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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事网(泉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的工作内容)

2020泉州事业单位招考条件

2020泉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还未出!

以下为2019招考条件,考生可以参考一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国籍;

2.遵守*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3年10月16日至2001年10月16日期间出生),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泉州劳动局的电话号码是多少

泉州劳动局的电话号码为:0595-22274685,22274687。

泉州劳动局其他部门的电话为:

1、机关*委的电话号码为:0595-22117652

2、驻市人社局纪检组的电话号码为:0595-22117653

3、人事教育科的电话号码为:0595-22157607

4、政策法规科的电话号码为:0595-22371420

5、行政审核审批科的电话号码为:0595-22135540

扩展资料:

社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行使人力资源市场监督检查职权,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指导人事代理、人才测评工作。

三、综合管理*人才工作。负责全市人才(含外国专家)引进和服务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拟订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政策,构建人才服务体系。

四、综合管理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拟订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引进国外人才智力项目、出国培训项目及其专项经费。

五、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扶持创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参考资料来源:泉州市社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公务员局的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泉州市人事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将根据*信息公开情况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局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

局政策法规科为本局*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负责全局*信息公开的指导、协调、推进工作。各科室、中心的信息由信息生成和保存部门负责公开。

*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涉及人才人事工作的主要信息:

1、机构设置、主要职能;

2、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人事规划和计划;

4、办事指南;

5、人事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依据、程序、期限及办理情况;

6、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7、主要业务工作信息;

8、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大利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情况;

9、其他应当公开的信息。

具体信息目录见《泉州市人事局*信息公开目录》,在泉州市人事局门户网站公布。

(二)公开形式

1、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

2、视情通过市*公报以及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

3、在本局设置*信息查阅室,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信息提供方便。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有关信息公开的其他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方式

1、登入本局门户网站首页“*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2、在市*档案馆信息公开查阅点或本局信息查阅室查阅人事*信息;

3、从市*公报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公布的人事*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生产、生活、工作等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信息外的相关*信息,可以直接在本局门户网站上填写并递交《泉州市人事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或从局网站下载并填写《申请表》,向本局受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表。

申请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应当提供本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以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

(一)书面申请受理机构

泉州市人事局政策法规科

通信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人才大厦市人事局政策法规科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在本局门户网站上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从本局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或者向本局政策法规科领取《申请表》,填写后递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由受理机构人员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应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应向申请人提供信息或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局公开范围的,应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局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信息不存在的,应告知申请人。

*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附页流程图。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财政、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经本人申请,信息公开办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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