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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四川成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会计继续教育#导语】从四川会计服务了解到,2021年四川成都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需进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成都会计人员可登陆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网站,进行202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一、继续教育人员范围

全省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参照《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执行。

二、继续教育内容及形式

(一)继续教育内容。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当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应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

1.公需科目。按照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的通知》要求执行,3个必修主题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政策解读、国省《“十四五”规划纲要》全面解析、《民法典》解读及法治思维能力建设。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会计以及警示教育等。各地、各部门(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实际情况和会计人员岗位需要,有针对性、有重点地确定继续教育内容。

(二)继续教育形式。会计人员可自愿选择网络培训、面授培训或者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加会计类专业会议、参加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会计类研究课题等多种方式。

参加网络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培训机构统一后台推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参加面授培训、单位组织培训的人员完成学习后由面授培训机构或组织单位统一向属地财政局报送培训记录进行登记;以其他方式完成学习的人员自行登录网站在线申请登记。继续教育信息登记、查询的官方平台为“四川会计服务”网站,网址:*czt.sc.gov*/kj/。

三、继续教育时间

2021年度继续教育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当年度继续教育并及时进行登记。确因特殊情况当年未完成继续教育的,应当在下一年度尽快完成补学。

四、继续教育机构管理

(一)资料报送。符合《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条件且有意愿在我省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向财政部门报送附件表格、基本信息(详见附件要求)等资料。

1.网络教育机构在2021年3月15日前(邮寄资料以邮戳时间为准)报送至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已在以前年度报送过资料的机构,本年度基本信息若无变化,此次只用报送附件表格、师资课件、收费标准;基本信息有变化的,应当报送附件表格、有关变化资料、师资课件、收费标准。

2.面授教育机构在实施培训5日前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地财政部门,具体报送方式及要求由各地财政部门自行确定。

(二)名单公布。网络教育机构报送资料截止日后,财政厅将在“四川会计服务”网站公布报送了资料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名单,供会计人员自愿选择。面授教育机构名单由各地财政局自行公布。

(三)监督管理。继续教育机构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安排、收费标准等内容,做好服务保障,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防止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继续教育机构基本信息及培训计划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各级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继续教育机构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继续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其他

(一)会计人员应当首先按照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川财会〔2019〕19号)的要求完成信息采集后,再进行继续教育学习及登记,否则系统将会无法登记。

(二)用人单位自行组织继续教育,应当在实施培训前5日,以正式文件或函件向所属地财政部门报送具体教学计划,明确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和培训师资,并附培训人员清单。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可对培训进行监督、指导。

(三)各级财政部门应当严格审核继续教育登记信息,督促会计继续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及时报送会计人员培训学习信息并加强把关审核。

(四)*肺炎*防控期间,组织培训必须严格遵守*防控管理各项规定。

(五)继续教育机构资料报送采用邮寄方式。

*:028-86668310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2021年四川成都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登录入口:四川会计服务

四川财政会计网信息采集入口地址

四川财政会计网信息采集入口地址: **sckuaiji*/h-col-149.html

四川省财政厅重庆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企业类)培养对象考试

选拔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四川省各市(州)财政局、各省级相关部门,重庆市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各市级相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两省市财政部门加强会计管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和《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川财会〔2016〕23号)有关精神,结合年度工作安排,四川省财政厅、重庆市财政局决定联合开展2022年度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企业类)选拔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培养对象名额

此次选拔的培养对象为四川省企业类会计高端人才,共计选拔50名左右培养对象,其中:重庆市选拔10名左右培养对象。

二、关于报名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规定的报名基本条件:

(一)拥护*领导,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有较强的管理能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职业道德记录良好;

(二)形成系统科学、学养深厚的知识体系,具备精于理财、善于管理的工作能力,享有社会认同、行业肯定的良好声誉,为推动单位和行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外语基础;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身体健康;

(五)除上述(一)至(四)款所列条件以外,报名人员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从事财会业务工作8年以上,同时担任大中型企业或行政事业单位财务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

2.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或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或省级合格标准且在有效期内;

3.取得经济管理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财会工作2年以上。

三、关于报名时间及程序

此次选拔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15日至6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考人员应当按照《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川财会〔2016〕33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如实填写《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连同表中所填列事项的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及申请表电子版,经所在单位审签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或行业归口管理原则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四川省各市(州)财政局、各省级主管部门、中央驻川单位对本地区、本系统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签署意见后,于7月10日前报四川省财政厅终审。重庆市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由重庆市财政局统一审核后交四川省财政厅。审查通过获准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将与考试公告一并发布。

四、关于选拔考试

选拔考试按照《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作方案》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笔试通过人员方能参加面试。

(一)笔试。考试题型均为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学员平时对专业知识的积累,以及对*时事政治、财经政策、社会热点等的关注和理解。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内容主要涉及*战略与财务战略、会计准则、财务管理与分析、管理会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等。

(二)面试。面试时间为15分钟,主要考察考生自我认知、策划和决策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及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及逻辑思维能力等。

五、关于入选人员确定

选拔考试结束后,四川省财政厅将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确定培养对象最终入选名单并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工程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发布入选人员名单。

六、关于信息发布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以及选拔考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将在四川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四川会计服务网站(*kj.scsczt*)和重庆市财政局公众信息网站(http://czj.cq.gov*)同时予以公告。

七、关于*

四川省财政厅联系人:向真、张爱平

*:(028)86712246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16号四川省财政厅会计处

*:610016

邮箱地址:672399336@qq*;522191517@qq*

重庆市财政局联系人:孙智琴

*:(023)67575523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

*:401121

邮箱地址:35875143@qq*

附件:四川省会计高端人才培养项目申请表(一).四川财政会计网信息采集网:**sckuaiji*/h-col-149.html(二).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在四川省2020年最低录取分是多少(三).2022年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在四川招生计划和招生人数一览表(四).四川高考多少分可以上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附2016-2020最低录取分数线

中级报名选成都市财政局和青羊区财政局有什么不同

没有不同。

成都市财政局为市人民*负责财政收支、财税政策、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部门。青羊区财政局是根据*办公厅、市*办公厅《关于印发〈青羊区人民*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区委、区*《关于青羊区人民*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而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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