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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安居房网?金华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

金华今年有哪些村要*

法律分析:1、白龙桥镇筱溪村:婺城新城区道路网连通工程(碧波路)项目,面积为0.8376公顷。四至范围:北侧为金华市婺城区水上运动中心项目部总承包项目部,西侧为农田,南侧为道路,东侧为农田。

2、白龙桥镇叶店社区、郑路村:婺城新城区道路网连通工程(华龙南街)项目,面积为0.7616公顷(白龙桥镇叶店社区)、1.3436公顷(白龙桥镇郑路村)。四至范围:北侧为道路,西侧为农田,南侧为道路,东侧为农田。

3、白龙桥镇筱溪村、三联社区:婺城区桐溪社区及桐溪街地块(水上运动中心配套道路)项目,面积为0.9681公顷(白龙桥镇筱溪村)、2.4723公顷(白龙桥镇三联社区)。四至范围:北侧为耕地,西侧为道路,南侧为耕地,东侧为耕地。

4、雅畈镇雅畈一村:婺城区雅畈镇环镇南路以北2地块项目,面积为1.1800公顷。四至范围:北侧为耕地,西侧为耕地,南侧为道路,东侧为耕地。雅畈镇后溪路以北、纵四路以西地块项目,面积为0.7202公顷。四至范围:北侧为工地,西侧为工地,南侧为工地,东侧为苗圃。

5、安地镇安地村、酒园村:安地镇酒园村地块(*安置用地)项目,面积为0.3080公顷(安地镇安地村)、5.8979公顷(安地镇酒园村)。四至范围:东侧为梅溪,西侧为道路、南侧为梅溪,北侧为农田。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为了保障*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的需要;

(二)由*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金华市2019年**工作报告(全文)

现在,我代表金华市人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五水共治”倒*转型的攻坚之年,也是新常态下负重拼搏的赶超之年。市*全面贯彻省委、省*和*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全市人民一道,迎难而上,奋发有为,较好地完成了市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07亿元,增长8.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8.9亿元,增长10.9%;城镇、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807元、18544元,分别增长9.4%和11.3%;以上增幅均居全省前列,保持较好的赶超势头。

(一)经济发展稳中向好。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全力打好转型升级“组合拳”,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粮食及蔬菜、茶叶、花卉苗木等主要农产品稳中有增。新建粮食生产功能区11.9万亩,*省级现代农业综合园区3个、设施农业1万亩。*年销售额超亿元农业龙头企业3家、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21家。推广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模式,畜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农产品质量省级抽检合格率98.6%。东阳获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单位。

工业经济提质增效。规上工业增加值945亿元、增长7.4%,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9.5%。大力推进“四换三名”和“两化”深度融合,年产值超百亿元园区8个、超百亿元行业17个,其中装备制造业突破1700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分别增长6.1%和8.1%。加快培育大企业大*和高成长企业,*上市及新三板、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11家,入选*民营企业500强9家;**驰名商标5件、省著名商标38件、浙江名牌产品36只,企业参与制订*标准8个、行业标准21个。华铝完成战略重组,吉利发动机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科技创新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级高新技术企业65家、省级高新技术研发中心32家、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6家,规上工业新产品产值增长25.7%。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入围*“”7人、入选省“”15人。建筑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获评省级建筑强市。房地产业平稳发展。

服务业快速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值1559亿元、增长9.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48.6%,比重提高0.9个百分点。信息网络经济蓬勃发展,建成网络经济园区24个,北大信息科技园开园,浙师大网络经济创业园、电信云计算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网络企业1.5万家,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2356亿元、软件信息服务业营业收入330亿元,分别增长29.7%和36%。旅游业发展形势喜人,接待游客和旅游收入分别增长21.7%和26%,过夜游比重稳步攀升,*武义牛头山等*4A景区4个、省级旅游度假区1个,兰溪成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入选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7家,*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5家、省级13家,东阳举办世界工艺文化节和*木雕博览会。

