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有趣的冷门小知识

合肥市招生考试网(合肥市中考)

合肥考试院*

合肥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电话:0551-63612551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240号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隶属于合肥市教育局,位于庐阳区金寨路322号,承担合肥地区普通高考、中考、*高考、研究生考试、自学考试、非学历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教师资格考试、教师招聘考试等考试任务,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承担合肥地区普通高考、*高考、研究生考试、自学考试、非学历考试(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等考试任务,组织实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经安徽省委、省*批准于2006年12月正式成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是安徽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也是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核定*65名。其中,院领导职数5名,院长1名,副院长4名。

合肥市的报考点包含六个高校(安徽大学、中科大、合工大、安农大、安医科大、安建大)和合肥市教育考试院,高校报考点只接受本校的应届生和部分专项考试的同学,其余同学报考须选择合肥市教育考试院作为报考点。

合肥中考录取时间安排

合肥中考录取时间安排如下:

1、合肥中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一)提前批次及第一批次:7月13日中午12:00开始查询。

2、(二)第二批次:7月18日中午12:00开始查询。

3、(三)第三批次:7月23日中午12:00开始查询。

4、(四)各批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时间:各批次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的第二天中午12:00开始查询。

5、补录工作2022年合肥市区普通高中缺额补录计划共有772个,涉及8个高中学校及外语特色班。

6、考虑到今年补录计划较多,为了满足更多考生就读普通高中的需求,将在补录阶段降20分征集志愿。

7、即中考成绩567分及以上,且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可填报市区普通高中补录志愿(567分及以上考生只是具备了填报普通高中补录志愿的资格,并不代表一定能被普通高中录取。

8、请考生及家长在填报志愿时找准位置,合理填报补录志愿)。

9、补录设1个批次,共4个平行志愿。

10、填报补录志愿的考生中考总分须达到567分及以上。

11、符合补录条件的考生可于7月22日9:00-17:00在初中毕业学校网上填报补录志愿并进行志愿确认。

12、单报名考生到各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填报补录志愿并进行志愿确认。

13、市教育考试院将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原则进行补录。

14、7月26日左右公布补录结果。

15、考生可以通过合肥招生考试网进行查询。

合肥*高考报名*是什么

合肥*高考报名*是什么?*高考是*教育方式之一,其学历是非全日制学历,但一样是*承认学历,学信网可查,其享受待遇和全日制学历是等同的。下面教务老师为大家解答一下关于*高考相关信息,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肥*高考报名*是什么?

安徽省合肥市成考报名官方网站: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安徽省合肥市成考报名官方网址:**ahzsks*/index.htm

安徽成考报名学历要求

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简称高起本)或高中起点升专科(简称高起专)的安徽成考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简称专升本)的安徽成考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本科结业证书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自考/*高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选择主考院校及专业、不清楚自考/成考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87dh*/xl/

合肥招生办电话

合肥招生办电话是0551-63612564。

合肥招生办的简介:

经省委、省*批准,2006年12月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正式成立。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是省教育厅直属副厅级事业单位,也是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核定*65名。

其中,院领导职数5名,院长1名,副院长4名。下设办公室、招生考试研究处、普通高校招生处、研究生与*高校招生处、自学考试处、非学历考试处、招生考试监察处、命题中心、网络信息中心等9个处室。

合肥招生办的职责:

承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研究生和*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承担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高等学校(安徽考区)计算机水平考试组织工作等。

合肥招生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认真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和市教育局“六个杜绝”等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公办学校要按照划定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违规招收学区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二、属地管理原则:

各县(市)区*(含开发区管委会,下同)作为发展和管理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承担辖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责任,统筹公办、民办、高校附属中小学和市管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认真制定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三、免试就近原则:

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或委托第三方选拔学生。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确保公平和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本文链接:http://www.okyx8.com/html/87963296.html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