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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北师大珠海校区人事处

北师大的现任校长是谁2013

北师大的现任校长是董奇教授。

董奇,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重庆市人,心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全面主持学校行政工作,负责财经工作、人力资源建设、教育学科建设、继续教育工作。分管校长办公室、财经处、核算中心、人事处、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1978.09-1982.06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本科生

1982.09-1985.06北京师范大学心理系硕士研究生

1985.09-2002.04北京师范大学儿童心理研究所工作

其间:1985.09-1988.06北京师范大学儿童心理研究所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1986.12-1988.04美国肯特州立大学和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进修

1988.09-1999.11北京师范大学发展心理研究所副所长

1991.11-1995.08北京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处副处长

1994.09-1996.02美国斯坦福大学客座研究员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访问心理学家

1995.09-2002.04北京师范大学教育与心理科学学院副院长

1997.09-2002.04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与教育研究所所长

1999.09-2008. 02北京师范大学*委*、副校长

2001.09-2005.04北京师范大学认知科学与学习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主任

2002.04-2004.01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院脑与认知科学研究所所长

2004.01-2009.11北京师范大学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研究所所长

2005.04-至今北京师范大学认知神经科学与学习*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

2007.12-至今教育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中心主任(兼)

2008.02-2012.07北京师范大学*委*、常务副校长

2012.07—至今北京师范大学校长(副部长级)

董奇校长在学术上主要从事儿童青少年心理发展及评价、语言与数学学习及其脑机制、质量监测与教育评价方面的研究工作。为*攀登计划“儿童脑高级功能开发与素质教育若干问题研究”项目首席科学家、*科技部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儿童青少年心理发育特征调查”总负责人,承担其它*级、省部级重点项目、重要国际合作项目十余项。现为*脑科学与认知科学创新引智基地的负责人,*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第一批人选、享受**特殊津贴。现任*学位委员会第六届心理学科组组长、*督学、《*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基础教育发展战略组组长、教育部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出版专著五部,在国内外重要学术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150多篇,获多项*级、省部级科研与教学奖励。​

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的队伍建设

文学院目前共有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90人,其中教授 43人。除去 60岁以上的先生和属于特殊情况的同志外,则有教授 30人,占教师总数的 36.1%。如果再除去近几年要退休的同志, 57岁以下的教授实际只有 26人,占教师总数的 31.3%。

如果按照人事处测算的文学院 2004年教学科研*人数 141.6来计算,教授 43人。其中如果除去 60岁以上的先生和属于特殊情况的同志外,则有教授 30人,占教师总数的 21.2%。如果再去除近几年要退休的同志, 57岁以下的教授实际只有 26人,占教师总数的 18.4%。

文学院现有副教授36人,占教师总数的 45%;讲师 12人,占教师总数的 8%;高级职务占总数的 81%。具有博士学位者 55人,在读博士学位者 7人,占教师总数的 74%;具有硕士学位者 9人,占教师总数的 1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者占教师总数的 85%;教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 24人,占教授总数的 64%。 45岁以下的专任教师 39人,占总数的 46%。教师中博导 26人,入选*各类人才工程者共有 16人次,其中教育部全国高校跨世纪人才 2人,百千万人才工程10人,北京市跨世纪人才 2人,教育部全国优秀年轻教师 1人,霍英东青年教师 1人。

经过长期的建设,文学院基本形成了一支国内一流的师资队伍。但从发展的角度来看,队伍建设还存在明显的不足,主要表现为:观念上缺乏队伍建设的紧迫感,行动上缺乏队伍建设的主动性,人才引进力度不够,特别是引进学科带头人很少,人才流失严重。

教学科研队伍规模偏小,缺乏足够的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后备力量。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我们承担的教学科研任务越来越繁重,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研究生的数量成倍增长,而教师队伍却不断萎缩,教学科研人员缺编严重。师资队伍的严重不足,使在职人员疲于奔命,影响了教学科研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由于总体规模偏小,加之老一代学科带头人陆续退休,而新的学科带头人的补充和培养相对滞后,导致目前国内一流、国际上有影响的中青年学科带头人的数量明显不足,各个学科普遍存在学科带头人后继乏人的状况,有发展潜力的后备力量也明显不足。这种状况如果得不到根本解决,将会严重影响文学院的学术地位和今后的可持续发展。

