分配形式;区康居*与平台载体、企事业单位签订《南京市浦口区人才公寓租赁合同》三方协议。

南京市浦口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邮编

南京市浦口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邮编是211899。邮编是*的简称,*是实现邮件机器分拣的邮政通信专用代号,是实现邮政现代化的必需工具,最终目的是使您的信件在传递过程中提高速度和准确性,因此在交寄信件、包裹时务必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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