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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教育信息网,南平市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

2021福建南平延平区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公告【39人】

【#教师招聘#导语】2021福建南平延平区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39人,2021年3月16日前先向所在学校报名,考网现将招聘公告原文发布如下:为进一步优化城乡师资配置,决定面向延平区农村学校选调39名教师到城区缺编、缺学科的学校任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共39个岗位。其中初中13个岗位,小学18个岗位,幼教8个岗位。岗位如下:初中语文5个、初中数学2个、初中英语3个、初中历史1个、初中地理1个、初中物理1个,小学语文7个、小学数学5个、小学英语1个、小学体育1个、小学音乐1个、美术3个,幼教8个。

具体岗位及分布学校详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

延平区农村学校在编在岗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师德师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选调:①受*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②2019年9月至2021年8月经查实有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关于师德“一票否决”20种情形之一的。

(二)教学业绩:2019-2020、2020-2021两学年担任区级及以上组织的期末教学质量检测统一考试学科的教师,教学成绩及格率(下次选调将使用平均分)每学年第二学期名次应在教研片(下次选调将按全区排名)前60%方可报考;其余学科(含幼儿教育)教师,2019-2020、2020-2021两学年奖励性绩效考评分数每学年应位列学校前60%。认定办法如下:①担任区级及以上组织的期末教学质量检测统一考试学科的教师,“教学业绩”成绩由基教股负责认定。②担任本专业又兼任其他学科教学的。既担任本专业统考科目又担任非统考科目的按担任统考科目的教学成绩认定;只担任非统考科目的按奖励性绩效考评分数位列学校名次认定。③确因学校工作需要(学校须出具证明),任教非本专业统考学科的教师既可按统考学科成绩计算,也可按学年度奖励性绩效考评分数位列学校名次计算。④担任多个年段多个班级统考学科教学工作的,分年段按多个班平均成绩认定(每个年段平均成绩都要达到前60%)。⑤小学教师既在中心校任教又在村级小学(含教学点)任教的教师按中心校成绩认定。⑥2019—2020、2020—2021学年期间请分娩假的,请假期间按学年度奖励性绩效考评分数位列学校名次认定。

2020-2021学年教学业绩认定,待2021年8月统考成绩和奖励性绩效考评排名结果出来后再认定。

(三)年度考核:2016年9月至2021年8月5个学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见习期除外,2020-2021学年度在2021年8月由学校先行把关确认是否合格)。

(四)年龄:不限。

(五)学历: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需具有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初中教师需具有本科及以上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报名截止日前必须持有学历证书原件,否则视为学历不达标。

(六)报考岗位:以教师资格证为准,持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初中或小学相应学科;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可报考幼教岗位。凡跨学段报考的应作出书面,选调后若影响职称评聘、岗位晋级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七)教龄:在延平区农村学校任教五年及以上,即2016年9月以前(含9月)进入延平区农村学校任教。

(八)取得报考资格的教师要坚守工作岗位,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若查实为了备考而请假,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

(九)经所在学校同意并公示无异议。

四、加分政策

根据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区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延平区提高高山边远学校教师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延教〔2014〕152号)及区教育局会议研究规定,在巨口、赤门、洋后三个边远乡镇学校实际工作累计满5年及以上现仍在这三个边远乡镇工作的教师,符合选调进城任教考试条件的,笔试总分加3分,累计工作未满5年不加分;到这三个边远乡镇学校支教,符合选调进城任教考试条件的,支教半年笔试总分加0.25分,支教1年笔试总分加0.5分,支教2年笔试总分加1分,支教3年及以上的笔试总分加2分。

五、报名事项

(一)报考学科

报考学科按报考人员最后一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上标明的学科,或按教师资格证书上标明的学科,每人限报考一门学科。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3月16日前先向所在学校报名,并按以下顺序叠放、整理上交的报名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和填写的信息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并承担有关责任。

2.学校上报审核的报考材料。学校初步审核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后,按选调岗位的学科顺序填写《2021年延平区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试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1),并于3月17—18日按审核时间安排表(附件2)将上述表格和教师提交的材料送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

3.网络平台报名。经区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在2021年3月21日至3月27日17:30前(系统关闭前)由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eeafj*,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选报岗位时,报考类型选择“委托考试”进行报名),逾期不予补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其中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起填写)。如因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者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后果。

(三)报考收费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四)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报名成功后通过网络报考平台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事项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进行面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2021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中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幼儿园教师专业知识考试科目为《幼儿教育》),《专业知识》成绩即为笔试成绩。

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三)成绩公布

报考者可于5月19日起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

(四)考试纪律

不得携带通讯工具、书本资料等可能影响公正考试的用品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等有关规定执行。违规违纪者将取消考试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选调办法

(一)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南平市延平区人民*网站“延平教育专栏”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报考人员报考学科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学校。

(二)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不符合选调条件和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所空缺的岗位,在同学科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笔试成绩相同者,根据2016年9月以来获奖类别和级别按以下顺序择优选调:

1.教育部及省级*委、*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2.省教育厅及南平市级*委、*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3.南平市教育局及区级*委、*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4.区教育局及乡镇*委、*颁发的综合性表彰。

若参照以上条件后出现并列情况者,则获得综合性表彰中级别高、次数多者优先,若仍然并列则以入编时间为依据,入编时间早者优先选调。

八、手续办理

选调人选确定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人事调动手续,但本人原则上必须在原学校再任教1学年(2021—2022学年)。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延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0599-8069867/8069872。

2021年延平区选调农村教师进城任教考试资格审核汇总表

农村学校上交报考材料及审核时间安排表

南平市延平区教育局南平市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平市延平区委编办

2021年3月12日

南平市中考考生人数

答案:根据南平市教育局发布的数据,2019年南平市中考考生人数为约4.8万人。

解释:南平市是福建省下辖的一个地级市,其中考考生人数是南平市教育局每年发布的重要数据之一。2019年南平市中考考生人数为约4.8万人,这个数据对于了解南平市教育发展和中考竞争情况有很大参考价值。

拓展:除了南平市,其他地区的中考考生人数也是教育领域的关键数据之一。根据*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19年全国中考报名人数为1094.4万人,其中男生占比51.16%,女生占比48.84%。这个数据反映出我国中学教育的普及程度和中考竞争的激烈程度。

南平市教育信息网的网址是什么

南平市教育信息网:**npjy.gov*/。

南平市教育信息网为南平市教育局*。

教育局地址详情: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省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我市教育工作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市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研究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统筹指导全市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市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市终身教育工作,承担市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组织*市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市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六)主管全市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七)指导基础教育和中职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市各类教育考试。

(八)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市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九)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学校条件装备、信息化建设、校办产业、基本建设和后勤管理工作。

(十)指导全市教育方面对*流与合作;协助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协助外籍教师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全市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一)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十二)承办*、市*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链接:*baike.baidu*/view/13627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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