三大需求拉动有力。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595亿元,增长16.9%,省“411”重大项目及省、市重点项目超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进出口总额首次突破400亿美元,跻身“全国外贸百强城市”第24位。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93亿元、网络零售额942亿元,分别增长13.2%和41%。浙(婺)商回归到位资金超300亿元,实际利用外资2.8亿美元,引进投资超10亿元项目14个。完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576亿元,*余额增长11.2%。积极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链风险,*应急周转金累计转*248亿元。

(二)重点改革取得突破。“四张清单一张网”初步建成,市级部门行*力事项精减54%,财政专项资金整合为37项,制定实施部门责任清单,开展负面清单外企业投资项目不再审批试点,开通政务服务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下放市级审批权限204项,开设“中介服务超市”,完善全程代理和集中审批机制。商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推行先照后证、多证联办、证照合办,工商注册实现内资2天、外资3天、简易事项当天办结,*市场主体11万户、注册资本576亿元,分别增长8%和40.5%。组建市场监管局、卫生计生委,健全基层国土管理等体制。

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点取得重大突破,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全面落地,保税物流中心封关运营,航空口岸对外开放,“义新欧”中欧班列开通运行。*现代服务业综合试点启动实施,首批82个项目完成投资54亿元。商务部四大体系建设试点不断深化。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试点成效突出,金义“跨境通”平台日通关量突破4.5万票。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试点取得实效,完成农转用报批和耕地占补平衡,平整土地2.7万亩,供地项目87个。义乌*新型城镇化和农村改革试验区试点落地。

开展“四破”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土地差别化管理、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机制,消化批而未供土地2.4万亩,盘活存量用地1.1万亩。推行企业排*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三权”改革,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实施1297个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农村宅基地发证登记率74%。扩大林地股份流转和林权抵押*试点。武义启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永康创新农村金融自治模式。

(三)环境治理成效明显。以全省“五水共治”现场会为契机,全面打响“保护母亲河”攻坚战,迅速掀起全民治水、全域治水、全力治水的热潮。全面实施十大行动,在全省率先建立挂图作战指挥体系、率先形成河长河道警长全覆盖网络、率先建立跨流域治水联动机制,坚持水岸同治、上下齐治、标本兼治,基本消灭垃圾河,婺城长湖等83条、749公里黑臭河得到重点治理,4个劣Ⅴ类水质断面全部消除,所有县市交接断面水质达到Ⅳ类以上,兑现了“一年灭黑臭”的承诺,可游泳的河越来越多,广大群众由衷点赞。一大批治水重点项目开工建设,**水处理能力15.8万吨,城市*水集中处理率91%,提高2个百分点。加固病险水库27座、堤防130公里,整治山塘159座、河道543公里。市第二水厂开工建设。严格管理地下水资源,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加大保护“大水缸”力度,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扩大292平方公里。捧回了全省“五水共治”优秀市大禹鼎和东阳、浦江优秀县大禹鼎,婺城获全国水利先进集体,兰溪获全省水利“大禹杯”金奖。

“三改一拆”形成破竹之势。在全省率先拆除高速公路沿线违法广告牌,全面开展农村非法“一户多宅”、宗教违建场所、违法临时建筑等专项整治,拆除违法建筑1819万平方米,创建无违建乡镇(街道)70个、无违建村(社区)1947个。有力推进婺城二七区块、石门农场棚户区改造,加大背街小巷改善力度,完善撤村建居政策体系,城中村改造推行公寓式安置、社区化建设。改造城中村821万平方米、旧住宅区421万平方米、旧厂区370万平方米。

向大气*染宣战。实施治气三年行动计划,开展管车、降尘、控煤、禁燃等十大专项行动,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6万余辆,强化建筑工地、道路扬尘治理,市区PM2.5浓度下降8.6%,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35天,比上年增加30天。

推进城市治堵。实施城市主干道改造提升工程,打通断头路12条,市区一环路、二环路贯通。优先发展公交,开工建设首条BRT(快速公交)线路,*公共自行车1.2万辆,公交分担率提高到18.5%。加大地下停车场归位整治力度,交通陋习、超限超载等整治取得新进展。

