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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浙江省温州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44人】

【#事业单位#导语】2022年浙江省温州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44人】已发布。为全面落实人才强县战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进一步改善事业单位人才素质结构,引进储备一批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优秀人才,经研究决定,永嘉县有关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共44名,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引进基本条件

(一)具有**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

二、引进对象及范围

(一)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留学归来的硕士、博士研究生所取得最后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须在最新一期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AcademicRankingofWorldUniversities,简称ARWU)前800位。

(二)具有学士学位的国内一流大学(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一流学科(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的一流建设学科)及2017年9月21日*正式发布“双一流高校”名单前毕业的原985、211工程院校应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

(一)引进单位及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度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计划表》(附件1)。

(二)专业审查要求。报名人员的专业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更新版)进行审查。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材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审查。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2月14日8:30至2022年2月22日17:30;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2月14日8:30至2022年2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和报名材料。

(1)本次报名和资格初审采用网络方式进行。网址:*121.40.33.186:840(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永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系统,仔细阅读诚信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相关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仅注册不报名的,视为无效报名。

(2)所需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和学位认证的官方网站证明(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留学归来的人员需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和学位认证书。

(3)其他材料:①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含有效期限内的二维码)。②永嘉县外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须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5)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如该岗位报名人数少于岗位计划数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数。

(二)资格复审

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通过后,需再提供报名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择优遴选

采用面谈、面试、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择优遴选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面谈。面试、面谈满分均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再进入后续环节。

1.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为1:1的,采用面谈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2.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1:1且小于等于3:1的岗位采用面试的遴选方式。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3.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大于3:1的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遴选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先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最后一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对象。

(四)体检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体检环节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进入体检的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果进入体检的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按原*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成立考察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实施前,*、省出台新规定的,则按新规定执行。

如果进入考察的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永嘉县人民*网站(*永嘉公务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拟引进名单公示之日起,该岗位不再递补。

(七)聘用

1.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有反映并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9月30日前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2022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在2022年9月30日前仍未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拟引进人员与用人单位约定报到时间,逾期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3.引进人才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有效,对有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教育学院和*学院的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永嘉县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不在引进对象范围内。

(三)事业单位引进的人才,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四)如拟引进对象同时被上一级单位遴选上的,允许自由选择。

(五)凡是符合报名条件且接到面谈、面试通知并参加的对象,由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一次性路费补贴(人民币):市外省内的300元、省外国内的500元,从国外直接来参加面试(面谈)的人员,按其国内家庭所在地为出发点参照上述标准补贴。

(六)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肺炎*防控有

关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

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咨询科室: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管理科,*:0577-57768287、0577-57756565。

附件.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x

附件.3:“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docx

2022年温州永嘉县人才住房常态化配租申请公告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应为《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2版)ABCDEF类人才,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并以用人单位的名义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1个月以上,本人及配偶在温州市区及永嘉均无住房且未享受过相关*住房优惠政策。

三、配租方式

对ABCDE类人才按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即时审批、即时选房的方式进行配租;

对F类(含F1、F2、F3)人才按随时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定期审批、定期选房的方式进行配租。

四、申请流程

(一)申请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用人单位登录“温州市人才住房综合信息管理系统”(*rcf.wzzjis*:9080)统一申报。按提示填报单位信息、申请人信息,并如实上传以下附件(经单位审核盖章和负责人签字):

①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护照);

②人才资格证明材料;

③签订3年以上全职工作合同和相应证明材料;

④在永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或个税)1个月以上证明材料;

⑤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以及用人单位近6个月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完税证明。

(二)审核公示。

通过资格条件审核的人员名单由县委人才办会同县住建局进行公示。

(三)配租选房。

按人才层次由高到低依次选房,其中F类人才按照F1、F2、F3的顺序选房,同层次人才则依据申请时间的先后轮流选房,先报先选。选房时,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选房并确定具体房号,选房后签订配租确认单。申请人未参加当期选房的,其当期配租资格终止。

五、配租房源信息

以永嘉县人才服务有限*公众号发布的配租房源信息为准,后续根据人才房建设投用情况,适时充实到房源库。

六、配租面积及租金标准

(一)A类、B类、C类人才,配租面积为 120平方米,租赁期限内免租金;

(二)D类、E类人才,配租面积为 90平方米,租金为评估价的30%;

(三)F类人才配租面积为 40平方米,租金为评估价的30%;

(四)夫妻双方均符合配租条件的,可按双方人才层次(类别)累加折扣面积。

配租对象承租的住房面积超出本人所属人才层次类别应享受的配租面积标准的,其超出部分按市场评估价计算;低于本人所属人才层次类别应享受的配租面积标准的,不得要求以申请配租、补贴等任何形式进行补差。

七、应知事项

(一)所称的我县用人单位:

①注册地和主要纳税地在永嘉的企业,包括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房地产企业除外(以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业务作为判断依据,具体由市监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②县属国有企业;

③在永科研院所;

④省部、市属企业在永嘉设立的分支机构;

⑤永嘉机关事业单位。隶属关系原则上按注册地确定隶属关系,注册地与主要税收地不一致的以主要税收地为准,主要税收地以税务部门意见为准。

(二)所称的学历指国内应为全日制,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需经*教育部留服中心认证。“全日制”要求全脱产就读,以实际情况为准,毕业生证书载明类别、学信网查询结果、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等为辅助证明材料。

所称的技师指取得浙江省内人力社保部门(或经备案的第三方评价机构)核发的二级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由县级以上人力社保部门核定。所称的职称根据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分类标准确定,省外职称需按规定经过确认或转许,以县级以上人力社保部门核定为准。

(三)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按照《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第1版)》和《温州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0)》。

(四)*住房优惠政策是指:

1、申请人及配偶享受过*优惠政策购(建)住房,包括公有住房、房改房、集资联建房、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不是以主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享受的除外)、限价商品房和共有产权房等。

2、申请人及配偶申领过人才购房补贴,包括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等。

3、申请人离异或再婚的,原婚姻存续期间享受过的优惠政策列入核查范围。

(五)对弄虚作假骗取配租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取消其分配资格,收回人才住房,单位和个人列入人才住房优惠政策申请黑名单。对出具虚假证明的单位,由主管部门或监察部门依法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八、其他事项

(一)租金由住建部门负责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市场价进行评估,再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评估价对租金进行核定。租金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二)人才房配租政策与人才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政策按同类不重复原则执行。符合条件的人才住房配租对象在租赁合同期间可申请购买配售型人才住房,待住房交付后按规定腾退配租住房。

(三)本公告由*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政策*:县委人才办:0577-67235260;县住建局:0577-67952265。

附件1:温州市人才目录分类(2022版).docx

附件2:温州市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第1版)和温州制造业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提升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20).docx

*永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永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9日

永嘉县人才服务中心上下班时间

上班时间为8:00、14:30,下班时间为12:00、18:00。永嘉县人才服务中心,于1999年3月在*注册成立。永嘉县人才服务中心办公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上塘镇县前路。永嘉县人才服务中心工作时间是在周一至周五的早上8点到12点,下午的14点30到18点,冬季会在晚上的17点30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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