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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县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惠安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公告

惠安县人事人才网,福建省惠安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公告

福建省惠安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 [2007]7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同意,2009年惠安县部分学校将通过考试考核公开招聘一批大专以上毕业生。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职位及人数

1、中学各学科教师44名;

2、小学各学科教师15名;

3、幼儿园教师3名;

4、职业学校教师35名。

以上合计招聘97名,具体招聘学校、职位、人数、条件详见《惠安县2009年招聘新任教师职位情况表》。

二、招聘范围

中学学科的*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部分*重点师范大学(北师大、华东师大两所)毕业生以及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生(个人综合测评积分居同年段同专业前10%)面向全国招聘。职校专业课本科学历岗位面向福建省生源招聘。其他学科岗位面向惠安生源招聘。其中小教文科、小教理科岗位允许在岗的惠安教师进修学校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参加招聘考试。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反计生、综治等规定。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未就业的*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业大专以上毕业生,且除硕士学位研究生、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外,必须是师范专业毕业生。

3、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报名竞聘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可放宽要求)。

4、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或本科阶段专业应是中学相应学科的。

5、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在岗的惠安教师进修学校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参加小教文科、理科岗位的招聘考试条件为: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小学教师资格,身体健康,无违反计生、综治等规定。

四、考试办法

招聘采取笔试(现场写教案)和说课相结合的办法。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现场写教案成绩占60%,说课成绩占40%。先进行笔试,再根据笔试成绩从合格线上按报同一职位依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说课人选。各单项成绩及综合成绩均以60分为合格线(如果招聘职位只有1人进入说课,则说课成绩合格线为70分)。

符合招聘条件的*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学位研究生、部分*重点师范大学(北师大、华东师大两所)毕业生以及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生(个人综合测评积分居同年段同专业前10%),可在招聘计划内按职位经说课考核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聘用人选,直接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

五、聘用办法

应聘者根据招聘条件只能填报本专业1所学校的1个具体职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加上说课的总分),在同一报考职位中从合格线上依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初选人员参加体检,体检标准按省定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则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个别招聘职位未达到招聘人数计划的,则从服从调剂、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者中调剂。调剂按幼儿园、小学、中学(不分初、高中)和职校等四类分别进行,调剂在同一学科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不愿服从调剂者,视为自行放弃。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属于中学学科的*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部分*重点师范大学(北师大、华东师大两所)毕业生以及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生(个人综合测评积分居同年段同专业前10%)的报名时间为5月21-23日,其他毕业生报名时间为2009年5月25日至5月29日(节假日照常上班),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惠安县教育局人事股(螺城镇瑞安街教育局办公大楼404室,电话:0595-87387040)。

3、报名时应携带材料:

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如非惠安身份证的,应附有生源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正面像片三张,县级计生、综治证明。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生(个人综合测评积分居同年段同专业前10%)还须提供学校书面证明。

⑵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原件并附复印件各一份(如非惠安身份证的,应附有生源所在地派出所户籍证明),1寸近期免冠正面像片三张,县级计生、综治证明。福建师范大学优秀生(个人综合测评积分居同年段同专业前10%)还须提供学校书面证明。

⑶在岗的惠安教师进修学校中师班毕业的代课教师报考小教文科、理科岗位的应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并附复印件各一份,现任教学校出示的身份证明,1寸近期免冠正面像片三张,县级计生、综治证明。

4、报名人员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报名结束后,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联合组织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5、参加我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我县“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以及省外上述项目的,按照上级和惠委办[2007]38号等文件精神给予享受加分政策。加分办法为:其享受的加分直接计入笔试卷面成绩。符合上述加分政策的毕业生,必须于报名结束前提供有效证书、证件。

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说课、体检、考核合格,择优确定拟聘对象后,在惠安教育信息网(http//:ha.edu.qz.fj*)、惠安人事人才网(*harc.gov*)及政务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7天),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并报县委、县*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09年惠安县教育系统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县*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组成,具体负责招考日常工作。县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其他

根据省人民*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任务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被录取后,按常规办理就业手续,并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见习期聘用合同,首聘一年,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可继续办理续聘,新聘人员应在应聘单位服务满五年,方能申请调动或竞聘县城学校教师。同时,实行人事代理,档案关系由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代理,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等。其中,在岗的中师班代课教师参加招聘考试,如被录取的,按全民合同制工人(以工代教)办理手续。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由县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2009年惠安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的报名表.doc

2009年惠安县教育系统招聘新任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惠安县关于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惠安县关于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卫生等事业单位改革,加快引进技术人才,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和*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和机关补充工勤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泉人综[2007]74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同意,决定公开招聘惠安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考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收名额

总计114名,其中卫生系统97名,县民政局(县精神病疗养院)3名,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项目开发中心)4名,县劳动保障局(县医保中心)2名,县环保局(县环境监测站)6名。详见招考职位表。

二、招收条件和对象

一招收条件:

1、本县常住户口的惠安县籍生源(个别职位除外);

2、拥护*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觉悟高;

3、遵守*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个别职位除外)。

二招收对象:

惠籍(个别职位除外)应届或往届尚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其中,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县土地收储中心、县项目开发中心、县环境监测站的人员必须是本科以上*任务生(护理、助产专业除外);报考县医保中心和基层卫生院、县精神病疗养院的要求为*承认学历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护理、助产专业除外);往届毕业生应具有助理以上执业资格。具有研究生学历及高级职称的,可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予以招聘。具体条件以职位表为准。

三、招收单位、岗位类别

具体招收单位、岗位类别、条件及名额见《惠安县2008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情况表》。