加大农村“三治”力度。开展1802个村生活*水治理,受益农户25.6万户。在75个乡镇1345个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兰溪实行农村卫生收费制度。整治赤膊房172万平方米。建成美丽乡村风景线12条、美丽乡镇14个、精品村60个、秀美村140个,*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8个。永康获评全省美丽乡村创建先进县。

(四)都市区建设加速推进。规划共绘工作取得新进展。完成金华-义乌都市区规划纲要、金义东城际轨道交通线位用地控制规划,*浙中城市群重大基础设施空间一体化规划,完成市区24个专项规划和重点区块控规设计,村庄建设规划覆盖率98.6%。

中心城区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快多湖中央商务区建设,完成概念规划*和核心区块城市设计,万达广场建成开业,一批总部经济项目落户,横塘沿安置小区一期结顶、二期开工,丹溪大桥通车,东市街南延、宾虹路东延等工程进展顺利。湖海塘公园、高山头古城旅游开发项目开工建设,古子城区块开展综合整治,尖峰山区块基础设施加快推进。五百滩公园、燕尾洲公园及八咏桥投入使用,三江六岸成为一道靓丽的风景线。金义都市新区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核心区块环路贯通,满塘湖景观改造一期完工,地下综合管廊、新社区集聚建设工程加快推进,“菜鸟”项目一期建成运营,*移动·金义信息通信产业园等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电商产业园集聚企业120多家,网络经济学院开学。婺城新城区、金东新城区、金华开发区金西区块建设进展顺利。义乌启动丝路新区、陆港新区、科创新区规划建设。加强“信义金华”城市形象宣传。开展乱搭乱建、市场环境秩序等专项整治。市区启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为*园林城市,武义、东阳成为省级森林城市,磐安成为省级示范文明县城。东阳开展省级首批美丽县城建设试点。*14个*重点镇、9个市级中心镇,永康古山镇列入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杭长高铁开通,全面融入上海两小时交通圈,金华发展跨入“高铁时代”。金温铁路扩能改造项目完成*,金台铁路项目建议书获批。东永高速完成主体工程,杭金衢高速改扩建工程动工,330国道改建、20省道浦江段、永磐公路永康段、42省道磐安段、义兰公路等工程加快推进。开通金兰中线城际直达公交。开工建设衢江航运姚家、游埠枢纽工程。建成两项*特高压工程,*110千伏及以上线路228公里。开展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列入“宽带*”示范城市。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新开发地下空间401万平方米。

(五)民生事业持续改善。全力办好惠民实事,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8%,十个方面民生实事如期完成。就业社保体系不断完善。*城镇就业7.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8%。最低工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城乡居民低保等标准逐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参保率分别达97%和98.8%,救助医疗困难群众3.2万人次。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553家、机构养老床位3222张,金东获评*养老模式创新十佳典型。保障性安居房建设加快推进,新开工23390套,竣工5327套。改善农村饮水条件,惠及人口18.5万。做好扶贫工作,促进山区加快发展。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投入2.8亿元改造薄弱学校29所,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达66%,婺城、金东、东阳、义乌、浦江、磐安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验收,兰溪、永康、武义通过省级验收。全面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四改联动”,基本形成“20分钟医疗服务圈”,公立医院*品收入占比下降4.7%,基层医疗机构业务量增长15%。“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实施,出生人口性别比实现六连降。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文化惠民工程深入实施,新建成农村文化礼堂221家,举办“欢乐金华”百姓文化节,**级非遗名录项目4个,浦江嵩溪等百个历史文化古村落保护利用取得新进展。武义延福寺修复工程启动。体育赛事和群众健身活动广泛开展。

创新社会治理体系。8890“市域一张网”实现市、县、乡三级联动,受理市民诉求12.9万件,办结率和回访满意率99%以上,基本建成应急类报警打110、非应急求助找8890、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的社会治理新机制。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信访、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组建网络经济法律服务中心和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刑事发案量下降4.9%,平安金华建设向纵深推进。强化食品*品安全监管和基层责任网络建设,建成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室170个,放心农贸市场21家,主城区实现家禽定点屠宰杀白上市。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开展重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涉爆粉尘行业整治,关闭涉爆金属粉尘企业101家、整改272家。

