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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最新招聘信息?贵州招工信息最新招聘

贵州省委政法委公开招聘机关信息网络人员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的精神,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同意,省委政法委机关拟用工勤人员事业*公开招聘2名机关信息网络人员,主要承担省委政法委机关信息网络建设、运行和维护。现就公开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机关信息网络人员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委政法委公开招聘机关信息网络人员职位计划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国籍,拥护***,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具有大学专科以上计算机专业学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4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现场报名时间:2012年1月13日—15日,每天上午9点至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至5点;

现场报名地点:贵阳市广顺路6号6楼。(贵州省委大院省法学会办公室)

现场报名需填写《贵州省委政法委公开招聘机关信息网络人员报名表》(附件二),提交相关材料。

2.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3.报名要求: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达不到3:1比例时,经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调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

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报名和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为:《计算机综合基础知识》。所考科目不指定参考书。满分100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公布。

面试主要是对面试人员的专业基础知识、应变能力、综合素质、计算机*作测试等进行考核。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数与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按规定比例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面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

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根据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并按程序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1、不能坚持*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行贿*、泄露*机密等原因受到过*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2年1月16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机关工勤人员工作在贵州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6892271监督电话:6893199

六、未定事宜,由省委政法委商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站:**gzrs.gov*/

附:1、贵州省委政法委公开招聘机关信息网络人员职位计划表;20140.xls

2、贵州省委政法委公开招聘机关信息网络人员报名表。20141.doc

2012年1月6日

请问贵州贵阳有什么工厂吗

贵州贵阳的工厂有矿山机械厂,贵州铝厂,贵阳钢厂,贵阳棉纺厂,贵阳卷*厂(中*贵州*):

1.贵阳矿山机器厂

贵阳矿山机器厂是一个老国有企业,前身为国民*44兵工厂,1938年由武汉迁来贵阳。厂房面积约53500平方米,在岗正式职工300余人,内退职工约880人,下岗待岗职工320余人,离退休职工2630余人;

主要产品有各种型号的破碎机、给料机、振动筛、筛煤机等砂石破碎系列产品和挖掘机配重及其他零部件,还可为用户生产木材加工机械、隧道模板、物资转运托架、木质包装箱等。

2.贵州铝厂

贵州铝厂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西北郊的白云区,地处川黔铁路和公路西侧。贵铝始建于1958年,原名贵州铝业*,1965年更名为三0二厂,1972年更名为贵州铝厂。

2001年9月,贵州铝厂作为*铝业*成员参与重组上市。2001年12月,中铝股份在境外成功上市,原贵州铝厂正式划分为贵州铝厂(存续)和*铝业贵州分*(上市)两个单位。

3.贵阳钢厂

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于1998年8月17日在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赵民革,*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等。

4.贵阳棉纺厂

贵州省贵阳棉纺织厂主营产品有棉纱棉布印染布,*地址在贵州省贵阳市贵州贵阳市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2号。

5.贵阳卷*厂(中*贵州*)

贵阳卷*厂,厂区占地面积7.86万平方米。现有13个职能部门,3个生产车间,共有在岗员工3276人。

贵阳卷*厂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前身有两部分:一部分是解放前官僚资本经营的贵州*草股份有限*,成立于1940年7月1日,后来演变为贵阳卷*一厂;另一部分是解放前民族资本创办的一中、利亚、南明等私营*厂,解放后经公私合营、社会主义改造演变为贵阳卷*二厂。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贵阳矿山机器厂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贵州铝厂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首钢贵阳特殊钢有限责任*

以上内容参考**-贵州市贵阳棉纺厂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贵阳卷*厂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有的,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gzrst.gov*/。

扩展资料:

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人民*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12号)和《*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关于省人民*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黔*发〔2009〕7号),设立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1],为省人民*组成部门。

根据上述职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设2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安全保密、目标管理和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研究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负责起草相关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立法论证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三)综合规划开发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人力资源需求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预测分析,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综合管理与分析工作;承担全省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承担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工作。

(四)财务处。

承担*全省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工作;参与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承担有关科技项目和外援*项目管理工作。

(五)就业促进处。

拟订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全省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并督促检查;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入黔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

(六)人力资源市场处。

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政策和规划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参与拟订人员调配政策,按规定承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在黔有关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人员调配事宜。

(七)军官转业安置处(贵州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

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培训计划;承办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和培训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转业军官随军调(迁)家属的安置工作;拟订省内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承担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承办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和管理办法及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激励政策;拟订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地方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拟订全省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监督实施,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九)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职称评审及管理工作,推行和强化执业资格制度和资格考试制度,承办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事宜;承担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组建及相关工作;承担组织享受*特殊津贴专家的推荐、选拔和管理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黔(回黔)工作或定居政策;承担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的组建及其管理工作;拟订吸引人才政策和国(境)外机构在黔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

(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实施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公开招聘、聘用及岗位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等管理政策;承办高级专家延聘工作;拟订事业单位招聘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一)农民工工作处。

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十二)劳动关系处。

贯彻落实*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负责劳动合同管理;指导和监督省内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分配政策,指导和监督省内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指导劳动标准拟订工作;监督执行*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拟订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参与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十三)工资福利处。

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规划和调控管理政策;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管理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承办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实施和工资统发工作;指导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制度;协调省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手续办理工作[1]。

(十四)养老保险处。

拟订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补充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全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养老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制度;完善省内企业职工离退休政策;办理省本级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手续。

(十五)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省失业保险政策、规划、标准和全省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省内失业预警制度,拟订全省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政策和省内失业人员疾病、生育、*亡的有关待遇政策。

(十六)医疗保险处。

拟订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及全省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订全省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店的服务管理办法和结算办法及费用支付范围;拟订省内城镇职工疾病、生育停工期间的津贴标准和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

(十七)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省工伤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完善全省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拟订全省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组织拟订全省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定点医疗机构、*店、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

(十八)农村社会保险处。

拟订全省农村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全省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

(十九)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

拟订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和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全省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并组织查处省内重大案件;承担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调解仲裁管理处。

贯彻执行*和省有关劳动争议、人事仲裁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制度的实施规范,指导全省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争议、人事仲裁预防工作;依法组织处理重大劳动争议、人事仲裁及相关协调工作。

(二十一)信访办公室。

拟订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规章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工作;负责受理、组织、协调、交办、转送、督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信访事项。

(二十二)劳动监察局。

拟订劳动监察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和督办重大案件;指导全省劳动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承担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督检查工作。

(二十三)外国专家局。

归口管理来黔工作的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地区的专家;拟订引进国外智力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规划;组织实施重大智力引进项目计划;负责全省聘请外国专家和出国(境)培训项目年度计划的*、项目审核、申报和出国(境)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工作;协调管理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的评估、鉴定和推广工作;负责中等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资格认可工作;负责外国专家来黔工作许可、介绍外国文教专家来黔工作的境外组织资格许可工作;牵头负责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外国专家局交办的其他工作;指导协调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对*流与合作事宜。

(二十四)人事处。

承担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机构*、干部人事等工作;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机关*委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群工作。设置机关*委办公室。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厅机关、省公务员局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省纪委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纪检组、省监察厅派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室,行政*6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1名,监察室副主任2名。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本文链接:http://www.okyx8.com/html/879635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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