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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23个职能处室(局):

(一)办公室(挂信访处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督查督办、文电、档案、保密、电子政务、政务信息、信息统计、信访、宣传、安全保卫、对口联系和机关事务、接待、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市公务员局的人事管理、机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研究室

负责指导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调研和理论建设;拟订年度调研计划;负责重要文稿的起草及综合性内部刊物编撰工作;负责新闻宣传工作。

(四)法规处(挂行政审批办公室牌子)

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局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普及、咨询工作;统一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五)规划与人员计划处

拟订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保障事业重大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协调实施;*、管理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流动、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人员计划的核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的管理和发放;承办权限内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负责信息规划、统计、体系建设工作。

(六)财务处(挂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心牌子)

参与拟订社会保障基金和有关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全市社会保障经费、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人才引进资金及有关援助、*等项目资金;*本部门预决算;参与社会保障卡(市民卡)管理服务工作的规划、建设和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七)就业促进处(挂农民工工作处牌子)

拟订促进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来我市就业管理政策;指导全市统筹城乡就业工作;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及城乡劳动力市场化就业机制;指导失业职工再就业工作;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及就业统计工作;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就业工作;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

(八)高校毕业生就业处

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全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和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工作。

(九)职业能力建设处

拟订全市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技工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组织实施*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

(十)军官转业安置处

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协调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随迁家属子女的安置工作。

(十一)市场管理与人员调配处

拟订人力资源流动和市场发展政策;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制度;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工作;拟订工作人员调配政策并按规定承办有关工作人员调配工作;负责援建地区、重点建设项目人员选调派遣及内调人员安置工作;承办驻青*军官配偶随军的调动、落户手续;承办为市级机关、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招聘工勤人员工作;负责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工作。

(十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贯彻落实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政策、规定;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综合管理各类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落实博士后管理制度;贯彻落实院士工作相关政策;承担有突出贡献专家、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工作;承办享受*特殊津贴人员遴选、申报工作。

(十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拟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考核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及人员奖惩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市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的收集管理工作;承担市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养老失业保险处

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和费基及养老保险费征缴政策;拟订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项目给付标准;拟订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金、个人账户金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提前退休、遗属待遇和非因公伤残职工待遇政策和给付标准;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拟订全市失业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失业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收缴、调节和管理政策,待遇项目和结付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失业人员登记管理办法及其疾病、生育、*亡的有关待遇政策;建立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预测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确认企业职工参保视同缴费年限及工龄;按权限负责企业职工退休核准工作;指导监督养老失业保险经办工作。

(十五)医疗保险处

拟订全市医疗、生育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医疗、生育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和管理政策;拟订医疗、生育保险费用社会统筹政策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政策;管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的*品目录、诊疗和医疗服务的范围及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店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方法;拟订医疗、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和支付标准;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政策和管理办法;指导监督医疗保险经办工作。

(十六)工伤保险处

拟订全市工伤保险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工伤保险费率确定办法、基金征缴和管理政策;拟订工伤保险行业差别费率;管理工伤医疗的*品目录、诊疗和医疗服务的范围及支付标准;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康复机构、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方法;完善工伤预防和康复政策;拟订工伤待遇政策和工伤、职业疾病伤残等级鉴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实施办法;指导监督工伤保险经办工作。

(十七)农村社会保险处(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处牌子)

拟订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经办工作。

(十八)劳动关系处

拟订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最低工资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制度,指导协调劳动维权工作;拟订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职工福利制度、提前退休工种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女工政策及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

(十九)工资福利处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工作;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市本级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参与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十)工资统发处

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一发放工作;负责与工资统发相关部门之间的业务协调及数据应用;拟订工资统一发放工作承办银行管理办法并监督检查;负责工资统一发放相关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内部办公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区(市)工资统一发放工作。

(二十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挂内部审计处牌子)