知识结构陈旧,缺乏国际化人才。教师队伍普遍知识结构老化,从国际化和现代化的标准来要求,知识上有缺陷、特别是外语人才匮乏、计算机知识短缺、专业知识老化的倾向严重。

此外,队伍发展严重不平衡,特别是个别核心学科队伍严重不足,或结构不合理,影响了教学科研的正常进行。文学院队伍建设的目标是:根据学校的总体建设目标和文学院自身的具体情况,适度扩大学科队伍的规模,调整和优化学科队伍的结构,全面提高师资队伍水平,经过三、五年努力,建立起一支结构合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整体达到国内同类学科前三名的师资队伍水平。

文学院队伍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思想,采取有力措施实施人才战略,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良好的进人机制、用人机制和人才培养的机制,真正做到优秀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发展快,为文学院的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1.适度扩大学科队伍的规模

根据人事处 2004年的测算,文学院的人员*应为 152.6人,其中教学科研固定* 141.6人。因此,在未来五年内教师队伍以逐渐发展到 110人左右为宜。文学院现有教师 83人,其中 2003年退休 2人, 2005年退休 2人, 2006年退休 3人, 2007年退休 3人, 5年内累计退休 10人,如果按照 110人的发展规模, 4年内需要补充 37人。计划 2004年补充 11人左右, 2005年补充 12人左右, 2006年补充 8人左右, 2007年补充 6人左右,使队伍规模趋于合理。

2.努力优化学科队伍的结构

首先,要调整优化队伍的学科结构。在调整中坚持基础学科高水平的原则;大力加强重点学科建设的原则;积极扶持交叉、应用、新兴学科的原则。目前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当代文学、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和现代汉语师资严重不足的问题。在总体高水平的基础上,大力加强两个*级重点学科的建设,确保重点学科国内第一的水平。文艺学在确保国内第一的基础上,积极向国际化的方向发展,人才引进要考虑国际化的教育和工作背景。同时,还要精心策划,力争建设 1到 2个新的重点学科。拟申报重点学科的学科在人才引进上要有一定的政策倾斜。还要积极扶植教学论和新闻传播学等交叉应用学科的发展,扶植儿童文学等特色学科的发展。

其次,要大力改善专任教师的学位层次。 5年内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争取达到 94人(现有具有博士学位者 55人,加在读博士学位者 7人,共 62人, 5年内退休一人,新补充 37人均应为博士学位获得者)达到教师总数的 88%。

再次,要调整和改善队伍的职称结构。文学院是全国一流的研究型学院,其工作重点是培养研究生和进行高水平的科学研究。目前学院在校本科生 834人,研究生 1041人,其中博士生 254人,高访学者 30人。今年报考文学院的研究生数量达到 1731人,占全校报考总数的 18.2%。加上留学生、高级访问学者、各级各类进修生,本研比例达到 1: 1.25。根据文学院学科建设与教学工作的需要,文学院的师资队伍显然应当以高级职称人员为主,具有正高级职称的教师争取在近年里达到或接近 50%。

最后,要调整学科队伍的年龄结构。要大力增加 45岁以下青年教师的比例,实现教师队伍的年轻化。目前 45岁以下的教师 23人,占教师总人数的 27%,未来 5年内*的 46名教师中, 45岁以下的应不少于 70%。考虑到文学院的现状和长远发展的需要,三、四十岁的教师应成为师资培养的重心。

3.队伍建设要以人为本

队伍建设的核心是人的全面发展,队伍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以人的发展为依归,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条件。扭转长期以来重使用轻培养的倾向,把使用和培养结合起来。队伍建设要考虑不同人的个性特点,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处理好共性与个性的关系,使每个人都能在各自的岗位上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考核要有人性化,凡考核项目一般要提前一年确立标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力争帮助每一个人都能达到标准,而不是简单地用标准去卡人,或仅仅是为了考核而考核,以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实施学科或学术带头人的引进与培养计划

学科带头人是学科建设的领路人,在学科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今后三到五年内,文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扩大高水平学科带头人的数量。坚持引进和培养并重的原则,一方面要面向海内外,大胆引进优秀学科带头人,一方面要练好内功,积极培养优秀学科带头人。优秀人才的引进首先要确保*重点学科和拟申报重点学科的建设需要,同时鼓励其他各学科主动引进学术带头人。