四、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08年6月8日至6月10日。

2、报名地点:县行政服务中心(惠安县螺城镇世纪大道电信大厦一楼,*:0595—87387996)。

3、报名时应携带如下材料:

(1)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推荐表、身份证、户籍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1寸近期免冠正面像片三张;并缴交报名费80元。2008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时间截止7月3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报名人员报名前应详细阅读招收对象、条件、职位、要求,按招收流程进行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3:1的,由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商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

(3)报名人员应用钢笔认真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由县人事局、编办、卫生局、发展改革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财政局、监察局联合组织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4、对符合《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和《关于做好2007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07]7号)等文件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前,为其办理笔试加分事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笔试前向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股提供相关有效证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办法、程序、时间和地点

1、考试办法:根据职位分类,考试分别采取笔试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即:①报考医疗卫生单位和精神病疗养院专业技术岗位(不含财务、理化检验职位)的,采取笔试方式,笔试成绩100%;②报考县土地收储中心、县项目中心、县环境监测站、县医保中心及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理化检验职位的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试卷命题及评卷均委托上级机构负责。

(1)笔试内容:

a、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岗位的考临床医学、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律法规;

b、报考护理、助产岗位的考护理学、护理伦理学、卫生法律法规;

c、报考预防医学、针灸推拿、麻醉、临床检验、西*剂、西*学、中*剂、放射、B超、口腔、五官科岗位的考医疗基础知识、医学伦理学、卫生法律法规;

d、报考县土地收储中心、县项目中心、县环境监测站、县医保中心及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理化检验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内容,即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成绩合格线本科为60分,大、中专为55分。

笔试时间:6月22日上午9:00—11:00。

地点:(于6月18、19日在县人事局领取准考证时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招收名额,按1:3的比例推荐面试人选。面试范围包括对报考职位的认识及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和思维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仪容仪表以及专业知识等。基本符合岗位要求合格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成绩均对外张榜公示。

2、体检:在笔试或笔试与面试合格的对象中,由县人事局、卫生局、监察局按1:1组织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实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主要指患有传染病、严重疾患、不能正常工作的人员,护理、*剂专业乙肝表面抗原阳性)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考核:笔试、面试、体检合格者列为考核对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与有关人员谈话、查阅其本人档案,同时了解计生及综治情况。

六、录取办法

1、根据笔试和笔试与面试总成绩以及体检、考核结果,按报考单位、岗位类别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直至满额。若有空缺名额,可以从合格的对象中在同学历层次、按报考同一类别中进行调剂使用,仍按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报考个别职位成绩未达到合格线且招聘职位未达到招聘人数计划的,由县人事局与相关部门研究后,可适当下调合格线,从高分到底分依次进行。不服从调剂者视为自动放弃。

2、决定拟招聘对象后,在“惠安人事人才网站”(*harc.gov*)及*公示栏上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人士监督。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县委、县*审批后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招聘手续。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3、根据省人民*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关文件要求,所有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首聘一年,每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可继续办理续聘。*任务招收的毕业生被录取后,按常规办理就业手续。卫生系统人员均实行人事代理制,其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 1、惠安县事业单位2008年招聘职位表

2、报名登记表

惠安县2008年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

二○○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2019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招聘启事

1.医生岗位9名

2.护士岗位19名

3.影像岗位1名(临床医学或影像学专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国籍;

2.遵守*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精神卫生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5.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岗位执业资格;

6.护士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医生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违反*法律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②严重违反医务人员医疗道德规范受到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招聘办法

实行劳务派遣制度,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负责惠安县疗养院卫生技术人员招考、聘用、管理等。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且体检、政审合格者,按规定程序聘用。

1.报名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01月18日-01月31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惠安县螺城镇东升商住区15C惠安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3)资格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负责。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请顺序整理装订)。

①报考者填写《2019年招聘惠安县疗养院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需粘贴个人一寸照片,一式二份;

②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④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名注意事项:

①如因错过报考时间,或报考人员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由报考者本人承担全责。

②应聘者须对本人所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③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准予参加统一考试。

2.考试

①录用形式:本次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人数按报名实际人数确定,择优录取;

②考试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③笔试成绩将在惠安人才网公布。

3.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体检人数1:1比例,报考者成绩达到60分以上,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若同一岗位有2人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若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1:1比例,则按报考者成绩60分以上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备注:

(1)体检前需提供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2)

(2)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经有关部门盖章)(见附件3)

4.聘用

经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统一在网上公示5天,经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实行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

四、工资待遇

经笔试、体检、政审合格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享受公立医院编外人员薪酬待遇,工资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奖励薪酬,并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住房公积金服务期应满一年后办理)。其中基本工资为上年度省*公布的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岗位工资为医护岗位津贴,奖励薪酬为本院绩效增量工资。

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务派遣*不再为解聘人员缴纳“五险”,解聘人员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可以自行按规定接续养老、医疗保险关系。

五、惠安县疗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管理

惠安县疗养院卫生技术人员的人事关系隶属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由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负责签订聘用合同、发放薪酬,合同期两年,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期间年度考核等相关材料存入其个人档案,年度考核及聘用期满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由惠安县疗养院负责卫生技术人员的考核管理。

六、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考过程如遇到相关问题,可拨打*:

0595-87392792(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

0595-87323176(惠安县疗养院)

2.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惠安县疗养院和惠安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共同负责解释。

2019年惠安县招聘惠安县疗养院卫生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惠安县综治情况审核表.doc

泉州市计划生育审核情况表.doc

本文链接:http://www.okyx8.com/html/87964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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