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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房屋出租?岳阳楼区租房

岳阳公租房*政策到底是什么

岳阳公租房政策:依据《岳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岳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共租赁住房;需要续租的,应在租赁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并对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

岳阳公租房政策(一)承租人在租赁5年期满后,可选择申请居住的公共租赁住房。

岳阳公租房政策(二)公共租赁住房价格以综合造价为基准,具体价格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住房保障、市财政等部门研究确定,定期向社会公布。

岳阳公租房政策(三)公共租赁住房,可选择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一次性付款后,不再支付租金;分期付款时,未付款面积按照规定交纳租金。

岳阳公租房政策(四)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继承、抵押,不得进行出租、、赠予等市场交易。

抵押值不得超过房屋原值的70%。

岳阳公租房政策的内容希望帮助到大家,人通过、获赠、继承等方式在主城区获得其他住房,且达到*公布的主城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标准的,或因特殊原因需要以及抵押处置时,由*回购,回购价格为原销售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活期利息。

湖南岳阳发布2020年主城区经适房货补实施方案

日前,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印发《2020年度岳阳市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建函[2020]81号),《实施方案》明确,为解决市主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一次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补贴标准为低收入无房户每户一次性补贴6万元;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每户一次性补贴5万元。

哪些人能够享受到补贴“福利”?《实施方案》明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一次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具有本市主城区城镇户籍,并在市主城区工作或经常居住;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赠与、出租自有产权住房的,不属于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情形;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岳阳市主城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市、区人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2020年8月20日至2021年2月28日,领取了《岳阳市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凭证》的货币补贴对象,应在市主城区范围内自主选择购买建筑面积在60(含)至144(含)平方米的成套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普通住房一套(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低于或超过规定面积的,不得享受货币补贴。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住房的,补贴发放凭证作废。

需注意的是,凡符合方案规定的补贴范围和申请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应在2020年5月10日至6月15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管理科申请登记等。

《2020年度岳阳市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实施方案》原文:

2020年度岳阳市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

货币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岳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岳政办发 [ 2013 ] 34号)和《岳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 [ 2015 ] 22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2020年我市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以下简称货币补贴)实施方案。

一、补贴原则

( 1)先购后补、不购不补;

( 2)分期分批解决;

( 3)公开、公平、公正;

( 4)已租住公房、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的,先退后补;

( 5)已享受政策性住房(含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或其它住房货币补贴的,不再补贴。

二、补贴范围和对象

货币补贴的范围和对象为:市直行政、企事业单位和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范围内具有城市非农业户口低收入家庭的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区属行政、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由各区自行负责)。补贴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已办理合法婚姻登记的家庭、离异或丧偶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 30周岁(含)以上的未婚人员、离异 2年(含)以上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享受一次性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一)具有本市主城区城镇户籍,并在市主城区工作或经常居住;

(二)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低于 5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前 5年内*、赠与、出租自有产权住房的,不属于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情形;

(三)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主城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四)市、区人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补贴标准

低收入无房户每户一次性补贴 6万元;低收入住房困难户每户一次性补贴 5万元。

四、补贴资金计划

市财政预算安排市本级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专项资金。

五、申请登记

凡符合本方案规定的补贴范围和申请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应在 2020年 5月 10日至 6月 15日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管理科(以下简称住保科。地址:岳阳大道会展中心东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楼 1207室)申请登记,填写《岳阳市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1、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2、家庭成员住房情况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4、由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近期连续三个月的收入详单(包括应扣除缴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障费后的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养老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5、依法应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审查发证

1、审查( 2020年6月16日至7月31日)。住保科受理申请后,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查阅相关部门资料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对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房屋产籍、房屋实物配租、房屋租赁补贴等信息进行比对,并在 2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还资料并说明理由。

2、公示( 2020年8月1日至8月10日)。对审查后认定为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在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 10天。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情况。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批。有异议且异议成立的,即时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审批( 2020年8月10日至8月20日)。审批后,建立申领货币补贴家庭(个人)档案。审批合格对象到住保科领取《岳阳市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凭证》。

七、自主购房

2020年8月20日至2021年2月28日,领取了《岳阳市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凭证》的货币补贴对象,应在市主城区范围内自主选择购买建筑面积在 60(含)至 144(含)平方米的成套普通商品住房或二手普通住房一套(土地性质为出让土地)。低于或超过规定面积的,不得享受货币补贴。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住房的,补贴发放凭证作废。

八、发放补贴

1、2021年3月1日至3月31日,购买预售商品房的,持身份证、补贴发放凭证、首付款发票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等到住保科办理货币补贴发放手续;购买商品房现房或二手住房的,持身份证、不动产登记证书、产权交易的契税发票和补贴发放凭证等合法有效凭证到住保科办理货币补贴发放手续。

2、获得货币补贴发放凭证人员在购买房屋时需办理住房抵押*的,经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银行出具告知函后方可办理。

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审核批准的《岳阳市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审批表》和《岳阳市主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目。关于印发《2020年度岳阳市补贴发放明细表》及个人相关信息等资料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审核并按程序报批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九、产权处置

1、利用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新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须加注”已发放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字样。产权人全额退还货币补贴款的,拥有完全产权。领取了货币补贴购买的住房进行上市交易,或产权限制后再进行抵押*,或通过买卖、继承、受赠、*或仲裁委员会裁判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产权且不属于住房困难的,其享受货币补贴的产权人应全.额退还补贴款。

2、退还补贴款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收缴后缴入市财政专户,住保科负责办理房屋产权限制解除手续。

十、其他

1、建立举报查处制度。设立举报电话(住房保障管理科 8758017),对冒领、骗取货币补贴者及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和人员,将依法依纪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云溪区、君山区可参照执行。

岳阳申请公租房要什么条件

法律主观:

公租房又被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是可以用比较低的价格租到的房屋,但是要进行申请的,申请公租房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公租房是什么?公租房又被称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二、公租房申请条件是什么?由于各地申请条件不一样,下面也是整理部分内容,仅供参考:1、申请对象:城主要涉及这几类人群,凡年满18周岁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无房职工;符合这些条件的人群都是可以向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的。2、申请条件:①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需要具有当地户籍或居住证;无房或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月收入不超过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②新就业大学生:具有当地户籍或居住证;申请人为大学及以上学历;与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在市区无房等。③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1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无私有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④新就业无房职工:具有当地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了社会保险;无私有住房且当前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等。三、怎么申请公租房?1、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公租房的申请,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格。提交相关材料。申请人在申请公租房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户籍证明、居住证、身份证、劳动、工作合同以及住房状况等,承诺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2、对申请人员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复审。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审核情况进行抽查,有不符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及时落实整改。3、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

法律客观: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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