全面发展老龄、慈善、残疾人和关心下一代事业。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开展工作,加强民族、宗教、外侨、对台、气象、民防、统计、档案、地方志、仲裁、应急管理等工作。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实现省级双拥模范城五连冠。深化援疆、援藏、援青及“双对口”工作。完成第三次经济普查。

过去一年,市*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开门听取意见,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立说立行、带头抓好34项问题的整改落实。积极回应基层和群众诉求,开展农村(社区)机构牌子多、创建活动多、考核检查多等专项整治,*了一批历史遗留问题。完成市级机关公车改革,规范公务接待标准,清理腾退办公用房2.2万平方米。“三公”经费支出下降38.6%。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审计监督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人大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社会监督,建立代表委员列席市*常务会议制度。扎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88件、政协提案426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市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省委、省*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广大干部尤其是基层干部蛮拼的。在此,我代表市人民*,向全市人民,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离退休老干部,向各民主*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向驻金解放军和**官兵,向中央和省驻金单位,向所有关心支持金华发展的朋友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由衷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经济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创新能力不足,发展平台不优,投资后劲不强,产业转型升级处在阵痛期;资源环境压力加大,环境容量和节能降耗空间不足,治水治气治堵任务依然艰巨;城乡基础设施承载力不足,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环境治理滞后;生产安全、食品安全还存在薄弱环节;*职能转变还不到位,法治思维尚未完全确立,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强,重审批轻监管、重执法轻服务的现象仍然存在,“四风”问题存在反弹的风险。我们将正视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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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

工作目标

“十四五”期间,金华市区、义乌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数占*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兰溪市、东阳市、永康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套数占*住房供应套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十四五”期间,全市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16万套,其中:婺城区0.71万套、金义新区1.32万套、金华开发区0.97万套、兰溪市0.5万套、东阳市2.5万套、义乌市7.3万套、永康市2.1万套,浦江县0.2万套、武义县0.3万套、磐安县0.1万套。到2025年,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完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有效缓解。

基本要求

保障对象

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就业所在城区无房,有租住需求的新市民、青年人。*、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或者持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新引进人才、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产业园区或工业项目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解决企业员工居住问题。

建设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分为住宅型和宿舍型两类,其中住宅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下户型占比不少于80%,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20~45平方米户型占比不少于80%。已经开工或建成的住房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以适当放宽面积标准,适合改造成小户型的应予以改造。新开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原则上应*成栋、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且不少于50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要提供简约、环保的基本装修,有条件的项目可配置家具、电器等,实现拎包入住。

租金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指导,租金标准应按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租金的标准执行。*、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或者持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平均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项目市场平均租金的85%;其它主体投资或持有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平均租金标准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项目市场平均租金的90%。具体租金标准由投资主体或运营管理主体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确定,原则上每年评估一次,报各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发展方式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原则,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投资建设。金华市区、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等重点发展城市可以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闲置和低效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和新供应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浦江县、武义县、磐安县等城市可以利用存量闲置房屋和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各地将*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的人才租赁住房、蓝领公寓,闲置的公租房、安置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调整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新开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应按照职住平衡原则,主要安排在产业园区及周边、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和城市建设重点片区等区域。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

支持政策

土地支持政策

1.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尊重农民集体意愿的前提下,经县*、金华开发区管委会批准,通过自建或联营、入股等方式,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用于项目建设。

2.支持企事业单位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利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闲置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变更土地用途,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建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

3.支持产业园区内的存量工业项目,以及产业园区外亩均效益A、B类龙头骨干企业用地面积50亩以上的存量工业项目,在确保安全、满足职工居住需求、符合产业发展政策的前提下,可将配套建设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的用地面积占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建筑面积占比上限相应提高到30%,提高部分主要用于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产业园区内的新建工业项目,可结合实际和职工居住要求,充分利用上述支持政策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鼓励产业园区统筹各工业项目配套比例对应的用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按照优化布局、合理配套的原则,统一规划、建设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打造工业邻里中心。项目可由产业园区投资建设或与工业项目企业联合投资建设,其中小微企业园区必须由园区统一规划、建设。

4.对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允许改建为宿舍型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不补缴土地价款。