优秀人才的引进要广开渠道,首先要积极利用“京师学者”特聘/讲座教授计划,确实做好特聘教授的选拔工作。建议学校在确定特聘/讲座教授人选的工作中采用学校定岗,院系聘任的方式,给院系以自主进人的权力。其次,文学院每年把补充人员的一定名额用于人才引进。凡引进学科或学术带头人,都要在海内外公开招聘,经过招聘小组严格考核,按照有关程序确定人选和实施引进。

2、实施中青年学术骨干的培养计划

在积极引进高水平的学术和学科带头人的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大力加强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文学院每年要筹集经费,用于资助青年教师科研和业务进修,具体资助办法由院学术委员会商定。要重视青年教师的业务培训,为每一位青年教师配备指导教师,负责指导青年教师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为青年教师提供业务、外语和计算机进修机会。 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 5年内可以有一次业务进修的机会,进修时间半年到一年,进修期间免除教学工作量,工资待遇不变。但要严格考察、考核进修计划和进修成绩。进修结束后要提交进修报告,完成两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要鼓励青年教师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外语、计算机,经过学院批准,进修费用可以视具体情况由学院全部或部分担负。

3.实施教师全员培训计划

为满足多媒体辅助教学和网络教学的需要,要在全体教师中进行计算机培训,扫除机盲,在五年内争取 50%的教师接受培训,掌握多媒体制作与教学、网络教学的知识和技能。今后陆续根据教学科研的需要进行不同的岗位培训。

4.加强队伍建设的制度化管理

首先,要加强队伍建设的规划性。学院和下属各研究所要有队伍建设的规划,主要包括人才引进规划、职称评聘规划、中青年教师培养规划。这些规划经过一定程序批准后,要严格执行。

其次,要加强队伍建设的程序化管理,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一切按制度处理,按程序进行。要重点加强人才引进的管理,进行跟踪调查。各学科人员的补充要按规划进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有关招聘的办法另行规定。

最后,要加强对教师工作绩效的考核。教学、科研和其他方面的年度考核结果将在《文学院通讯》上定期公布。

5、筹措资金,加大投入,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北京师范大学人事处职称(副教授)评审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基础,具有较高的理论研究水平,能及时掌握本学科发展前沿的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和系统的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提出本专业新的研究方向和开拓新研究领域的能力。具有较强的教学能力,教学业绩突出,教书育人;具有外语和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类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法律和法规,热爱祖国,拥护*的领导,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贯彻*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风端正,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任现职期间,综合考核在合格(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在规定的任职年限基础上,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从下年起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谎报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延迟3年以上。对伪造学历、学位等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2年以上。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本科院校中40岁以下的教师必须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5年以上;。

第五条外语要求

熟练掌握一门外语(从事外语教学工作的教师须熟练掌握第二外国语)。参加*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取得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二)因公出国,出国前通过*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三)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有关规定。

第六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参加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并取得省职称办、省教育厅统一颁发的合格证书,且均在有效期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

(一)取得计算机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二)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三)非计算机专业毕业的、现从事计算机专业教学工作,申报计算机学科副教授资格的人员。

第七条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以来,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并结合所从事的教学与科研工作需要,完成《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进修工作规程》所规定的进修任务和其他继续教育任务,达到规定的要求。根据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特点,到基层进行社会服务、社会实践。有条件的高校文科教师须到基层开展1年以上的社会实践,理工科教师须到工矿企业开展1年以上的工程实践、专业实践,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八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具有本学科系统而坚实的理论基础,比较丰富的教学、科研实践经验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能及时掌握本学科的发展前沿动态,不断拓宽知识面,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第九条教学业绩、成果要求

(一)系统担任过2门以上课程的全部讲授工作,其中1门为基础课或专业基础课或主干课程。同时,按照教学计划要求,指导过学生实习、社会调查,指导过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指导过学生进行科学技术活动等,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过研究生、青年教师等。

(二)把育人渗透到教学过程中,关心学生全面成长,善于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注意在教学过程中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担任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教学、科学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任现职以来,担任过1年以上班主任、政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

