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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房屋出租?山东临沂租房

临沂月亮城别墅为啥没人住

、别墅的装修成本太高,有人买得起,但是装不起,住不进去

一般而言,买别墅的购房款,只是你为这套房产掏出的第一笔钱,后续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别墅的装修,不管是搭板,还是做中空,水电等,造价都要比普通高层住宅高得多,按照现在市面上比较常见的别墅装修行情,200万的别墅,你至少要准备不少于40万的装修预算,才能基本装出个样子来。

也就是说,买别墅你虽然可以*,但是装修别墅,很多时候是需要短期内分期付款或者一步到位的,而且,装修的工期也是很长的,从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一套毛坯的别墅,从你交房后,到入住进去,装修1~2年都算速度快的,普遍的情况是交房后要等3年才能入住,是很常见的,所以,也就造成了很多别墅小区交房后,仍然有空置的现象。

2、邻居装修自由度很高,时间有先后,小区形如一个大工地

对于买别墅的人而言,自己对个性化的追求肯定是要求很高的,但是又不可能整个小区的邻居都在同一时间段来装修,毕竟有的家庭一下子拿不出钱,有的可能是在等其他家都装修好了再装自己家,所以,有时候买了别墅就算入住了,你的小区邻居的别墅也许才刚装修。

这中间的间隙,少则2~3年,多则5~6年都可能,有的入住5年了,周边的邻居都还在陆陆续续开工装修,一家刚装完,另一家又才开工,循环往复无穷尽也,感觉看不到头,各类施工工人、车辆频繁进出小区,居住体验并没有那么完美,噪音、灰尘、人员往来,都很像一个大工地。

所以,有些人索性还不如直接搬出别墅小区,住回了市区大平层或者高层,等以后别墅生活区大家的装修都搞得差不多了,再去入住,所以很多别墅区看似冷冷清清的,不是不想住,是确实居住体验太打折了,暂时搬离,也不足为怪。

3、有人买来根本就没打算进去住,或投资收益,或出租等

这里就涉及到那一类有钱又有眼光的投资客了,别墅虽然是小众市场,但是稀缺性还是比高层、大平层要高得多的,毕竟,别墅占的土地面积都要比高层多得多,而且“限墅令”之下,独栋、类独、双拼等别墅越来越稀缺,物以稀为贵,投资价值还是存在的。

在持有和最终转手卖出的这个过程中,为了降低持有的成本,业主完全有可能直接把毛坯或者装修好的别墅对外出租出去,有的是租给工作室,有的是租给轰趴运营机构,还有的位于城市近郊的,甚至有改造成群租房,一间房屋一间房屋对外“零售”分租给上班族的。

所以,并不是所有人买别墅,都是为了自己居住和改善的,有人就算买了来打算自住,因为装修、预算和生活成本等问题,也会计划有变,所以,并不是每一个别墅区都住得满满当当的,别墅区虽然建起来交房了5~6年,没有那么多人住进去,显得冷清,也就很自然而然了。

在山东临沂买车可以上浙江慈溪的牌照吗

在山东临沂买车可以上浙江慈溪的牌照,需要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到临沂市*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车辆管理所申请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在临时行驶车号牌有效期内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到慈溪市*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依据《宁波市江北区人民*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不是慈溪本地人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还需要提供居住证。

一、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机动车、非机动车

第八条*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二、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二章登记

第一节注册登记

第五条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七条申请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不属于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第三章其他规定

第四十五条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

(一)未销售的;

(二)购买、调拨、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

(三)进行科研、定型试验的;

(四)因轴荷、总质量、外廓尺寸超出*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

第四十六条机动车所有人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应当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三)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以及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五)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还应当提交书面申请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需要在本行政辖区内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需要跨行政辖区临时行驶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三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属于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核发有效期不超过九十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因号牌制作的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核发号牌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五日的临时行驶车号牌。

对具有本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之一,机动车所有人需要多次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的,车辆管理所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不得超过三次。

第五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五)住所是指:

1.单位的住所为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地址;

2.个人的住所为其身份证明记载的地址。在暂住地居住的内地居民的住所是*机关核发的居住、暂住证明记载的地址。

三、根据《地图》

1.临沂市*局交通警察支队罗庄大队车辆管理所

地址:湖北路201号

坐标:118.286496,35.005766

公交线路:k4路

2.慈溪市*局交警大队车管所

地址:上冯路附近

坐标:121.277328,30.166549

公交线路:慈溪10路;慈溪11路;慈溪212路

四、根据《宁波市》

行政区划

宁波市陆域总面积9816平方公里,其中市区面积为3730平方公里。全市海域总面积为8355.8平方公里,岸线总长为1594.4公里,约占全省海岸线的24%。全市共有大小岛屿614个,面积255.9平方公里。

宁波市下辖6个区(海曙区、江北区、北仑区、镇海区、鄞州区、奉化区)、2个县(象山县、宁海县)、2个县级市(余姚市、慈溪市)、75个镇、10个乡、69个街道、704个居民委员会和2519个村民委员会。

五、根据《宁波市江北区人民*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令第663号)、新修订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和《宁波市人民*办公厅关于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的通知》(甬政办发〔2016〕184号)等法规和文件精神,经区*同意,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要求

推行新型居住证制度,是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重要举措。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覆盖至全部常住人口,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公民权益。各街道(镇)、各部门要从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新《条例》的重要意义,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强化机制创新,切实做好新《条例》贯彻实施和新型居住证制度推行工作。

