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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教育信息网,咸宁教育局梁薇

咸宁职教城学费大概是多少

咸宁职教城(咸宁职业教育*学校)学费最低5000元/年;个别专业最高6500元/年。

1、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

(1)计算机应用技术:5000元/年。

(2)护理:5000元/年。

(3)大数据与会计:5000元/年。

(4)学前教育:6500元/年。

(5)现代农业技术:5000元/年。

2、师资力量:

学校始终将师资队伍建设视为立校之本,构建了一支德才兼备、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教职工800多人,其中专职教师500多人、副高以上职称200多人、双师型教师300多人、楚天技能名师16人。

3、教育理念:

学校不断创新教育理念,在教学活动中重视学生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践动手能力双提升,按照“高技能+高素质”的职业教育理念,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构建“校企结合,工学一体”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特色专业:

1、物流管理。

物流管理主要研究管理学、经济学、信息技术、现代物流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贸易、物流类企业单位进行物流活动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和监督等。毕业后可从事仓储管理、物流管理等工作。

2、会计。

会计学主要研究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企业会计为主,兼顾计算机与财务管理,进行企业财务活动和成本资料的收集、分类、综合、分析等。

3、建筑工程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主要培养能够掌握扎实的科学文化基础和建筑制图、工程岩土等知识,具备解决一般建筑工程施工技术问题,能够从事建筑施工技术与施工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4、机电一体化技术。

机电一体化技术主要研究机电传动控制、工程制图、机电设备控制、液压与气动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在机电一体化技术领域进行机电一体化设备的设计、加工制造、技术管理、安装调试,常用机电产品设计改造及技术管理等。

以上数据出自咸宁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咸宁市教育局*

咸宁市教育局*:网页链接

咸宁市教育局是咸宁市人民*工作部门,现任领导是陈礼高。咸宁市教育委员改为咸宁市教育局是1997年改的。根据相关资料查询*在1997将市级教育委员会设定为局级单位,改为教育局。咸宁市教育局*:电话:0715-8256168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淦河大道77号*:437100

咸宁市教育局内置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承担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的综合协调与督办工作,负责文件运转和管理;

负责局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并督办,负责政务公开、提案建议、新闻宣传、信息及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计划生育和机关事务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

承担教育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公文的规范性、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对外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承担中外合作办学、公派出国留学(或援教)人员、来华留学人员和外国文教专家、教师的有关管理工作。

(二)基础教育科

承担全市基础教育的综合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省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素质教育;

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基础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和安全管理;指导中小学电化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配备。

2021湖北咸宁市咸安区教育局初中及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网报时间地点

秋季认定网上报名时间:9月13日7:00—9月17日17:00(主要针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等,其中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自9月13日起开始报名)。现场审核时间9月13日8:30—9月17日17:00期间工作日。地点:咸安区政务服务中心(金桂路99号)三楼教育局窗口。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师资格网(*jszg.edu*)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请申请人注意具体网报时间以各地认定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注册报名。

二、认定范围和对象

①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②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咸宁市范围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咸宁市范围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在咸宁市的*公民及驻我市*现役军人、现役*(仅限以上四类人员可在我市教育局认定领证)。③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之内)或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工作办公室秘书局*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本教师资格证书。(特别提示:以申报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的官方网站公布的认定范围为准)

三、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普通话要求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体检医院为咸安区妇幼保健院(近三个月内体检结果有效)。

六、申请认定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教师资格网(*jszg.edu*)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省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一)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个人信息中心”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并进行实名核验。

1. “个人身份信息”。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 “教师资格考试信息”。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 “普通话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1)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190KB,格式为JPG)。

4. “学历学籍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需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1)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2)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3)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小于200KB,格式为JPG)。

(4)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学位证书信息”。申请人可在该栏目*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二)报名

在我区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可在“*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0K。

(三)签署《个人书》

申请人在“*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在“须知”页面下载《个人书》。下载的《个人书》用A4白纸打印。书将合成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请在“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和签字日期后,扫描或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书》,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可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七、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经过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chsi**)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5.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两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两张照片均用固体胶贴在书右上角。

7. 在①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①本人户口或集体户口本个人信息页原件;在②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②居住证原件;以③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③学生证原件或学历证书原件及《如期应届毕业证明》(限咸宁市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证明模板可在附件4下载)。

8. ④现役军人和现役*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④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9.依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及《咸宁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21〕6号),教育局本次认定教师资格过程中,所有认定申请人无犯罪记录情况,必须提供《证明事项告知书》实行办理制(书模板附件下载)。

八、其他事项

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时要积极配合当地的*防控工作,自觉履行个人防护义务,服从当地防控管理要求。

在申请过程中所需提交的材料以及申请人认定结果公示、查询以及证书领取的时间和方式我市各级认定机构在其发布的认定公告中已明确告知,请申请人见各认定机构的公告。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点击下载>>>

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中小学、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2、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适合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使用)

3、证明事项告知书(适用本市教师资格人员使用).doc

4、如期应届毕业证明(适用本市应届毕业生适用).docx

 咸安区教育局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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