(三)教学成绩突出。在教学过程中,能根据本学科发展前沿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改革、更新、充实教学内容,掌握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教学态度认真严谨,经验丰富,教学观点正确,方法得当,注意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在开发学生智力方面成绩显著。

(四)任现职以来,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综合考核在良好以上,以教学为主的教师须为优秀。

(五)任现职以来,*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过1篇以上教学研究论文。

第十条科研业绩、成果要求

(一)以教学为主的教师

以教学为主的教师,系指本科院校中长期从事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工作的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4篇以上,理工等学科3篇以上;或编撰正式出版的通用教材,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2、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法研究中成绩显著,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或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两名),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二)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

教学科研并重的教师,系指本科院校中从事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的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2、3两条中一条: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4篇以上,理工等学科3篇以上;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编撰正式出版的通用教材,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2、主持或主要参加市(厅)级以上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并准予结题。

3、获市(厅)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有获奖证书)。

(三)以科研为主的教师

以科研为主的教师,系指普通本科院校中主要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2、3两条中的一条: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文科4篇以上,理工等学科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高水平学术专著,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2、主持或主要参加省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前三名),并通过成果鉴定。

3、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项(有获奖证书)。

(四)以开发应用为主的教师

以推广开发为主的教师,系指高等学校中兼任科技开发、科研成果应用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教师。其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2、3两条中一条:

1、结合科研成果推广、科技开发或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2、从事科技开发、科研成果转化或农业技术推广成绩显著,取得重大的社会效益,并为*或学校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3、成果转化工作实绩突出。利用专业优势,将应用型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在省内产生较大影响,获得市(厅)级以上成果转化方面的表彰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

(五)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校的教师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3篇以上,理工等学科2篇以上;或参加编撰正式出版的教材、教学参考书,本人为主编或副主编并撰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科等学科1篇以上。

2、长期从事基础课、公共课教学工作,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和教学法研究中成绩显著,获得过省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包括自制教学设备奖,优秀教学课件奖等)或获得过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两名),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3、主持或主要参加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课题1项,并通过鉴定或获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成果奖1项,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2篇以上,理工等学科1篇以上。

4、从事科技开发、科技成果推广、技术服务成绩显著,取得一定社会效益,并为*或学校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项目一次性获利或年利润均为30万元以上),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以上(有证书)。同时在省级以上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

第四章破格条件

第十一条破格申报条件

任现职期间业绩特别突出,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称职)以上,并至少有一次为优秀,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

(一)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教学科研工作20年以上,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6年以上,经过访问学者等高层次进修,已达到副教授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二)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40岁以下资历破格申报者必须具有硕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3年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取得讲师资格并受聘讲师职务1年以上,且在教学、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有重大创新,对本学科教学改革或科学研究工作以及对经济建设、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产生重大影响,在国内外引起较大反响。

第十二条破格评审条件

任现职以来,在符合第三章第八、九条规定的评审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课程建设中取得显著成绩。教学综合考核须为优秀。

(二)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第1条和第2、3、4条中的两条:

1、在核心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文科5篇以上,理工等学科4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或者撰写正式出版的具有较高水平的学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8万字以上(或参加编撰通用教材1部,本人编写8万字以上),同时在核心刊物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本学科权威性刊物上发表。

2、主持或主要参加省(部)级重点研究项目、技术攻关项目或大型重点工程的主体建设及技术改造或重点新技术推广项目一项,或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鉴定或已经完成准予结题。

⑶、获得过*级奖或省(部)级二等奖,或市(厅)级一等奖以上的奖励2项以上(前三名),或获得发明、专利1项(有证书)。

⑷、获得省级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或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双肩挑”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方面的要求不得降低。

第十四条专职科研人员申报副研究员资格的条件,可参照本资格条件掌握,其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职教师规定工作量的三分之一。科研业绩和成果要求须适当提高。

第十五条教师参加培训进修、在职攻读学位期间,申报副教授资格的,任现职期间年均教学工作量不得少于规定教学工作量的70%。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应根据学校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与素质要求,结合学校教学与科研工作特点,以及不同学科教师工作实际,在不低于本条件的前提下,制定更为具体的资格条件,尤其注重强化职业道德、教学工作、实践环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第十七条申报副教授资格应提交第三至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八条从国内外引进的具有突出成就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九条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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