二、居住证申领条件

流动人口在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连续居住并在居住地申报居住登记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依法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居住地*机关应当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办理。

(一)合法稳定就业。是指申请人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有记录备案的:

1、与本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依法参加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和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满1年及以上;

2、持有本区工商营业执照(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各类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依法参加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和单独参加工伤保险)满1年及以上;

3、在本区签订农业(林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或办理全民所有水域渔业养殖证、签订集体所有水域渔业养殖承包合同,且实际承包或持证经营满1年及以上。

(二)合法稳定住所。是指申请人在本区所居住的房屋满足下列其中一项条件,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主管部门有记录备案的:

1、本人或其同户近亲属拥有所有权或合法使用权的房屋;

2、居住在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用人单位自建集体宿舍或上述机构、单位向社会购买的居住房屋;

3、居住他人出租房屋或开发园区管理机构、用人单位向社会租赁的居住房屋,所居住房屋符合出租房屋管理相关规定。

(三)连续就读。是指申请人在本区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满1年及以上。

对投资创业、引进人才、有特殊技能、有特殊贡献者和居住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可不受以上申领条件限制。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并报市*局备案。

三、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

(一)居住地应当按规定为《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1、义务教育;

2、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4、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5、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6、*和省、市人民*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二)居住地或市级有关部门应当按规定为持证人提供下列便利:

1、办理出入境证件;

2、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3、机动车登记;

4、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5、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6、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7、*和省、市人民*规定的其他便利。

(三)积分制供给优质、有限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对受公共服务资源供给能力限制,或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具有激励性质的,实行与积分量化评价相挂钩的供给政策,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根据公共服务的提供实际,持证人可自愿向居住地凭积分申请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和便利。

对城区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实行积分落户。

积分量化的主要指标包括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社会保险缴纳年限等事项,具体设置分为计分项目、加分项目、赋分项目、扣分(冻结)项目。

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我区建立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综合服务平台,为相关单位实行积分制服务管理和申请人查询积分分值、审核结果等提供便利。

如何申请临沂市的公租房

买不起商品房,又不够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这让城市“夹心层”们难有归属感。今年2月1日,山东省《临沂市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开始实施,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将可提交申请,缴纳租金,住进公共租赁房。

申请条件

六区城市“夹心层”可申请首次纳入外来务工人员

此次出台的《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月31日。适用于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等六区范围内城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分配、管理等工作。

公共租赁房面向哪些群体?依照《办法》,公租房申请对象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其中,外来务工人员首度被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办法》规定,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想申请公租房,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城市建成区常住户口3年以上;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廉租房或直管公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单身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除满足上述条件外,未婚者需达到晚婚年龄,离异者,离异时间应达到2年以上。

对于新就业人员及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将由所在单位统一申请并提供担保,房管部门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新就业人员必须同时具备城市建成区常住户口,且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已缴纳社会保险;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也未租住公有住房、廉租房或直管公房等条件。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月收入低于上年度临沂市城市居民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无私有住房,也未租住公有住房。

配租管理

电脑摇号确定轮候对象成套公租房在60平米以内

公租房的房源筹集渠道包括*财政直接投资建设、收购、租赁,企业建设,廉租住房、直管公房、自管公房等经整合转换及社会捐赠等,在充分考虑居民对交通、就业、就学、就医等要求的基础上,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并同步做好小区内外配套设施建设。

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既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集体宿舍。新建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据了解,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户型及建筑面积原则上应与申请人的家庭受保障人口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以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或单亲家庭带1名异性子女的以两室户型为主。

《办法》规定,*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由市房产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通过电脑摇号确定轮候对象的选房顺序,轮候对象按照摇号结果依次选房。轮候对象选定房屋后,由市房产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发配租证,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轮候对象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孤老病残人员、市级及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可以优先安排摇号选房。

使用年限

租赁期为2年续租要提前3个月申请

公租房怎么租赁?租金怎么算?《办法》规定,由*建设及享受政策支持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实行*定价,具体价格水平由市物价部门会同市房产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批准后公布执行。由企业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由企业参照*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确定,并向市物价部门及房产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对于保障性住房小区的物业管理,可以实行住户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也可以聘请专业机构提供物业服务。承租人应当在所承租住房内实际居住,并按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租金缴纳等义务。

《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期限一般为2年,合同期满承租人应当退出住房。承租人需继续承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复核后,仍符合条件的可续租。而不符合条件暂时又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标准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搬迁的,出租人将依法予以处理。

退出机制

不得出租、转租连续俩月不入住,5年内不得再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对配租的住房依租赁合同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不享有收益权、处分权、占有权、继承权。

《办法》明文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出租、转租等经纪业务。如出租人不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家庭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市房产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退回或补交差额租金,违规出租的房屋将被收回。

《办法》明确了公租房的退出机制,承租人如有下列8种行为之一,出租人可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收回住房,5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这些行为分别是:将承租住房转借、转租的;擅自改变承租住房居住用途的;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连续2个月以上未在承租住房内居住的;连续2个月以上未按期交纳租金的或者累计6个月不交纳物业服务费或其它费用的;购买私有住房或获得其它形式政策性住房保障的;申请资料弄虚作假的;其它违反租赁合同行为。

此外,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的申请对象,如发生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选房;参加选房但拒绝选定住房的;已选房但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签订租赁合同后放弃租房等情况之一,将被视同放弃租赁资格,且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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