5.在*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时,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并结合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合理安排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优先保障,应保尽保。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可采取出让、租赁或划拨等方式供应,允许出让价款分期收取。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简化审批流程

县*、金华开发区管委会要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赁住房联审机制,组织相关部门对申报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建设、分配、运营管理方案实施联合审查,形成联审意见,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经联合验收通过的,方可交付使用。同时,建立健全财政、建设、税务、金融、供电、水务等部门单位的联动机制,通过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落实项目税费、民用水电气价格、金融等优惠政策。

1.利用新供应国有土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组织发改、经信、资规、生态环境、建设等部门,对项目立项、选址定点、建设规模、生态环境等进行联合审查,形成联审意见,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2.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企业既有职工宿舍或公寓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组织发改、经信、资规、生态环境、建设、消防、水务、供电、供气等部门,重点审查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运营管理方案,形成联审意见,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

3.利用现有建成或在建住房转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组织发改、人社、资规、建设等部门,重点审查分配、运营管理方案,形成联审意见,出具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由发改、资规、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部门,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分别办理立项、用地、规划、环保、施工、消防等手续。

税收、财政、金融等支持政策

1.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税务部门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对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全部收入,减按1.5%计算收缴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组织向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收入,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标准为企业在开业报告或者备案城市内持有或者经营租赁住房500套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的租赁企业。

2.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的各项补助资金。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的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存量工业用地出让提取的“腾笼换鸟”专项经费,用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3.取得项目认定书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和*性基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存在混合性质情况的,应分量计量;未分表计量的,由供用双方协商混合用量比例,执行分类价格。

4.加大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的信*支持力度,支持金融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向保障性租赁住房自持主体提供长期*。支持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住房租赁担保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监督管理

准入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取得项目认定书后,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享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支持政策。各地要对现有已享受中央、地方各类政策支持的租赁住房项目进行全面梳理,符合规定的均应申报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规范管理,不纳入的不得享受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专门支持政策,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各地要对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同的建设方式或不同的建设项目,分层分类制订准入退出的具体条件。

建设管理。相关责任部门应加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安全以及安全生产监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全过程监管。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应合理配套商业服务设施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日常生活所需;集中式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应遵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租住管理。建立完善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申报、认定、建设、出租和运营管理的全过程管理。房源、租金价格、租赁合同等信息应通过平台备案,实行一房一码,同时按要求申报租住人员信息。承租对象获得当地公租房保障或取得当地产权型住房的,应在取得住房的6个月内退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面向公共服务行业等特定行业的租赁对象出租的,用人单位要配合项目投资主体做好申请、配租、租金收缴、退出等日常管理工作,面向本单位、本系统职工出租的,用人单位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各地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涵盖投资主体、建设单位、运营管理单位、用人单位、承租对象等主体的诚信档案,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权属管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须整体确权,权证应附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内容,严格按照“只租不售”管理模式,不得分割登记、分割转让、分割抵押,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涉及整体转让的,须经所在地县*、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审核批准,并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转让后原保障性租赁住房性质不变,土地用途和土地取得方式不变。工业项目范围内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与生产性厂房一并转让,不得单独转让。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产业园区工业项目配套建设用地、闲置和低效利用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如遇征收*,仍按原土地用途和取得方式进行补偿。

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金华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市*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市*分管副秘书长、市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资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税务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国网金华供电*、市水务*等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下设办公室,由市建设局具体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牵头做好相关工作。

压实主体责任。县*、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负主体责任,应按辖区“十四五”期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目标,制定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筹集计划,并向社会公布;抓紧细化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作办法,完善项目准入、建设、运营管理、退出等配套文件;建立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建立健全联审机制,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牵头部门、责任单位以及相应职责分工,确保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高效、协同推进。

严格考核评价。市建设局会同发改、经信、财政、资规等相关部门,加强对县、金华开发区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的监测评价,重点监测评价各地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计划完成情况以及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情况成效。强化结果运用,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市*对县*、金华开发区管委会的绩效考核。

强化宣传引导。县*、金华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市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让各类投资建设主体和新市民、青年人了解掌握政策、熟悉办理流程,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共同营造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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