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资金)审计监督制度;指导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编报社保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并监督执行;依法监督社保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监督社会保险基金(资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查处基金管理的重大案件;参与*本部门预决算并审计执行情况;提出完善局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的建议。

(二十二)市外国专家局(挂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办公室、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牌子,副局级),设外国专家管理处、出国培训管理处、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

1、外国专家管理处

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外国专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表彰奖励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省拨付经费和市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的编报,提出分配、使用建议,并监督检查;负责来青有关外国专家的管理服务工作;承办优秀外国专家申报及有关奖项的推荐工作;承办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引进国外智力服务体系建设及信息管理工作。

2、出国培训管理处

拟订全市出国(境)培训、对外人才交流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出国(境)培训年度计划管理;负责出国(境)培训项目和培训人员审核备案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承担有关出国(境)培训的监督检查工作。

3、留学回国人员管理处

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市工作、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创业项目,申请优惠政策;办理留学回国人员来青落户工作;指导市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服务中心的工作。

(二十三)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挂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工作;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承担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设综合科、立案与监督庭、调解仲裁一庭、调解仲裁二庭、调解仲裁三庭。

市做好企业军转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拟订部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政策,维护企业军转干部合法权益;协调处理企业军转干部的重点、难点问题及重大*;负责企业军转干部信访受理工作。

按规定设置机关*委。

青岛考教师编的条件

Ⅰ教师考编报名需要哪些条件

1、具有**国籍,遵守***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硕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博士研究生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计算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居民应聘时按*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1)青岛考教师编的条件扩展阅读:

申请材料

一、本地户籍考生或在本地居住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本地户籍考生提交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单页原件,在本地居住考生提交*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

二、工作单位在本地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或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无档案存档权限的单位,应提供报考地的市、县存放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须能明确体现考生为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3年级及以上学生或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升本本科生、研究生)。

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无法确认考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及在读年级的,须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还需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以上考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须提交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Ⅱ教师事业编考试要用到哪些资料青岛的

历年抄真题、教材(官方没有袭指定教材)、视频网课,如果是参加全省统考,或者本身简章说就说明了考公共基础知识(一般占30%),那就必须认真准备公共基础知识。

通过历年真题把我出题范围和出题规律,公共基础知识的,尤其是山东省事业编统考的公共基础知识,时政占到了40%左右,这是任何教材都不能涵盖的,可以多关注时政新闻,也可以看我们提供的最新公共基础知识视频网课!

确认键网,专注山东事业编教师编考试备考!

Ⅲ青岛考教师编有没有学历要求

有的,首先你要拿教师资格证就有学历要求,拿到教师资格证之后一般是看学校,有的学校招聘就有学历的要求,一般是本科及以上,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问我。

Ⅳ青岛市教师编考什么内容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2015年山东教师招聘统考地市使用山东省属教育版类试卷,不分学科学段。教权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更多信息请关注山东教师招聘考试网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Ⅳ山东省青岛专科生是否可以考教师*

可以,今年是这样,但每年政策不一样,每年5月考,你到时可以留意一下

Ⅵ青岛考小学教师编科目一定要与资格证对应吗

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公民;拥护****领导,拥护社会版主义制度;无犯罪记录。权·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的学历要求。·应届在校生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注:《教师法》规定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四)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Ⅶ您好,外地户口可以考青岛教师编吗

本科可以!

Ⅷ山东省青岛市教师招聘考试报考要求是什么

你为什么在意这个条件呢?到时候招聘简章会出的,一般的,幼儿园小学是大专以上,中学是本科以上,身份证肯定要准备,其它没有太特别的。

如果有学习方面的疑问,欢迎咨询青岛隆德教育*^_^

Ⅸ青岛教师在编考试一般几月份考试通过率大约是

青岛教师在编考试一般在五、六月份进行,青岛教育局统一命题,各个县市区同一天考试。

入编考试通过率因考的具体类别、地点等有所不同,拿在青岛考美术为例:

第一关:网上或现场报名,审核材料。

第二关:笔试,1:4的比例考试,但是每科只录取考试人数的四分之一,也就是,如果美术招4个老师,就必须有16人考试,也只录取前4名,但是通常都是50,60多人考试。

第三关:面试,一般是在继教中心或某个学校,随机抽题目,考你的应变能力。录取一半。

第四关:学校试讲,才艺展示。这关通常都是2选1了,也就是百分之50通过率。

(9)青岛考教师编的条件扩展阅读:

教师*报考要求

一、证书要求

考教师必须要有教师资格证,不管是公立学校招聘还是私立学校招聘都是“凡进必考”。

教师资格证是报考的前提条件,社会成员要求必须是有教师资格证;对于应届生,有的省份可以让你先进行考编考试,但需要在规定时间内考到教师资格证。具体以当地考试公告为准。

二、年龄要求

为了防止教师编队伍过快老龄化,教师编考试对报考人员的年龄有一定的要求。

大部分地区招聘教师,年龄要求30岁以下,还有一些省份是要求在35岁以下,甚至还有少部分是40岁以下就可以报考;

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的考生,报考的年龄要求会被适当的放宽。

但放宽多少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具体要以各地简章要求为准。

三、学历要求

教师编的学历要求是五花八门的,一般都是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有的岗位全日制大专学历可以报考,部分岗位自考生也能报考,但还是要看各个地区的招聘要求。

而且从小学到高中要求学历是递增的,如果不想被岗位筛选,那么最好有个本科学历哦。

四、专业要求

这里的专业相近并不是说你必须是师范生,而是大学所学的专业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相近或者是相同,一般专业相同的考上的机率最大。

Ⅹ考取教师资格证后,查看青岛招聘*教师条件,本人都专业都不符合,就没有机会成为*教师吗

你可以看看职业学校有没有招聘,或者个别郊区只要资格证的专业符合就可以,比如平度、即墨等。再要不就去民办学校也挺好的。

青岛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12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牌子)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教育政务督查;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保密、接待、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建议和提案办复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对外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挂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行政审批处牌子)

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市民办教育的协调管理工作;统一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

(三)基础教育处

负责全市基础教育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教育教学改革和有关布局规划;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的德育和校外教育工作;指导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基础教育和特殊教育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学籍管理工作。

(四)职业教育与*教育处

负责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教育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有关布局规划、专业设置与调整工作;制定全市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学生实习和毕业生职业指导工作。

(五)市*教育督导室

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订相关规划、方案和评估标准,对本级人民*有关部门、下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本市中等及以下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负责督导、检查全市教育重点工作;负责全市中等及以下教育的各类检查、评估工作。

(六)人事处

规划、指导全市中等及以下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师德建设、教师培训和奖惩工作;负责师范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相关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等工作。

(七)计划财务处

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监测全市中等及以下学校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报市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指导直属单位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指导学生资助工作。

(八)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

指导全市中等及以下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学生体质健康调查和检测工作,拟订改善学生体质的相关政策;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

(九)安全保卫处

督查、指导、协调全市中等及以下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和防范、处理突发应急*,负责直属单位安全稳定工作;预测和分析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拟订、督查学校安全工作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十)语言文字工作处

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组织处

负责直属单位*的组织建设、干*伍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负责、指导人事档案工作;负责机关干*伍建设和人事管理、机构*等工作。

(十二)宣传处

负责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直属单位“双拥”和军民共建工作;负责新闻宣传、统战、对台、侨务及民族事务等工作;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分析、管理工作。

(十三)学前教育处

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工作;研究拟订学前教育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负责相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幼儿园分类定级,示范幼儿园的建设、评定、初审;负责学前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科学研究、质量监测评估工作;负责骨干教师、园长培训;指导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试验及成果的推广。

离退休干部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督查离退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的落实;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按规定设置纪委(挂监察室、审计处牌子)、机关*委、工会和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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