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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规由谁制定 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

行政法规由谁决定

法律分析:行政法规由*制定,行政法规是指*根据*和法律,依照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制定的有关政治、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和外事等方面的各类法律法规。由于法律中关于行*的规定往往更具原则性和抽象性,需要行政机关进一步具体化。行政法规是法律内容具体化的主要形式。一、简述行政法规的基本特征。

法律依据:《***》

第二条**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三条**的*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中央和地方的*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

行政法规是由哪个部门制定的

【法律分析】:由*制定。行政法规是*根据*和法律而制定的有关行政方面的具有*强制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也就是说行政法规是由*制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法律依据】:《**立法法》第九条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五十六条*根据*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第八十九条规定的*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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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法规、规章、法律等是由哪些部门制定的啊

广义的法律包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

法律是*制定的。  

行政法规是*制定的。  

地方性法规是地方人大制定的。  

规章是*部门、委员会、*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及地方*制定的。

注意: 

1、规定是规范性文件,不属于法律范畴,效力低于法律。 

2、条例是法律的名称,不是法律的种类。 

法律效力等级为:*-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我国法律遵循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在法律覆盖层面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行政法规是谁制定

法律分析:*。

1.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基本法律是由*制定的,非基本法律是由**会制定的;

2.行政法规是由*制定的;

3.地方性法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4.部门规章是由*各部门制定的;

5.地方*规章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制定的。

法律依据:《**立法法》第六十五条*根据*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第八十九条规定的*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行政法规是由谁制定并发布的

一般行政法规是由*制定并颁发的,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务委员会也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但需要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根据《***》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十九条:*行使下列职权:

(一)根据*和法律,规定行政措施,制定行政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任务和职责,统一领导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工作,并且领导不属于各部和各委员会的全国性的行政工作;

(四)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

(五)*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预算;

(六)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和城乡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七)领导和管理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

(八)领导和管理民政、*、司法行政等工作;

(九)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十)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

(十一)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

(十二)保护华侨的正当的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十三)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

(十四)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十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

(十六)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十七)审定行政机构的*,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

(十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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